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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下午,胖東來生活廣場內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據警方通報,當日下午2時許,在魏都區南大街胖東來生活廣場一樓大廳入門處,犯罪嫌疑人馮某某(男,37歲)因糾紛將吳某某(男,41歲)、徐某某(女,39歲)夫妻二人致傷。案發后,巡邏警力與商場保安人員第一時間將嫌疑人馮某某抓獲,并及時將傷者送醫。目前,兩名傷者傷情穩定。
這則新聞一出,各種議論迭起。
這晚上,我和一做媒體的朋友小聚,也談起了這件事。
同為媒體人,所談的內容大致方向,不經意間就選到了“巡邏警力與商場保安人員第一時間將嫌疑人馮某某抓獲”這個點上。
我們的意見是:胖東來會重獎商場保安。
說到這里,我給他講了一個我所經歷的胖東來員工犯事后,胖東來主動聯系受害者家人,并給予受害者家人八萬元撫恤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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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胖東來一男性員工吳某(化名)下班后和朋友聚餐,喝了點酒,應該還喝了不少。
當他騎著電瓶車路過麗景半島洗浴中心時,撞到了一輛停在車位里的奔馳車上。
當時車輛駕駛人和他的朋友剛好在現場,見吳某喝多了,又吐字不清,人家也沒和他計較,就說讓他的家人來協助處理。
吳某說了家人的電話后,奔馳車駕駛人和他朋友就站在一邊等吳某家人來處理此事。
這個時候,吳某偷偷走到他騎的電瓶車那里,打開后備箱拿出了一把美工刀,然后,慘案就發生了(事后我看了監控視頻,因畫面過于血腥,不做描述)。
案發后,吳某騎車離去,公安機關迅速行動,吳某于當晚歸案。
而胖東來知道這件事后,主動聯系受害者家屬,并給付其家屬撫恤金八萬元。
這件事過后,家屬委托朋友找到我,想讓我寫一篇表揚胖東來的稿子。
我的意見是:讓受害者家屬先征求胖東來的意見,讓寫了,我就寫,表揚下胖東來的愛心、善心,弘揚下正能量,多好的事。人家胖東來不讓寫了,咱寫了也沒啥意思不是?
后來受害者家屬問了胖東來之后,人家不讓寫,就送了一幅錦旗了事。
在這件事上,我們的共同意見是:有多少企業會像胖東來一樣,員工下班了,惹事了,企業會主動出來拿錢善后?怕是只有胖東來會這樣做吧。
所以,在談到這件事的時候,我們才會說:這次生活廣場的突發事件,那個保安一定會得到獎勵的。
后又補充道:“這是胖東來的一貫作風,拿錢獎勵、鼓勵正能量。”
果不其然,5日,胖東來官方發布了“關于胖東來員工勇敢正義獎勵公示——生活廣場突發故意傷害應急事件”。在這份獎勵名單中,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處置施暴者楊某為伍萬元,配合參與控制施暴者杜某、張某某每人三萬元,保潔部李某因“反應迅速立即投入現場清潔”獎勵一萬元,而參與現場清理的16人,每人均獎勵五千元。
這份獎勵名單一出,再次讓胖東來上了部分媒體的熱搜,而眾網友在評論這一獎勵措施時,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果然很胖東來!
而胖東來獎勵這20人時,給出的理由是:“懂得釋放人性中善良、美好的一面,具備勇敢正義的素養品格,主動創造并維護安全、正義、和諧、文明的社會環境”。
文章結尾的感慨:
胖東來的行為,早已超越了一般企業的責任邊界,它用行動詮釋了什么是“以人為本”的真正內涵。
無論是主動承擔員工個人行為帶來的后果,還是慷慨獎勵在突發事件中挺身而出的員工,都體現出一種深植于企業文化中的價值追求——對生命的尊重、對道義的堅守、對責任的擔當。
在當下這個利益至上的商業環境中,胖東來如同一股清流,它告訴我們,企業的價值不僅在于創造利潤,更在于傳遞溫暖、激發善意、守護良知。
胖東來人用一次次看似“出格”的舉動,向社會傳遞著這樣一個信念:善良應當被看見,正義應當被鼓勵,責任應當被踐行。
或許,這正是胖東來之所以成為“胖東來”的根本原因——它不僅僅是一家企業,更是一種精神,一種態度,一種值得整個社會深思與學習的價值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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