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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重陽禮
是陪伴
也是提醒
農/歷/九/月/初/九
重陽節茶話會
在四方茶館
我們一起來聽聽
一群老年人的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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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騙術真是五花八門,防不勝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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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嘛!我有個老伙計,前陣子接到電話說去聽課就送雞蛋,他心想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就去了。結果你猜怎么著?那兒的小年輕嘴甜得呀,比他親閨女親兒子還會哄人,天天“叔叔長叔叔短”的。他們給他看個什么“盛世鈔王”紀念鈔,說一年后會高價回收,公司還墊錢一起買,穩賺不賠。天天電話噓寒問暖的,把他哄得暈頭轉向,結果幾萬塊的養老錢全搭進去了。等一年到期再去,公司人早就跑嘍!那所謂的“鈔王”啊,根本就是不值錢的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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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噓寒問暖,能有幾句真心?這不明擺著是放長線釣大魚嘛!這哪是什么收藏投資!就是騙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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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也遇到過,那天他在菜市場接到傳單,說參加養老講座也送東西,好像送毛毯。那個叫小王的經理對他那叫一個熱情,帶他參觀豪華養老公寓,說存錢成為會員,每年有10%利息,將來入住還能打折。他看環境這么好,利息比銀行高好幾倍,也想讓子女省點心,心一熱就把攢的10萬養老金交給了他們。頭三個月,利息準時到賬,可第四個月,公司就人去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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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咱們這歲數的人啊,總想給兒女多攢點,那天陳姐在公園收到一個生態公司傳單,也是說去聽投資講座就送東西。到會場一看,好家伙,公司裝修得真氣派,領導一個比一個客氣,還帶大家去參觀生態園,說月息2%,四個月就還本。她尋思這么大的公司應該做不了假,利率還比銀行強,投八萬算十萬本金,她看到好多人都投資了,她也跟著刷了卡。
也是前兩個月收到利息,她還介紹我參加。結果第三個月再去,好么,連公司招牌都拆了!后來才聽說,那個生態園根本是租的,連注冊的法人都是個癌癥晚期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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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啊,遇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咱可得把錢包捂緊了。那些無緣無故對你特別熱情的人,不要輕信,我們要保持警惕,騙子再狡猾,也怕你冷靜,遇事多問一問,多跟子女商量商量......
看看
這“小便宜”可是個“釣魚餌”
“高回報”就是那“迷魂湯”
咱們剛才說的每一個故事
都不是空穴來風
一起來看看這些真實案例吧!
案例一
被告人李某1等人以銷售“珍品藏品”為名詐騙案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中旬,被告人李某1、李某2合謀到A市成立藏品公司,以實施詐騙獲利,并邀約李某3入股。李某1、李某2注冊成立了“X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并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二人從網上低價購買“整版鈔王”“盛世鈔王”“中華鈔王”等多種仿制錢幣紀念鈔套盒,以每套1.5萬元、1.3萬元、1.4萬元不等的高價出售。XX公司招募李某3、李某4等5人為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后,服務人員負責接待前來辦理業務的被害人,銷售人員以老年人為主要銷售對象,利用化名,采用傳單宣傳、電話邀約、發放小禮品等方式誘騙被害人至公司,通過溝通培養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通過培訓話術謊稱紀念幣有極高的升值潛力和收藏價值,購買收藏品一兩年后,公司會對收藏品高價進行拍賣,否則就雙倍賠償。為強化被害人的購買決心,銷售人員甚至還采用由公司墊資代買的“上合作”手段,騙取被害人信任。2020年6月初,XX公司人員承諾的高價回收拍賣期限屆滿,遂以公司人員培訓為由,全部逃離并失去聯系。經統計,XX公司共詐騙王某某、張某某等32名老年被害人共計137萬余元。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1、李某2等7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李某1、李某2、李某4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李某3詐騙數額較大。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1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采用傳單宣傳、電話邀約、發放小禮品等方式誘騙被害人至公司,通過溝通培養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銷售的商品均為低價購進的工藝品而非具有收藏價值的收藏品,“套路”眾多老年人受騙從而持續購買“藏品”,構成詐騙罪。
人民法院提醒廣大老年群眾,在投資收藏品時,一要做到不跟風,不盲目投資珍品藏品;二要做到不輕易相信收藏品升值獲利,不輕易相信他人采用電話邀約、發傳單等方式推薦,切記投資收藏品、藝術品一定要到專業部門,避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案例二
被告人何某、羅某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
被告人何某與被告人羅某合伙注冊成立了“xx旅居康養服務有限公司”,并安排孫某1擔任掛名法定代表人。
此后,為擴大經營范圍,被告人何某、羅某先后在A市b、c等地區注冊多家分公司,同時租賃辦公室、招聘員工,從事非法集資活動。
2020年5月
被告人何某安排孫某1代表旅居公司與A市c區酒店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用于裝修養老公寓,并作為公司的宣傳、活動場所。
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
c區分公司以旅居公司名義在當地開展業務,被告人何某、羅某負責全面工作,招募多人管理業務團隊并開展業務,業務員多達二十余人。
被告人孫某2、張某等人對業務員進行業務培訓,安排業務員以提供養老、旅游服務等為噱頭,在c區河邊、農貿市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向老年人散發傳單,邀請老年人到酒店參觀、聽講座,以成為會員后等級越高,享受的積分補貼越多,養老入住、旅游折扣越高,吸引老年人簽訂養老服務合同、交納預存消費服務金,并以1積分等于1元現金的方式,支付年利率10%—12%的利息,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吸收的存款大部分為現金,由公司財務人員收取,未進入xx旅居公司賬戶,之后由被告人羅某、何某進行具體管理和支配,部分集資款用于酒店養老項目的裝修、員工工資及提成、支付退款及利息、公司的日常開銷外,現已無資金退還集資參與人。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羅某等違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規,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變相吸收資金,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羅某、何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孫某2參與吸收資金造成存款人經濟損失在250萬元以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在共同犯罪中,何某、羅某系主犯;孫某2、張某等人系從犯,具有自首、坦白、認罪認罰或退繳違法所得等從寬情節。
經審理,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判處六個月至兩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關懷,安享晚年的心理,通過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等為噓頭,以引誘簽訂老年人養老服務合同、預存養老金等方式,騙取養老錢。
人民法院提醒廣大老年人一定要時刻保持警惕之心,謹記高回報伴隨高風險,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發現犯罪分子以上述方式非法集資時,一定要牢記“不聽、不信、不轉賬、不匯款、不隨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重要信息”,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
案例三
邱某集資詐騙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邱某與廖某某、羅某、楊某某(均已判)等人在同一個集資詐騙微信群活動并相互認識,2021年4月共謀以設立空殼公司、吸引老年人投資再卷款跑路的方式實施詐騙。該團伙購得某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安排癌癥晚期病人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宜賓、瀘州等地設立分公司,統一培訓業務員,業務員使用假名和公司提供的新電話卡開始針對老年人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該團伙在未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虛構農業投資項目,以月利率2%的高息為誘餌,通過召開宣傳會、組織參觀、發放禮品、虛增投資額等方式,專門誘騙老年人參與集資。在宜賓、瀘州等地組織的多場活動中,邱某等人冒充公司領導進行虛假宣傳,騙取老年人信任。
2021年4月至6月期間,該團伙共騙取45名集資參與人資金63.6萬余元,其中42名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支付其中26人利息6200元,實際非法占有集資參與人資金630150元。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某組織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公開宣傳、發放傳單等方式,面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非法占有45名集資參與人資金63萬余元,屬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判決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法官提醒
隨著市場經濟信息的復雜化,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成為非法集資的受害人,不僅給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帶來極大的損失和痛苦,也對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巨大危害。案例中的被告人通過發放宣傳單、開會、組織參觀、參加返現送禮活動等形式,騙取大多數老年人進行投資,屬于《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中規定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的典型非法集資情形,老年人由于生活穩定、有一定積蓄,有投資獲利的需求和貪圖小利的心理,難以抵制“免費贈送”“高額回報”的誘惑容易成為非法集資的受害者。因而老年人應該以此類案件為戒,要時刻警惕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的非法集資行為,樹立正確的理財觀念,拒絕高利誘惑,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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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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