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農民工返鄉回流是近些年重要的社會現象,對此,人們有不同的認知,但悲觀情緒影響價值判斷和研究走向。農民工返鄉回流固然影響城鎮經濟,對中國城鎮化進程也有一定的負作用;但站在中國式現代化角度看,這無疑是鄉村治理的良機,也是中國城鄉發展的螺旋上升。正確對待農民工返鄉回流,一要強化政府的主導、引導、指導功能,二要以文化治理助推回鄉農民工就業創業,三要強化農民工自主創業的主體性、能動性、創造性,四要通過“互聯網+”提升回鄉農民工的科學治理能力。當整個經濟形勢有所好轉,經過鄉村治理洗禮的返鄉農民工就可重返城鎮,發揮更大作用。因此,辯證、全面、整體、動態看待農民工返鄉回流,才能真正理解鄉村振興、城鄉統籌化發展的內涵意義,看到鄉村治理對于中國式現代化的前提與基礎工程作用。
關鍵詞:農民工;返鄉回流;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
“農民工”是一個重要概念,它與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重大轉型直接相關,也是中國城鎮化發展之路上的重要一環。有人稱,農民工最早由社會學家張雨林提出的,他將農民工概括為:離開農村土地耕種,進入城市后從事非農生產的農民。后來,又有人將農民工廣義理解為:不僅指遠離家鄉、進城務工的農民,還包括在縣城、鄉鎮從事第二、三產業的農民。可以說,農民工進城是基于中國由鄉村向城鎮轉型,也是中國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和大勢所趨。不過,新世紀以來特別是近些年,不少農民工開始返鄉回流,形成與城鎮化發展相逆的巨大變動。對此,學界多有探討,但由于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復雜性,研究也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并出現混亂狀況。本文擬基于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角度,思考農民工返鄉回流這一重要問題。
一、農民工返鄉回流的現狀及其原因
目前,中國的農民工返鄉回流不是個別現象,也不是從近期開始的,而是一個具有動態性、整體性、加速化的發展進程。據《“十四五”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估計,到2025年返鄉入鄉的創業人員將超過1500萬。四川作為人口和勞務的輸出大省,在外農民工常年保持在2600萬左右,占全國總數的8.8%,到2022年底,全省返鄉農民工已突破百萬,到2024年8月,返鄉創業人員已達到129萬。由此可見,農民工返鄉回流的數量之大、涉及面之廣、影響之深遠,而且其趨勢會不斷擴大和繼續推進,這將與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工大量進城形成鮮明對照,也成為一種巨大反差。何以會形成這樣的狀況呢?
一是國際背景的巨大影響直接形成農民工返鄉回流潮。如果站在國際大背景上看,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不只影響中國,它也是世界性的,是任何國家都難以避免和獨善其身的。最突出的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中國雖不像有的國家那樣受到沉重的打擊,但也深切感受到其巨大沖擊力,在城鎮工作的農民工開始感到就業難、待遇低、壓力大,于是開始返回家鄉。三年疫情以及特朗普挑起的貿易戰的影響更大,它整體沖擊著世界經濟社會發展,對于許多企業造成了致命打擊,于是企業的降薪、裁員、倒閉不斷發生,這就造成了農民工不得不面對返鄉回流的重大抉擇問題。可以說,在世界經濟社會獲得巨大發展的有效期,中國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民工進城成為大勢所趨;一旦世界發生動蕩和經濟形勢變差,農民工沒有那么多就業機會,其返鄉回流也就不可避免。
二是中國低端產業的升級轉型必然要求農民工有更高的能力水平。經過改革開放數十年的發展,中國產業的低端化與附屬性決定了無法在世界上獲得主動權,必須進行升級換代,這也是不少低端企業與產業從中國搬到東南亞等國家的一個重要原因。換言之,中國經濟要由被動型轉向主動型,技術創新和自主研發將變得越來越重要,一些高消耗、低產出、無競爭力的企業與產業將面臨更大困境,而長期以來農民工多是在這樣的企業工作,這一變革趨勢必然對農民工形成新的擠壓,也給他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沒有文化知識、缺乏現代管理能力,特別是不能適應高科技發展的農民工將面臨被下崗的命運。這也是中國現代化發展升級再造的必然結果。
三是不少農民工年歲漸大和葉落歸根觀念也是返鄉回流的重要原因。如果從第一代農民工開始,20世紀80年代初至今,20歲的小伙子也過60歲,不要說城里年輕人才能干的體力活,就是一般工作恐怕慢慢也難以應付。加之,人過60歲,上有老、下有少,以及中國人根深蒂固的思鄉心切,決定了第一代農民工也該回到故土了。如果說,第一代農民工在改革開放之初踏上從鄉村到城鎮的開拓之路,此時的他們又開始回歸,回到生養自己的故土,這既是身體的、也是心靈的、還是精神的一條道路。林語堂曾表示:“我們回顧一生,覺得此生無論是成是敗,我們都有權休息,悠哉悠哉過日子,享一享兒孫繞膝的快樂,在近親環繞中享受人生最高福佑的。”雖然不少農民工即使老了也享受不了這待遇,在外拼搏大半生,也有回家干點輕快活,與家人一起享受天倫之樂的想望的。
四是有成就或理想抱負的農民工開始將廣大鄉村視為創造的新天地。從農民工的分化來看,多元化是一個整體變化。整體而言,數十年的農民工成長不只是物質性的,更是精神性的,其中就包括物質財富積累、人生豐富閱歷、工作能力提升、管理和創新性增強,這就決定了當城鎮的環境不適合自身發展,廣大鄉村就有了更多發展機會,不少農民工開始思考如何將自己投身于家鄉建設的洪流。加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鄉村振興,以及農民工的回鄉創業問題,于是在一拍即合狀況下,農民工返鄉回流就成為一種新潮流。如2021年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出《關于推廣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經驗的通知》,2022年國家發改委、國家鄉村振興局提出《關于進一步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這給返鄉的農民工吃了定心丸。有人概括說,黨和政府積極鼓勵返鄉“新農人”追求鄉村“振興夢”,并給予相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讓不少身在城鎮的農民工回鄉創業。只有當農民工解除了返鄉回流的后顧之憂,才能安心放心回到家鄉創業發展。
五是鄉村社會主動邀請鄉賢回鄉開啟農民工返鄉回流的新機制。與以往城鄉對農民工的虹吸效應比,現在鄉村開啟了大力引進農民工回鄉的新模式。因為鄉村社會在人才匱乏的大背景下,干部下鄉畢竟是短期效應,也不一定接地氣,還存在說不清、道不明的隔膜;然而,將本鄉本土農民工作為鄉賢引回來,讓他們擔任村干部、成為經濟發展帶頭人、協調人際關系的文化人,既是理想的又是現實的,還有助于充分調動農民工服務家鄉、實現自我價值的愿望,何樂而不為?有研究認為,回鄉農民工有著“推”和“拉”的原因。“由于受到當地領導的青睞,返鄉企業家爭得了面子,即使是很小的老板——裁縫和木匠——也通過經濟獨立、非農職業和較高的收入提高了他們的社會地位”,“返鄉是受到拉的因素的驅動,這些拉的因素使返鄉者相信,在本鄉土做一個老板比在城市要容易得多。拉的因素包括政府積極的招募和支持,易于得到家鄉的社會和物質資源、守家創業、對家庭和故土的忠誠和熱愛”。近些年,浙江等地主動將在外農民工作為鄉賢引進,讓他們成為經濟帶頭人或擔任村干部。如2020年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中,不少地方公開向外招攬人才,在外打工者即在考慮的范圍。
當然,還有人從戶籍制度、城市管理清退等方面談農民工返鄉回流問題,以便從政策角度給予解釋。應該說,農民工返鄉回流不是一個簡單問題,而是多種因素合力而成。其中既有消極原因,更有積極因素;既離不開國外形勢的大背景,又與國內變化相關;既是一種社會作用的客觀結果,又有不少人為的因素。這樣理解就會避免一般化、簡單化、情緒化地認知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問題,有助于站在一個更為宏觀、內在、積極的視點進行分析與考量。
二、如何看待農民工返鄉回流的現象
農民工返鄉回流作為一種現象,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至于人們如何看待它,又因人而異,站在不同的角度、立場,以不同的觀念理解,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首先,社會學視角下農民工返鄉回流往往被視為中國城鎮化過程的一次逆流甚至是倒退。應該說,社會學者往往重視進化論,容易以直線方式思考城鎮化,特別是農民工的進城問題,于是城市的農民工增加意味著城鎮化發展與現代化進展,反之,則處于停滯和甚至是倒退逆行。因此,社會學視野下的農民工返鄉回流往往被看成問題多多,就如農民工進城所帶來的擔憂一樣,這種問題意識更容易呈現質疑、反思、否定性傾向。如農民工進城,社會學研究一面將之視為社會重大轉型的關鍵標志,另一面又思考其給城鄉帶來的社會問題。同理,農民工返鄉回流更增大了城鄉社會問題,特別是諸如就業、治安、家庭矛盾等隱憂。總之,社會學觀照下的農民工返鄉回流容易進入反思、檢討、批評、憂慮,也多了些情感的溫度與理性的深度。
其次,經濟學視角下的農民工返鄉回流多顯示經濟消退與數字下滑。在經濟學者看來,城鎮化與農民工進城直接拉動經濟社會發展,然而,一旦農民工返鄉回流就意味著城市經濟難以為繼,出現低迷、低谷、滑坡等情況。某種程度上說,經濟學研究更多看到的是農民工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有人就有經濟在,無人則經濟發展就無從談起;在城鎮的農民工就會成為活的經濟人力資源,農民工返鄉就會大大降低生產力水平,直接影響經濟增長。因此,經濟學者面對農民工返鄉回流與社會學者一樣也多是悲觀論,從問題意識的角度看待這一現象。
再次,人口學視角下的農民工返鄉回流往往具有中性的評價。在人口學者看來,不論是農民工進城還是返鄉,都是一種流動,一種從某一地向另一地的移動,它代表的是數據差異、變動時間、流動方向,以及流動的起點與終點,較少賦予其社會學、經濟學的意涵,也就不容易表現出更多的隱憂。當然,人口學研究對于農民工的進城與返鄉也會因年齡段變化進行一定的思考,比如出生率的降低直接影響國家社會經濟發展,但這主要是一般性、通性、大概率的觀點。
還有,管理學視角下的農民工返鄉回流主要是法規條文和組織控制意義的。在管理學者看來,農民工返鄉回流作為一支人力大軍,需要良好的管理、協調、組織、掌控,以達到有益、有效、高效的目的,特別是形成創造性的力量。城鎮的農民工管理是如此,農民工的返鄉回流也是如此,他們都要有序、有為、有用地獲得功能的最大化。某種程度上說,在管理學者眼里,農民工返鄉回流比在城鎮顯得更自然而然和易于管理,也更接近自為狀態,因為他們本是來自鄉村、又回到鄉村,加之對家庭與熟人社會的天然依附,農民工返鄉回流也就成為自然現象,無須置疑或大驚小怪。問題的關鍵在于,怎樣將返鄉回流的農民工安排好、管理好、治理好,更多發揮其聰明才智,這是最為重要的。
當然,還可以從城市治理與鄉村治理的角度對農民工返鄉回流加以比較。一方面,從城市發展的角度說,有大量農民工涌入,必然帶來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促進城鎮化與拉動GDP增長;另一方面,農民工也帶來城市治理的難度,諸如社會治安、生態環境、人口擁擠、資源缺乏等。不過,整體而言,農民工的加入更有助于城市治理獲得新的動能與發展機遇。就鄉村治理而言,農民工的大量進城,直接摧毀鄉村社會發展,經濟、政治、社會、文化、道德、精神等都面臨新的挑戰,最危險的人才匱乏,這無疑是對鄉村振興的釜底抽薪。農民工返鄉回流雖然會帶來新的治理難度,但它從根本上解決了鄉村治理的資源,特別是人才匱乏問題,也必然帶來鄉村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及其欣欣向榮。
以往,我們強調的城鎮化發展一直是中國現代化的重要引擎,好像只有讓農民工到城鎮打工,以鄉村支援城鎮才是現代化的標志。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向度,是以西方現代化模式為引領的一種發展思路,它與中國國情及其鄉村實際是不相符的。一方面,農民工走向城鎮既不能成為一種簡單的線性發展邏輯,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必然面臨著回旋、反復甚至逆行的沖擊與修正。隨著城鎮化發展到一定階段,進城的農民工不可能全留在城鎮,勢必有一個不斷選擇的過程,因為不少農民工進城更多的是出于現實功利目的,更直言之是為了賺錢養家糊口,他們并不一定要選擇城市居家養老。這是由葉落歸根的中國傳統文化決定的,不要說世代居住、一家老少都在農村的農民工,就是離開家鄉在外工作多年的城市居民還有不少人想回鄉養老。因此,農民工進城打工在熱潮后必經一個低潮期,即出現返鄉回流的情況。另一方面,一旦將來形勢好轉,經濟獲得了長足發展,返鄉回流的農民工也可能重入城鎮,進行新的創業發展,形成一種螺旋式的城鄉一體化發展趨勢。這就會形成一種有辯證性、整體感、動態性的農民工城鄉流動,也是中國式城鄉治理現代化的互補互助發展理路。因此,面對當前農民工返鄉回流現象應給予更開放、有效、合理化的解釋,不能只站在外圍,從客觀上找原因,而是要切入事物機理,看到其內在性動因,特別是歷史發展規律及其進程中的決定因素,這樣就不至于被局部和某一具體問題所困擾與遮蔽。
基于此,我們既要從具體專業和研究領域分析研討農民工的返鄉回流現象,更要站在整體觀、歷史性、發展性、前瞻性上進行觀照。這樣就不會被表面現象迷惑,進入一種明晰、通透、辯證、正確的認知通道,改變長期以來對農民工返鄉回流的悲觀認識與錯誤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鄉村治理,強調鄉村振興,將之視為國家治理與現代化實現的基礎、前提和壓艙石,他說:“鄉村處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末端,是我們黨執政大廈的地基。”“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農業、忘記農民、淡漠農村。”“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社區,社區服務和管理能力強了,社會治理的基礎就實了。”“要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使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將和諧穩定創建在基層。”由此可見,基層特別是農村基層的基礎性橋梁紐帶地位和作用。也是在此意義上說,沒有鄉村治理現代化,中國的現代化是不可想象的,農民工返鄉回流不只是消極的,也具有積極的正向作用。
三、農民工返鄉回流面臨的諸多問題
農民工返鄉回流作為一個社會問題,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各級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于是,不少方面都得到妥善處理和有效防護,也取得了顯著成績,這在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上顯得尤其突出。不過,由于各種原因,目前的農民工返鄉回流還有不少難解的困局,需要認真對待和多加注意。
第一,農民工返鄉回流還沒有形成一個具有共通性、共在性、兼容性的信息交流平臺。當前,也有一些有關農民工返鄉回流的信息,不少地方也有一定的交流平臺,但從全國范圍看,并沒有建立相互溝通、互通有無、透明實用的信息網絡交互平臺,這就限制了農民工返鄉回流的一體化、交互性、成長性。這一狀況必然導致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各自為政,處于碎片化、相互隔膜、相對封閉的狀態,不利于農民工的整體優勢發揮和凝心聚力的形成。如果在傳統的模式下,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分散狀況還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互聯網特別是數字化、數智化、區塊鏈的情勢下,沒有高度信息化的科學治理平臺是無法解決問題的,更不要說現代化的順利實現了。以農民工的網絡銷售為例,由于不少人在外打工有一定的人脈和經商經驗,也掌握了互聯網的營銷渠道、策略和方法;但從全國范圍的農民工看,這樣的銷售平臺畢竟有限,也沒有得到更加科學有效的整合,不利于在銷售信息一體化的情況下獲得高效和最大優化,以避免虛假信息、無效信息、空白信息的干擾。農民工的網絡營銷是如此,在文化、思想、道德、精神等方面的信息平臺建設就顯得更為匱乏。如云南陸良縣調研發現,有35.7%的返鄉農民工表示采取打熱線、發信件等參與方式收效不大,他們在網絡平臺上的留言得不到有效回復。這說明即使有的地方有信息平臺,也缺乏有效維護和人文情懷。因此,當前農民工返鄉回流的信息平臺建設勢在必行,除了經濟發展,文化平臺建設更為迫切和必要。
第二,農民工返鄉回流在鄉村治理中并沒有得到高度重視和智能開發。全國范圍看,浙江、四川、山東等不少地方比較重視農民工返鄉回流,并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吸引人才和發揮作用;但這樣的舉措畢竟有限,并沒有在全國形成巨大聲勢,也沒有真正建立相關政策為農民工解憂紓難,這就導致大量資源閑置浪費,反過來給鄉村治理造成巨大的負擔壓力,本應為主動卻變成了一種被動行為。其實,農民工經過多年的城鎮打拼已遠非原來的農民工,不少人已成為了成功人士,也有人有了更廣的人脈、成熟的經營之道,還有人已改變原來的鄉村生活方式,有了新的價值觀與人生觀,特別是有了自主性、主體性、自信心和奮斗精神,這些都是無形的寶貴經驗和巨大財富。因此,如何改變當前鄉村治理中對于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忽略,將之作為鄉村人才振興與治理現代化建設不可或缺的一環加以珍視,就變得十分重要和必要了。
第三,返鄉回流的農民工仍缺乏凝聚力。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經過多年的努力奮斗確實獲得不斷成長,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也要看到他們還有短板,如公共事務參與意識、集體合作精神仍顯薄弱等。以云南陸良縣調研為例,部分返鄉農民工表示:“長期在城市生活形成了非常陌生的人際關系,自己回鄉后與村民之間的溝通很少。”返鄉農民工從事農業生產的僅占返鄉農民工的22.5%。不同的生活、生產方式使他們很難融入村中事務,也影響了鄉村共同體構建。上壩村外出打工的年輕人占農民工總數的30%以上,長期外出導致村民彼此陌生,村民關系是典型的“半熟人”。另外,66%的返鄉農民工表示不愿過問和參與鄉村公共事務,當被問及回鄉后參與過哪些公共事務,近一半人沉默,他們普遍認為鄉村治理是村干部的事,與己無關;當被問及是否考慮到村委會工作,主動承擔做好社會服務、鄉村建設、政策宣講、文化傳承等公共事務,80%的人表示“沒作過思考”。很顯然,不少農民工并未形成真正的公共參與和權利意識,也缺乏鄉村現代化建設的自覺性與主動性。
第四,回鄉農民工還存在缺乏知識、管理能力特別是現代化水平的短板。現代化建設離不開人的現代化,人的現代化必須有掌握現代知識、科技、能力的現代人,否則一切都無濟于事。進城農民工在現代知識、科學水平、管理能力方面雖然都有顯著進步,但作為一個群體的返鄉農民工還遠不能適應現代科學發展與管理創新,特別是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高標準和嚴要求。以科技生態農業為例,回鄉農民工還達不到緊接農村地氣,以現代技術和科學管理方式進行農村社會創新性發展。如對廣西農民工返鄉回流創業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八成的返鄉農民工創業規模較小,初始投資額低于10萬元,創業形式以個體經營為主。例如,在項目初始投資規模上,2萬元以下占比為30.41%,2~5萬元之間占比為25.75%,5~10萬元之間占比為25.75%,10~20萬元之間占比為11.51%,僅有6.58%的創業者初始投資規模在20萬元以上。據了解,接近七成項目的員工規模較小,在10人以內,僅有約8%項目的員工數量大于50人。這與現代化企業管理規模方式相去甚遠。另外,回鄉農民工在種植、養殖業的占比最高,為41.37%,民宿、餐飲占比6.3%,鄉村旅游業占比5.21%,批發、零售業占比4.66%,信息技術服務業占比3.01%,金融、教育培訓占比2.74%,電商直銷占比2.47%,交通運輸、快遞服務占比2.19%,其他行業占比29.59%。這也表明其經營的現代科技信息含量是不足的。就返鄉創業者的文化程度而言,仍處于較低水平,難以達到現代化要求。如新疆阿拉爾市的返鄉農民工以高中或中專為主,人數為83人,占41.3%,小學程度的有27人,占13.4%;初中的有26人,占12.9%;大專的有48人,占23.9%;本科的有7人,占3.5%;研究生及以上的只有10人,占5%。可見,回鄉農民工較一般農民是大大進步了,但離現代化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需要從根本上改變知識結構和提升現代化治理能力。
當然,返鄉農民工所面臨的困局遠非這些,他們還存在心理問題,也有地理隔閡與人生歸屬感的困惑,更有人生價值實現的期望與現實落差的矛盾張力,所有這些都成為其更深層的焦慮與困境。以城鄉落差為例,在進城的農民工享受到了掙脫千百年土地束縛的自由與歡樂,也有對于家鄉故土的天然留戀;然而,農民工一旦從城市返回鄉土,在享受實實在在的家庭溫暖與大地安寧的同時,一種現實困境與失望情緒又會油然而生。這就是深蘊于廣大農民工特別是返鄉回流農民工身心的復雜性及其悖論,也是造成其不安、矛盾、焦慮甚至彷徨的主要原因。不要以為進城農民工與返鄉農民工都是單純的,他們有著更為豐富復雜甚至是難以言說的心理學、文化學內容,這是需要研究者高度重視和深入探討的。
四、以農民工返鄉回流促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
按西方現代化的理論及其邏輯,農民工由農村到城市,經過不斷洗禮和改造逐漸變成市民,中國的現代化就可以完成了。不少中國學者也持有此看法,于是城鎮化被理解成為一種簡單的線性發展軌跡。似乎在此之前,中國的現代化早已被西方設定好了,我們按圖索驥甚至全力遵從即可。然而,事實上遠非如此,隨著中國的現代化推進,特別是各種不確定因素出現,進城的農民工開始大量返鄉,從而造成城市用人難、鄉村農民剩余的窘態。站在一般意義上說,這無疑是個巨大難題與困境;但站在中國式治理的角度觀之,這不得不說是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是鄉村振興和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良機,需要統籌設計和整體安排,并予以相應的制度機制與細化治理。費孝通曾說:“繁榮農村,解決占人口80%的農民的生活問題為目標的經濟建設方針。以這個方針為指導所推進的現代化也必然不同于其他國家的現代化,而是一種具有工農結合、城鄉結合獨特形式的中國式的現代化。”為此,可從以下方面對待農民工的返鄉回流。
其一,政府應在農民工返鄉回流中發揮主導、引導、指導作用,以起到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柱石作用。目前,黨和國家對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高度重視,各級政府制定和創新了不少制度,如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河南時指出,組織引導和幫助扶持一些有實力、有能力、有抱負的返鄉農民工運用自己掌握的資金、技術、人脈,來興辦實業、發展產業、帶動就業是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應當積極探索和實踐。四川成立返鄉入鄉創業專業委員會,為全省農民工提供交流合作平臺。四川省還印發《“雁歸天府·創贏未來”農民工返鄉創業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反映了制度創新的自覺意識。還有人提出,整合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優惠政策,放寬各類園區準入條件,讓農民工同等享受招商引資等優惠條件。稅收優惠、小微企業“3個15萬”政策、創業擔保貸款等向農民工返鄉創業傾斜。降低門檻全面扶持。鼓勵利用荒地、廢地、閑置地創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民工創辦企業的金融支持,全面放寬擔保條件,擴大抵(質)押品范圍;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推薦免擔保機制或降低反擔保條件。還有,在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方面,江西撫州臨川作為勞務輸出大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村振興局和財政局積極搭建平臺,制定18條財政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措施,加快“臨川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運作,優化服務方式,簡化審批流程,通過“免證辦”“巡回法庭”等貼心服務,吸引眾多企業和人才前來創業就業。不過,在全國范圍內還缺乏系統性、整體性、細致化、創新性的制度規定,各具地方特色的制度規定更顯得不足。今后,應在符合國家戰略發展和統一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各地實際創造性探索創新有助于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制度機制,以便打造留得住、用得起、推得動、叫得響的農民工創新人才隊伍。在此,服務型政府在搭橋鋪路的情況下,更要注意引導、帶動、促進、提升功能,充分發揮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巨大引擎作用。
其二,以文化治理助推農民工返鄉回流的平安落地、強化內功,讓中國式鄉村治理插上巨大翅膀。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根本動力源于文化,沒有文化作為驅動力,只靠經濟、金錢是無法真正使鄉村社會獲得快速有效發展的。用習近平總書記的話說就是:“文化自信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當前,不少地方的農民工將城市文化帶到鄉村,改變了鄉村文化的整體格局,有研究者指出這一點,認為“返鄉農民工把城市文化、產業技術、知識等帶回農村,打破了傳統農村文化的封閉性,傳統的小農思想不再是農村文化的主流,農民有更多競爭意識和技術利用意識;并且他們所帶回的城市文化,對當地農民的生育觀、婚姻觀、教育觀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農民不再局限于鄉土文化中,返鄉者促進了城鄉之間的文化交流,在保留傳統文化的同時,改掉陋習,融入更適應時代需求的新觀念,這些都讓當地的文化環境更包容開放,更有利于制度的推行,更有利于實現鄉風文明。”不過,全國意義的農民工返鄉回流的“文化”促進力顯然是不夠的,也缺乏多層次的文化深度建設,從而帶來鄉村治理的外在化與表層化追求。事實上,除了讓返鄉農民工對鄉村社會起到移風易俗的功能外,還要強化文化產業、文化創業、文化底蘊、文化創意等方面,如公共文化、文化自信、文化精神等都應成為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關鍵詞和內在庫存。
其三,強化農民工自主創業的主體性、能動性、創造性,為新型農民的鄉村振興提供根本有力支撐。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的核心是村民,是新型農民,而這種“新”來自哪里,在外打工多年的返鄉農民工即是其代表。因此,如何從強化返鄉農民工的領頭羊作用,賦予其主體性、自覺性、自信心、創造性,就顯得至為重要。從目前情況看,返鄉農民工相對處于孤立狀態,它既難以一下子融入鄉村社會,又不被各級政府所重視,還有自身的游移不定與矛盾心態,導致其很難在鄉村社會充分發揮新型農民作用。這就需要自上而下為返鄉農民工確位,賦予其物質、精神的主體性,發揮其自身能力水平,激發其報效家鄉自豪感和開拓進取的創新性,當然也要給予其較好的物質報償與較高的榮譽。如打造特色勞務品牌,是為農民工就業擦亮“金字招牌”。成都各區(市)縣立足本地優勢和產業特色,通過“產業+行業+協會+部門”模式凝聚集群力量,分類型發掘、分領域培育勞務品牌,已選樹培育各層級特色勞務品牌44個,涵蓋現代農業、服務業、制造業、鄉村旅游業、非遺傳承手工藝等多個行業,累計帶動就業95.24萬人。總之,要將返鄉農民工由外在的“他者”,變成“我們”中的一員,并且讓他們成為“我們”中的引領者和創新者。只有這樣,返鄉農民工才會真正以全新的新型農民引領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成為新時代鄉村治理的新的領跑者。
其四,通過“互聯網+”提升回鄉農民工的科學治理能力水平,為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換擋提速。如果說當前廣大鄉村治理存在的最大短板是什么,最可能以最快速度實現彎道超車的途徑何在,那就是新科技、互聯網、數字化、智能化。然而,由于長期以來鄉村社會的封閉性、文化缺乏、知識簡單、現代化程度不高、物質基礎薄弱,無法在科技信息上與城市治理相提并論。然而,一旦農民工返鄉回流,情況就大不相同,它像一個支點一下子可撬動固化板塊,使鄉村社會產生根本變化。如云南陸良縣2020年在村內不動產權登記工作中,因缺乏懂電腦、會統計人員,于是邀請10多名返鄉人員志愿參加,結果高質量完成任務。這充分說明新科技確是“第一生產力”。在農民工返鄉回流中,懂電腦、通互聯網、精于數字化、擅長智能化的大有人在,可充分發掘這方面的人才優勢為鄉村治理現代化盡力。
農民工返鄉回流對城鎮化可能暫時是個缺憾,但對于鄉村振興無疑是一次天賜良機,也是城市反哺鄉村的真正革命行動。我們應緊緊抓住這次城鄉人才新變動,補上城鎮化過程中留下的空白和短板,快速、加速、高效推進中國式鄉村治理現代化進程。當新的形勢出現,城鎮快速發展時機到來,在經受了鄉村治理的農民工可能會重返城鎮,發揮其了解鄉情、民情、人情的優勢,在一個新的高度投身于城鎮化建設。從這個意義上說,從改革開放之初的農民工進城,到近些年的農民工返鄉回流,再到將來的重新進城,這是一個巨大的螺旋式上升與歷練過程,也是中國式現代化曲折發展的必經之路。只有這樣,中國城鄉統籌發展才能行穩致遠,中國式現代化才能真正實現。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來源:《鄉村治理評論》202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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