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一位95后國企總經理和他的數百萬貪腐案細節披露,引發社會上的高度關注——
閆科翰,1995年1月生,四川德陽人,2017年6月參加工作。曾任成都香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發展部部長助理、新都區香城新材料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2023年9月,閆科翰被查。
2024年5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引發關注:30歲的閆科翰因受賄罪獲刑四年十個月。這位曾被譽為"最年輕國企高管"的香城新材料公司執行董事,身著囚服在庭審現場哽咽:"如果人生能重來,我絕不會收下那第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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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年輕有為
從校門踏入國企大門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閆科翰僅用了六年時間,但這六年,也讓他從年輕有為的培養對象墮落成為腐敗分子。
時針撥回2017年,剛畢業的閆科翰以法務專員身份進入成都香城投資集團。憑借名校背景和勤勉表現,他五年內完成從科員到處長的火箭晉升。新都區國資委內部文件顯示,其主導的某產業園融資項目曾創下年化收益18%的行業紀錄,成為集團明星員工。
剛剛參加工作的閆科翰勇于表現、積極進取,短短3年時間,25歲的他就完成了從法務專員到政策法務科副科長,再到投融資部副部長的任職經歷。27歲,更是被提拔至香城新材料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的重要崗位。
心態失衡的五年
在與金融機構、商人老板的交往中,面對動輒上億元的項目和過千萬的利潤,他開始覺得自己收入微薄而又寒酸,巨大落差下,他心態逐漸失衡。
2017年,某融資公司實際控制人袁某、謝某赴香城公司對接融資業務,閆科翰作為法務專員負責審查雙方框架協議及融資項目協議。接洽初期,閆科翰本著公正態度和職業操守,對多項條款提出了修改意見。為“順利”推進業務并與閆科翰搞好關系,袁某等人決定私下用“誠意”去打通“堵點”。于是,袁某找到閆科翰,提出按融資總額千分之一的比例送予好處費,閆科翰心里一算,這一筆好處費就高達35萬元。
閆科翰在袁某等人送出的35萬元“好處費”中敗下陣來。
轉折始于2020年。彼時閆科翰負責對接某私募基金項目,對方負責人在酒局上拍著他的肩膀說:"小閆才30歲就管著幾十億項目,不如跟著我們干更賺錢。"這句玩笑話像根刺扎進他心里——當月工資單顯示,這位項目負責人年薪僅12萬,不及金融圈同行零頭。
"第一次收錢是在2021年春節。"閆科翰在懺悔書中寫道。某建筑公司老板以"拜年紅包"名義塞來20萬元現金,他原封不動退回。但三個月后,當該企業遞上標的額5.6億元的PPP項目標書時,他鬼使神差收下了裝有銀行卡的茶葉禮盒。這張存有50萬元的卡片,徹底撕開了他的心理防線。
“這一路走來都那么順暢,感覺自己的前途非常光明,內心的驕傲自滿情緒也在增加。”閆科翰在懺悔書中寫道。
行差踏錯,泥足深陷
談到第一次收錢的場景,閆科翰回憶:“我當時正在辦公,融資方來找我,隨后便給了我一個鼓鼓的雙肩包,我的感覺是驚訝,不知道怎么去應對,稀里糊涂地就拿著了。”
雖然內心十分忐忑,但看到滿背包的百元大鈔,閆科翰還是開心并慌張地接受了這筆35萬元的現金巨款。
閆科翰對調查人員交代,一開始收錢的時候,自己還是忐忑不安,內心也曾掙扎過,但在自大情緒和僥幸心理的驅使下,對法律法規缺乏敬畏,反而認為自己就是學法律專業的,肯定能比別人隱藏得更好,而且這些錢是別人主動送的、也不是公家的錢,公司不會察覺,閆科翰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做得天衣無縫。
“后期就不拒絕了,你給我多我也要,給我少我也接著,不像剛開始的時候那么忐忑,后來真是有點麻木了。所以說第一次不能伸手接,這個是很關鍵的。”閆科翰懺悔道。
閆科翰先后幫助袁某等人實際控制的融資中介機構與香城公司完成了10個融資項目。袁某等人按融資總額的千分之一給閆科翰送上好處費。經查,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閆科翰利用職務便利先后11次收受融資中介機構好處費共計232萬元。
在此期間,即便因香城公司人員分工調整,閆科翰負責的工作事項有所變動,他也會想盡辦法以經辦人員身份促進項目完成。
終陷囹圄
“閆科翰是知法的,他深諳‘伸手必被捉’的鐵律,‘想要又怕’的心理驅使他挖空心思把骯臟的權錢交易進行粉飾偽裝。”辦案人員說。
身為法科生的閆科翰為規避風險給自己定了一套“標準”:收錢只收現金,如果數額大,就分多次收取,而且絕不能存入銀行。
大筆的現金分批存放到了閆科翰購置的新房中,剛開始看到一捆捆的現金,他會覺得自己成為了真正的人生贏家,但是隨著收到的錢越來越多,他卻越來越心虛。
正式走上領導崗位后,他更加注意“影響”,從不大手大腳花錢,生怕自己“露出馬腳”,引人懷疑。調查發現,閆科翰還借有消費貸,以此來偽裝,展現生活不富裕。
“以前收的錢就像綁在身上的定時炸彈,隨時可能爆炸,每天都生活在擔驚受怕中,生怕組織哪天找上門來。”閆科翰交代說,他盡力掩飾,甚至會預想到組織可能會找他談話的內容,自己應該如何應對。
半年后,組織在查辦一起案件時,一條線索指向了閆科翰。
閆科翰隨即被留置調查,此時的閆科翰還抱有一絲幻想,希望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掩蓋事實,但隨著一樁樁一件件確鑿無疑的違法事實被查出來,和閆科翰合作過的融資方也供出了實情,閆科翰幻想破滅。
閆科翰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在懺悔錄中他這樣寫道:“有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如果第一次我就主動拒絕,也許我的人生不會有如此下場,自己一手好牌,卻打得稀爛……”
高墻內的泣血懺悔
“我收的這些錢有什么意義呢?如果沒有踏破紅線,我會一直是父母的驕傲、同事的榜樣。現在卻讓父母活在閑言碎語中,跟女朋友的婚約也無法兌現,真正的人財兩空。我今年才30歲,不敢想以后的路該怎么走。”如今,身處鐵窗高墻內的閆科翰,常常悔恨痛哭。
在成都市監察委員會留置點,閆科翰向辦案人員算了筆賬:"收受的232萬中,160萬用于給女友籌備婚禮,剩下的本打算給父母在德陽買房。"但這場"遲到的浪漫"終成泡影——2023年訂婚宴上,未婚妻得知其被查消息后當場撕碎請柬。
"他總說要把最好的都給我,直到看見冰冷的鐐銬才明白,那些不義之財買不到真心。"參與案件調查的紀委干部透露,閆母得知兒子被判刑后,終日以淚洗面,原本硬朗的身體突發中風。
國企監管漏洞警示錄
閆科翰案暴露出部分國企的監管頑疾:
"重業務輕黨建"傾向:其所在黨委近三年專題廉政教育僅開展2次
"一把手"權力失控:投融資決策權過度集中,未執行"三重一大"制度
"圍獵"手段隱蔽化:行賄方通過親屬代持、虛假投資等方式掩蓋權錢交易
"他在懺悔書中反復提及'僥幸心理'。"案件公訴人指出,閆科翰每次收錢都刻意避開監控,甚至研究過《反商業賄賂法》條款,但終究難逃法律制裁。
法律利劍下的沉痛代價: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即構成"數額巨大"。閆科翰案中,司法機關采用"數額+情節"量刑模式:其主動交代部分贓款去向,獲準從輕處罰10%。但法槌落下的瞬間,這位曾經的"青年才俊"已失去14年自由人生。
"看著判決書上'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我才真正懂得什么叫'一失足成千古恨'。"庭審最后陳述階段,閆科翰對著旁聽席上的母親重重磕頭,額角滲出的鮮血染紅了囚服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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