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遂良說:“史官記錄君主言行,就是要如實記載善惡,這樣才能約束君主不敢為非作歹。從未聽說君主可以自行查閱的。”
中國歷史上,史官為堅持史實真相而獻身的例子最典型的有兩個:一個發(fā)生于春秋時期的齊國,一個發(fā)生于南北朝時代的北魏。
先說第一個:
齊莊公與崔杼的妻子棠姜私通,且多次公開羞辱崔杼,忍無可忍之下崔杼派手下在自家府邸設(shè)伏,趁齊莊公前來與棠姜私會時將其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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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杼是誰呢?齊國的正卿,即丞相。齊莊公死后,崔杼要史官記之以“莊公因病去世”,太史堅決不從,于是崔杼大開殺戒。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是這么記載的:
“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太史盡死,執(zhí)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太史(即齊國史官)在史書上寫下“崔杼弒其君”,崔杼于是殺了這個史官。太史的二弟、三弟繼任成為史官,繼續(xù)在史書上記載“崔杼弒其君”,崔杼又把他們殺了。太史的四弟又繼任史官,還是堅持如上記載,崔杼無奈,只好放了他。
這期間,一個叫南史氏的史官聽說太史們因堅持實錄而先后被殺,便拿起竹簡前往齊王宮殿,準備繼續(xù)如實記述,聽說太史的四弟已如實記載,方才回去。
就因為堅持這五個字,三個史官相繼丟掉性命,真是驚天地、泣鬼神!
這個故事的小插曲也很感人,就是那個南史氏,“聞太史盡死,執(zhí)簡以往”,因擔心真相被淹沒,這位史官勇敢地逆風前行,顯然做好了赴死的準備。
這個故事曾經(jīng)數(shù)次震撼我的內(nèi)心,每一次讀到都意氣難平。
再說第二個:
碰巧,這個因秉筆直書而被夷滅三族的人,也姓崔,且同樣是位極人臣的當朝丞相。只不過,這個崔氏不是殺人者,而是被殺者。
北魏太延五年(439年),太武帝拓跋燾命崔浩主持編撰當朝國史——《國記》,并特別叮囑“務(wù)從實錄”。但是,當崔浩們?nèi)鐚嵱涊d了北魏皇室早期見不得光的隱秘之事,一下子惹得太武帝龍顏大怒,以“暴揚國惡”為罪名將崔浩處以極刑,其家族、姻親家族(范陽盧氏、太原郭氏等)以及參與編史的官員們,亦遭滅門,史稱“國史之獄”。
許多人都知道,北魏雖為鮮卑族建立的少數(shù)民族政權(quán),卻積極推行漢化政策,屬于較開明的少數(shù)民族政權(quán)。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北魏漢化背后的推手正是以崔浩為領(lǐng)袖的漢族精英。就是這樣一位有功于朝廷、有恩于皇上的人物,終因說了實話而為當朝所不容。
其實,太武帝也曾對崔浩恩寵有加,比如他曾經(jīng)對崔浩這樣說:“卿事朕祖考,著忠三世,故朕引卿以自近。卿宜盡忠規(guī)諫,勿有所隱。朕雖或時忿恚,不從卿言,然終久深思卿言也。”
但是,崔浩還是慘死在最信任他的皇帝手下,可能他真地相信了那句話——“務(wù)從實錄”。
正是因為這次“國史之獄”,《國記》原稿被焚毀殆盡,后世對《國記》的了解,僅能從《魏書》《北史》等后世史書中的零星記載中間接推斷了。
寫到這里,我又想起《資治通鑒》記載的一個故事:貞觀十六年四月,李世民詢問負責記錄起居注的諫議大夫褚遂良:“愛卿負責記錄起居注,朕可以看看嗎?”褚遂良當即回絕他:“史官記錄君主言行,就是要如實記載善惡,這樣才能約束君主不敢為非作歹。從未聽說君主可以自行查閱的。”
李世民心有不甘,追問道:“如果朕有過失,愛卿也會如實記錄嗎?”褚遂良堅定地回答:“這是臣的職責所在,不敢不記。”
當時在場的黃門侍郎劉洎也幫腔道:“即便褚遂良不記,天下人也會記住。”李世民無言以對。
看,這就是中國歷史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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