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注銷后,商標可以辦理移轉、轉讓或注銷等手續,具體操作如下:
?商標移轉:若主體在清算過程中已處分商標,由繼受方辦理商標移轉,需提供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清算組備案通知書、注銷清算報告等材料。若清算過程中未處分商標,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證明在清算過程中沒有處分過該商標權的材料,以及全部投資人同意該商標權轉讓的文件。
?商標轉讓:主體注銷前,可將商標轉讓給其他公司、個體工商戶或個人,需簽訂轉讓協議,并在注銷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轉讓申請。若主體已注銷,也可由原企業股東或清算組織代為辦理轉讓,但手續會相對復雜。
?商標注銷:若不再需要商標,主體注銷后也可主動申請注銷商標。應提交《商標注銷申請書》《商標注冊證》原件等材料,如原主體已注銷,無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出具的代理委托書,但應當依法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
此外,商標在有效期內均可以辦理移轉申請,但建議在主體注銷后一年內辦理完畢,否則商標可能因無主體維護而失效。
咨詢聯系我們
有想要注冊商標的,或者商標續展寬展、商標補證、商標變更、商標轉讓、商標駁回、商標撤三、商標異議答辯等各類商標業務也都可以掃碼隨時咨詢。
更多詳情
可前往聚緣知產官網查看
幫助推薦文檔
1、
2、
3、
4、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