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小伙伴們,大家好呀!
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警示、處罰文件,都是非常好的審計知識學習材料。
我們不僅可以從中一探監管部門重點關注的領域,還能窺見那些行業老司機也常翻車的地方。
本期繼續更新《跟著證監會學審計》系列!
警示函
![]()
01持續經營假設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你們在評估陽光中科持續經營能力時,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在審計底稿中記錄“無法合理判定被審計單位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報是不合理的”;
但你們未對獲取的管理層與持續經營能力相關的應對措施進行評價,未根據獲取的審計證據對公司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的適當性得出恰當結論;
對以持續經營假設為基礎編制的公司2023年財務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未在審計報告中增加“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為標題的單獨部分。
02存貨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你們實施存貨審計程序時,未能保持職業懷疑,未能結合相關合同條款充分運用職業判斷;
導致未能識別出陽光中科將第三方廈門某公司保管的1,424.23萬元庫存商品錯誤確認為發出商品的情況。
03收入和成本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你們實施收入和成本審計程序時,未能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未關注到陽光中科向南安某公司采購貨物的指定供應商同時為陽光中科客戶的異常情形,導致未能識別出陽光中科2023年307.75萬元收入采用總額法核算存在錯報的情況。
聲明
信息來源:福建監管局/有刪減
由一墨財經公眾號梳理并發布,如需轉載請標明完整出處,謝謝!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