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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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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想在南昌辦張電話卡,營業廳說要無犯罪記錄證明,這合理嗎?”近日,有消費者反映稱在線下辦理電話卡時,被電信營業網點要求提供額外證明材料,有的還需預存千元不等的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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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實測移動、聯通和電信在多個城市的線下營業廳辦卡業務發現,他們的審核標準差異顯著——有些城市的營業廳僅要求本人帶身份證出席即可辦卡,有些則要求提供“無犯罪證明”“工作證明”或“銀行流水”中的一項,更有甚者,要求預存500至1000元話費、審核本人房產證或營業執照。
一邊辦理電話卡附加了這么多條件、設置了這么多門檻,一邊手機用戶不斷接到各種騷擾電話,包括實名騷擾電話、虛擬騷擾電話、固定騷擾電話等。尤其是虛擬騷擾電話,幾乎每天有,有時候一天好多個。那么,虛擬電話是如何獲得手機用戶的號碼的呢?
我們不知道,這些手機用戶不認識的號碼,都是從什么地方打過來的,為什么明令禁止的騷擾電話越打越多,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這么多少騷擾電話,為什么早就采取禁止措施了,騷擾電話仍然不斷,是通信企業沒有監管好呢,還是這些騷擾電話操縱者實在太厲害了。
關鍵是,這廂給手機用戶帶來的苦惱沒有解決的情況下,對用戶設置的門檻也似乎又多了起來。要有無犯罪記錄證明、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等,還要預存500至1000元話費、審核本人房產證或營業執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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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禁要問,刑滿釋放人員不能辦理電話卡嗎?所謂“無犯罪記錄證明”,簡單地講,不就是沒有前科嗎?沒有前科,就意味著必須沒有被警方刑事拘留過、沒有坐過牢。這就帶來一個問題了,刑滿釋放人員能辦電話卡嗎?難道刑滿釋放人員從出獄的第一天起,就要承受電話卡也不能辦的限制嗎?電話卡都沒有資格辦,他們走向社會后,還能做什么呢?社區等應當如何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呢?改造的目的,不就是讓他們重新做人嗎?改造好了之后,社會卻容不得他們,連電話卡都不能辦,那他們還如何在社會上立足呢?
要有工作證明,難道待業人員、失業人員等就不能辦理電話卡了?難道通信部門只對在崗人員負責嗎?電話卡只能辦理給在職人員嗎?這是典型的失業、待業歧視啊,是通信部門胡亂設置電話卡辦理門檻啊,是必須堅決禁止的,不然,將有多少人在辦理電話卡方面受到沉重的心理打擊和精神摧殘,這樣的歧視規定,必須堅決取締。
審核本人房產證,又是為了啥呢?難道辦一張電話卡,也需要用房產來抵押嗎?如果用房產抵押,就等于杜絕了普通居民、尤其是無房居民的辦卡通道。通信部門這樣做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是故意為難居民,還是通信部門對行業、失業人員有歧視之心?對這個問題,必須有一個交代,為什么要審核居民的房產證?
預存話費,而且金額達到500—1000元,又是一項歧視政策,歧視經濟條件差的居民和家庭,歧視老人,因為,老人一般不會充值這么多電話費的,也用不了多少電話費。而這些通信企業卻要求辦卡居民一下子預存500—1000元,這樣的霸王條款,必須堅決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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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關心居民,通過提供必要的證明,幫助居民增強防詐、防騙、反詐能力,避免居民受到電詐分子、不法分子的詐騙,避免出現嚴重的經濟損失,這是值得推廣的,也是值得學習的。但是,關心不等于增添麻煩,不等于要加重居民負擔。而從這些通信企業的行為來看,顯然只考慮到自身的需要,而把手機用戶拋到一邊了,把居民利益拋到一邊了,需要認真糾正并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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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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