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東西,一分鐘內搬走!”丈夫劉大(化名)失蹤大半年后突然回家,對妻子王小小(化名)冷冰冰地說出這句話。王小小還沒從長期失聯的擔憂中回過神,就瞬間被推入無家可歸的境地。她只來得及抓起幾件衣服就被推出門,眼睜睜看著門鎖被換掉。這套她曾出資的房子,一夜之間將她拒之門外。
作為收入不錯的家教老師,王小小沒有沉溺于慌亂與委屈,除了被趕出來之外,更讓她無法忍受的是,劉大在準備離婚后竟徹底擺爛:不再工作,還理直氣壯地宣稱 “之前掙錢都給家里了,現在你得把收入分我一半”。王小小當即明確了三個底線目標:盡快離婚、拿回房產份額、守住自己的教書收入。她委托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的范梅博律師。而正是這場委托,讓她最終奪回了屬于自己的公道,徹底走出了這段布滿背叛與羞辱的婚姻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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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的范梅博律師
案情簡介
25歲的王小小與35歲的劉大經人介紹相識后倉促結婚。婚后,王小小為共同生活累計向劉大轉賬100萬元,用于購房、購車及婚禮等開支。然而劉大卻暗中將多數錢款用于登記于他人名下的車輛(無法分割)和婚禮消費,僅少量投入房產,企圖將自己的出資全額計為購房款,從而稀釋女方的資金貢獻。
婚后不久,劉大長期以“出差”為由不歸家,并發現與前女友保持曖昧聯系。起初他曾將工資交予王小小償還房貸,但后續不僅停止交付,更于2022年失聯半年。返家后,他竟直接將王小小驅逐出門。離婚之際,劉大辭去工作,以“曾養家”為由,要求分割王小小名下60萬元存款及30萬元理財,盡管兩人早已分居且他對家庭毫無貢獻。
今年初,劉大率先提起離婚訴訟,提出多項不實主張:聲稱王小小的100萬元中僅10–20萬用于購房,自己曾交工資參與還貸,僅同意支付10–20萬補償;同時要求分割女方的存款、理財、房屋租金及首飾,并索要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王小小堅決反對,要求離婚、確認房產權益,并捍衛個人勞動所得。
辦案經過
第一步:證明感情破裂,推動離婚
男方起訴離婚卻缺席庭審,否認驅逐事實。家理律師抓住主線:
證明婚姻基礎薄弱:提交介紹相識證據,說明倉促結婚;補充證人證言和聊天記錄,證明劉大婚后與他人曖昧、逃避責任。
聚焦惡意驅逐:用換鎖照片、租房合同、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還原劉大的惡意行為;關聯失蹤證據,強調婚姻無法挽回。法院最終認定感情破裂。
第二步:厘清資金流向,駁斥“女方僅出資10-20萬”不實主張
為反駁劉大壓低女方房產份額的企圖,家理律師聚焦資金與房產的關聯,精準還原事實:
追溯轉賬與購房關聯:梳理王小小轉賬記錄,發現多筆款項發生在購房首付支付的關鍵節點;調取劉大銀行流水,證明其收到轉賬后,明確將多筆錢款用于購房,而非僅 10-20 萬;
明確共同還貸權益:提交王小小用劉大工資還貸的記錄,強調 “工資屬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是雙方貢獻”,而非劉大個人功勞;結合房屋市值 405 萬元及剩余貸款,測算出王小小應得權益涵蓋出資與增值部分,最終協商確定 70 萬元折價款(分兩期支付)。
第三步:守護勞動所得,明確財產歸屬
男方主張分割女方存款與理財,家理律師重點證明收入的獨立性與合理性:
證明收入屬性:提交課程表、付款記錄、備課筆記,說明是每天工作10小時的辛苦錢。
證明資金已消費:出示租房合同、繳費流水、采購憑證,證明收入已用于租房和生活開支,存款理財無大額剩余。法院判決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
案件結果
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王小小的三大核心訴求全部實現:
1. 離婚訴求落地:準予劉大與王小小離婚,徹底結束這段充滿傷害的婚姻關系;
2. 房產折價到手:涉案房屋歸劉大所有,剩余銀行貸款由其償還,劉大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王小小支付第一期房屋折價款35萬元,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35萬元,王小小收到全部款項后10日內協助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3. 高收入歸己: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理財、家教收入等財產歸各自所有,劉大不得再主張分割王小小的勞動所得。
家理律說
本案的關鍵在于,家理律師并未孤立審視“驅逐”“財產分割”等爭議點,而是將“倉促結婚”“婚后猜忌背叛”“長期失蹤”及“粗暴驅逐”等一系列事件串聯整合,形成完整的婚姻破裂證據鏈,清晰向法庭呈現婚姻關系確已無法維系的事實。
圍繞當事人“離婚、獲取折價款、保住勞動收入”三大核心訴求,家理律師精準施策:
離婚訴求 :以“婚前感情基礎薄弱+婚后多次過錯行為”強化感情破裂主張,加速離婚程序;
房產分割 :憑借扎實的出資流水記錄駁斥對方虛構借款的主張,并通過協商分期支付方案切實保障當事人權益;
收入保障 :運用勞動憑證及消費記錄,成功論證勞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合理性。
這種“把握全局、突破難點、緊扣核心”的代理策略,既提升了訴訟效率,又精準實現了當事人訴求,為此類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存在過錯的離婚糾紛提供了可復制的代理路徑。
案外說法
婚姻不應是“家庭介紹”促成的草率決定,更不能是“湊合過日子”的將就。缺乏深入了解的結合,往往為日后的矛盾埋下隱患。婚姻真正的基石,在于雙方的了解、信任與尊重。無論以何種方式相識,都應給予彼此足夠的時間,在充分了解并確認共同承擔責任的意愿后,再步入婚姻。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共同經營、彼此成就的生命聯結。它需要用心澆灌、相互包容,更需要信守承諾的責任擔當。當婚姻中出現不公與傷害時,不必委屈求全。明確自己的底線,借助專業法律支持,才能有力捍衛自身權益,為未來爭取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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