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從來不只有一起……
陜西旬陽新郎,婚姻當天跳河身亡一事,已經進入了尾聲,我發過兩篇文章,無一例外,只是簡單說一下,
官方通報和家屬最新的發言,文章不是下架,就是限制推薦了;
或許,新郎的這一跳,影響了年輕人對婚姻的期許,會成為負能量傳播,印象不好的緣故吧。
但是,從事實出發,官方的出發點是好的,卻缺乏一個正確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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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多家媒體報道,陜西旬陽新郎跳河新進展,新郎的家屬,將新郎跳河前,發生的細枝末節,公之于眾,
表示女方已經退還了彩禮,放棄追究女方責任。
根據新郎的親屬透露,這一起悲劇發生前,新郎周某某和新娘李某某,就有過矛盾;
這個矛盾,也確實如官方第一次通報所述“婚姻瑣事情緒失控”,
至于,后面家屬說的“因經濟壓力過大”所致,應該是在理解上,產生了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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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是“誤解”,大家結合前后所有信息,基本上,只要明白人,都可以看出問題的關鍵所在:
新郎和新娘戀愛多年,2年前訂婚后,一直遲遲未能舉辦婚禮,直至婚禮前都沒有領取結婚證!
新娘的推脫舉辦婚禮的理由有:嫌自己太胖、要考研、新郎沒有正式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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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新郎帶著伴郎,提前一天,前去新娘家中,當時,新郎以為去給女方親戚敬酒,
卻不想,上午10點到,一直在女方家布置閨房,直到晚上才回去。
當時,新郎就對表姐說:“從來沒有受過這么大的委屈,自己的婚房都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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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婚禮當天,從新郎表姐口中,以下4點,讓新郎內心的委屈感加重:
第一個委屈:迎親的婚車,遲到了,新娘鬧脾氣,表示不去婚禮現場了;
第二個委屈:男方準備的8樣禮物,只有4樣,被新娘父母斥責;
第三個委屈:按照婚俗,新郎應該將帶來的水杯,從新娘家中接滿水帶走,為何讓新娘母親接水,遭到責怪;
第四個委屈:新娘臨時聽從母親,索要2萬下車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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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新郎的父親周某某,說對于這一場婚姻,一直持反對意見的;
原因是新娘的性格,較為強勢,她提出的要求,就一定要兒子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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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經過和細節,基本都理清楚了;
婚事,從一開始,父母是不同意,到后面在兒子的堅持下,被迫同意了!
這一點,不說百分之百,但是,一定讓作為兒子的新郎,自認為行為是忤逆父母,有些不孝順,內心是愧疚的。
布置閨房、婚車未能按時到達發脾氣、以及8樣禮物只帶4樣、再到下車禮突然臨時提出要2萬;
從根本上,除了新娘的個人原因,多少與女方父母態度強勢,在給子女們的婚事添堵。
正常情況下,都要舉辦婚禮了,為人父母,不會吹毛求疵,處處刁難,在婚事上,觸霉頭。
只要婚禮舉辦了,一些小問題,都不是問題,可以理解,
所謂的“提要求”,不過都是雙方父母在較量;
然而,夾在中間的新郎,無力感,還夾帶無處訴說的委屈。
一方是拿父母的血汗錢結婚;為了滿足新娘,被迫妥協、內心愧疚向父母再要2萬;
還要不斷接受來自女方和女方父母的“不滿意”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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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郎周某某的心目中,我違背了父母的意愿,還拿了父母的錢置辦婚禮,已經愧疚萬分了。
這個時候的新娘,以及新娘的父母,應該要“知足”一點,而不是得寸進尺,
結果,女方的處處緊逼,讓新郎內心的委屈,達到了頂峰,才會有了輕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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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的跳河輕生,說多了,委屈之中,有一就是對父母養育之恩的愧疚;
經濟不充沛的家庭,父母都有一個通病,會訴苦苦難,
讓子女孝順,聽取父母的建議,越是掌控子女的抉擇,子女們越會在反抗和愧疚中,消耗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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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來是兩個人因相愛而結合,不是兩個家庭的博弈與較量,
在子女們的婚姻上,做父母的,應該當月老,而不是取添油加醋,煽風點火。
即便他們婚姻過得不幸福,也盡量不要去摻和,
婚姻,不可能沒有矛盾,只有夫妻雙方,多爭吵多磨合,才會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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