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男生捅殺同班女孩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近4小時,法院最終決定擇期宣判受害人家長提出的死刑要求。這件事在深圳鬧得很大,其原因,也是因為案件性質確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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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案件過程也算簡單:
被殺的女孩與殺人的男孩自小一起長大,雙方父母也是輪流接送兩人上下學,稱得上是熟識。直至初中,男孩的家庭因為工作原因,父親長年在外,母親工作繁忙。所以就拜托由女孩的母親來接送兩個孩子,這一接就是三年。
可以說三年時間內,兩個孩子都是同時上下學。雖然按照女孩母親的說法,兩個孩子是同班但基本無交流。但是正常來想,三年同班同行相處怎么會真的毫無交流?
但是在我來看:
恰恰是車上的毫無交流,
很大程度才說明了很多問題。
畢竟讀過書的都知道,對于孩子來說,上下學才是最放松的時候。如果上下學也是閉口不言,能夠說讓孩子壓抑住天生的活力與表達欲。那么就說明,要不然是上下學的環境也是緊張與敏感的,要不然就是兩個人的其實早就已經翻臉了。
所以這個案件,在我看案情介紹的時候。我就想說這個女孩的母親,以及說同樣有幫鄰居接送孩子的家長,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孩子在上下學的過程中,有同學但卻一直是緊張狀態,那么你就一定要提高敏感性了。
因為學校是集體環境,不論學校監管的是否嚴格。對于孩子來說,都是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因為是會被評論與評價的。但是上下學的過程中,沒有了關注與管理的環境。孩子天性的表達欲與活力是會被釋放出來的,總體應該是放松與樂于分享表達的狀態。
所以如果你的孩子上下學過程中不說話,那就說明要不然是你的問題,對于孩子來說上下學的過程中也是被監管的,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要不然就是上下學過程中的同行者是“危險”的,需要他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需要他時刻注意。
很多時候,大多數家長對于孩子的認知有明顯的偏差,總會信那句傻話,說什么孩子在家長的眼中永遠是孩子。
其實只要人群是聚集的,俺么社會性就已經出現了。孩子也許只是知道了解社會的不夠深不夠多,但絕對不是傻。因此不要用看嬰兒的方式去對待他們,做一些對待嬰兒的愚蠢行為。
現實中孩子中的巨嬰比例,可能還沒有網絡中成年人巨嬰比例高。現在的孩子社會化水平很好,心理早熟與心智早熟程度也很高。在我看來,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最大責任就是從沒有用對待成年人的視角與看待過孩子。因此在監管上,總是失職,從而造成了一堆本可避免的慘劇。
而這次的案件中,新聞報道中警方透露的作案動機中,男孩捅殺女孩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嫉妒女孩成績好,家境優越,認為女孩看不起他。加上對生活瑣事存在不滿,才進而作案。
但是在作案之前,男孩有通過搜索軟件進行了14周歲殺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的搜索查詢。這種有意識的犯罪,以及說在犯罪過后,還謊稱是“見義勇為被砍傷了雙手”的行為,都能說明這是一次有意識,有準備的犯罪,而非沖動型犯罪行為。嫉妒與瑣事只是成因,而非是原因。
所以為什么會促成,
比為什么這么做更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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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案件中,
網絡上很多人在說:
這兩個孩子一起長大,如果真的嫉妒,按照現在網絡的邏輯來說。不是應該早點下手,男孩子把女孩子追到手,生米成熟飯,女孩子的東西不就也是男孩子的東西了,還有什么好嫉妒的。
還有人覺得難以理解這個男孩子捅人的行為,就算再怎么嫉妒,再怎么因為生活瑣事不滿,也不至于說動手殺人。畢竟都初三了,馬上就要考高中了,也許就不在一個班了,何必要走這個極端呢?
我想說:
第一個網評說的“鳳凰男”模式,說男孩子應該早點把女孩子拿下。這樣兩家是一家,就不用嫉妒了。女孩子的,就是男孩子的,還有什么好嫉妒的說法。
在我來看,這不是低估了孩子的社會化水平,覺得這個男孩子想不到這點。而恰恰是高估了自己社會化水平,覺得現在的深圳孩子真就是網評水平。
在深圳這個非常實用且后現代賽博朋克的城市中,這個能去查詢14歲未成年殺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的孩子,非但不會想不到你們說的這種“精致利己的算計”策略。而恰恰是很清楚,兩者的家庭環境差異,以及這個這個學習優秀的女孩子未來與他的命運會如何,才反而會有這種極端操作。
兩小無猜,青梅竹馬就可以修得正果?網友太小看現在的孩子了。而B站主要用戶就是這些孩子,他們會不知道青梅竹馬說法已經成為笑話了?
就算是假設兩個孩子真的有那么一絲情愫,有發展成伴侶的可能。你想一下兩個孩子在聊起未來的暢享時,對于這個男孩子的沖擊會有多強烈。
要知道,這個女孩子的家庭本來是計劃中考結束帶孩子去新疆旅行的。而新疆旅行一圈,請查一下暑期的機票和酒店的價格,由此判斷一下這個女孩的家庭情況最少是個什么水平。再想想對于這個父親常年在外,母親工作沒空接送的男孩來說,這樣家庭的女孩子對于他來說意味著什么。
所以關于案情介紹中,沒有詳細說,只在報道中提到的“生活瑣事”與“嫉妒成因”,就能聯想一下。如果兩人相處過程中,女孩子在表達出一些“我爸媽天天接你,你是做我家車”,“拿人手短,吃人最短”一類的說法,會給這個男孩子造成什么影響?
因此在我來看,非但不是說這個男孩子想不到網友講的“鳳凰男套路”。恰恰是在廣東沿海地區這個鳳凰非常多,深圳這個把實用主義玩到了后賽博朋克時代的環境中,他太知道實際情況并不是這么回事了,才會沒有和網友想的一樣,去玩那套把別人當傻子的自嗨。
而第二個點,關于說明明初三就要分別了。就算有再多的矛盾,以后也都見不到面了,至于說要痛下殺手嗎?我覺得這可能跟單親家庭的教育有關系。
在傳統家庭教育中,如果父親的角色缺失,只有母親。就會出現一個很麻煩的問題。也就是母親因為安全感的喪失,會對控制欲有近乎變態的要求。這種控制欲的補足,因為大多數人都不可能是事業性人才,能夠在事業中找補,就只能也只有在孩子身上得到滿足。
所以這類家庭中的女性,對于孩子會有近乎苛求的控制欲。最為明顯的一個表現,就是在教育中會特別傾向于威脅式教育。總會掛在嘴邊的是:“如果你不聽話,那么x我就要拿走”。
把明明只需要直接說出來禁止孩子做的事,非要加上一個代價的表述。去強調,如果孩子不聽話,就會收到什么處罰。使得說孩子在被威脅而會“遭受損失”的情況下,去遵守家長的要求。
這種教育方式,對于家長來說,能體會到權力的快感,以及說充足的控制欲滿足。而孩子,也會在這種威脅下,變得很聽話,而遵從某種規則。
但實際上,這種教育模式忽略了,作為人類來說。對于痛苦記憶的深度是遠遠超過于快樂的,使得說孩子能記住的并不是這件事,什么是對,什么是錯。而是會深刻牢記:不能讓人滿意,就會失去!
這種對于失去恐懼感的不斷加深,日積月累就很容易造成孩子的人格扭曲。最為明顯的表現,就是成為回避人格。對于任何事情失去主動爭取的動力,不敢表達自己的訴求。甚至于延伸出只要不想要,就不會失去的人格扭曲。
更極端一些的,則是會從回避人格衍生出反社會傾向,會認為說:既然最終還是要失去的,或者可能失去。那么最好的辦法,就是從開始就毀滅掉。與其等待結局,不如開啟結局。
因此回看這件事,具體為什么這個男孩會對自己的青梅竹馬痛下殺手,只有他自己知道原因。但是對于的嫉妒表達,以及為什么會在初三這個馬上就要分道揚鑣的時間點痛下殺手,也就有了一種可能。
就是對于這個男孩子來說,初三考學,兩人很可能給會考到不同的學校。而高中之后的大學,基于兩人的家庭環境,未來也會越來越遠,不管是有仇還是有怨,以后都沒有機會得到一個結果了。所以與其等待結果,不如主動去尋求那個結果。
而結果有了,
該怎么處理,
也就有了明確答案。
當然,能看到這的老朋友會發現。其實這件事真正的影響,應該還是關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討論。這兩個孩子都是初三的學生,正好卡在了14歲這個剛剛下調的“未成年人”認定的歲數門檻上。
因此這件事是否會成為繼續下調“未成年人歲數認定”的門檻,才是這件事真正關鍵的部分。
廣東,這個有著大量的工廠與城中村,未成年人數量眾多,又家庭因為經濟與工作模式等原因,疏于管理的情況非常嚴重的地區。這份文件在當年我給大家解讀的時候,就有聊過:這是一份針對于未來經濟環境變化之下的“未雨綢繆”的文件。
因此當未成年人這個問題重新走向臺前的時候,你我需要想的是:廣東是否又有什么新變化了?又或者說,之前說的新變化實際上已經來了?
最后
祝大家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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