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啟用新的出入境信息系統(EES)
意大利駐廣州總領事館特此通知,自2025年10月12日起,歐盟將正式啟用“出入境信息系統”(Entry Exit System,簡稱 EES),這是歐盟為加強外部邊境管理而引入的一項新制度。
根據歐盟第2017/2226號條例,該系統將用于記錄來自第三國的公民在申根區外部邊境的出入境信息,適用于短期停留(任意180天內累計停留不超過90天)。
這一新舉措旨在提高邊境檢查的效率與有效性。該系統將適用于需要簽證進入申根區的第三國公民,也適用于免簽入境者,并將逐步取代在護照上手動蓋章的傳統流程。同時,該系統將提供關于人員出入境的可靠數據。該新系統不適用于持有申根國家頒發的長期國家簽證或有效居留許可的第三國公民。
如需了解更多有關操作流程及不適用該系統國家等信息,歡迎訪問EES官方網站:
https://travel-europe.europa.eu/ees
這一新的入境/出境系統(EES)將于2025年10月12日開始運營。使用EES系統的歐洲國家將逐步在其外部邊界引入該系統。 這意味著從2026年4月10日開始將逐步在過境點進行數據收集并全面實施。
EES官方網站常見問題
何謂EES系統的漸進式啟動?
入境/出境系統(EES)將在 6 個月內逐步完成部署,橫跨 29 個歐洲國家的外部邊境。 這些歐洲國家將分階段引入 EES 系統的不同元素,包括收集生物識別數據,例如面部圖像和指紋。這意味著旅客的生物識別數據(面部圖像和指紋)可能不會立即在每個過境點被收集,其個人信息也可能不會在系統中登記。護照將依舊蓋章。
這一逐步實施將持續到 2026 年 4 月 9 日。從 2026 年 4 月 10 日起,EES 系統將在使用該系統的歐洲國家地區所有外部邊境過境點全面運行。
法律依據: (EU)第 2017/2226 號條例 和 (EU)第號條例.
EES的用途是什么?
EES 適用于前往使用 EES 的歐洲國家/地區進行短期停留的非歐盟國民,前提是您:
持有短期居留簽證;或者
不需要簽證,且在任何 180 天的期限內最多停留 90 天。
將收集您的旅行證件數據和其他個人數據,包括您的出入境日期,并以電子方式記錄在系統中。這一程序將加快您的過境流程。
如果您超出了使用 EES 的歐洲國家/地區允許的停留期限,系統將識別到您的身份并記錄此類信息。
如果邊境當局拒絕您入境,系統也會記錄此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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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使用 EES 的所有歐洲國家/地區而言,任何 180 天中的 90 天都將作為一個單獨的期限計算。
推行EES的目的是什么?
通過以電子方式記錄非歐盟國民的出入境或拒絕入境信息,實現使用該系統的歐洲國家/地區邊境管理流程的現代化;
- 提高邊境檢查效率
,逐步改善旅客的體驗;
通過收集生物識別數據,有效打擊身份欺詐;
加強歐盟境內的安全;
通過充當身份驗證工具,幫助打擊恐怖主義和嚴重的有組織犯罪。
對于大多數非歐盟國民而言,EES 可:
提供其在使用 EES 的所有歐洲國家/地區境內授權停留的最長時間的準確信息;
取代護照蓋章需求(除非例外情況適用);
通過將邊境檢查流程自動化(如可用,并在護照檢查人員的監督下),逐步減少護照檢查排隊的等待時間。
EES 還將便于識別旅客的身份:
停留時間超過允許時間的人員(逾期居留者);
使用虛假身份或假護照的人員;
無權入境使用 EES 的歐洲國家/地區的人員。
因此,EES 可為識別恐怖分子、罪犯、嫌疑人和犯罪受害者提供支持。
EES將儲存哪些生物識別碼?
EES 將根據您是否需要短期居留簽證存儲不同的生物識別碼。
- 您是否需要
前往使用 EES 的歐洲國家/地區的短期居留簽證?
在這種情況下,系統將只存儲您的面部圖像(因為您在申請簽證時已經錄入了指紋)。
- 不需要簽證?
在這種情況下,系統將存儲您的 4 個指紋和面部圖像。
目前,不會掃描 12 歲以下兒童的指紋,即使他們也需要錄入 EES。
自動化如何為非歐盟國民的過境提供便利?
使用 EES 的歐洲國家/地區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在其流程中推廣自動化。自動化意味著,非歐盟國民可以受益于專用設備 – “自助服務系統”。如果過境站提供自助服務系統,您可以:
在過境時進行登記
查看您的數據是否仍記錄在 EES 中,如果沒有,
您可以上傳您的數據,以供護照檢查人員進行后續驗證。
使用自助服務系統后,您可以前往邊境檢查通道,那里的護照檢查人員已經收到:
來自自助服務系統的信息(包括核對其他數據庫)
您的身份確認
您的剩余停留時間
然后,護照檢查人員將提出其他問題,之后再決定準許或拒絕您進入各地區。
到達護照檢查人員處之前的自動化邊境檢查流程將有助于逐步減少排隊現象。自動化取代了耗時的人工檢查。
作為一名準許加入國家促進化計劃的非歐盟國民,您將受益于全面邊境檢查流程的哪些減免?
如果您獲準加入國家促進計劃,各地區的護照檢查人員可能無需驗證:
您的出發地和目的地
您計劃停留的目的以及相應的證明文件(如有必要)
您是否擁有足夠的生活資料,以滿足您計劃停留、返回原籍國或前往第三國之目的以及期間的生活(或者您是否能夠合法獲得這些資料)。
如果第三國國民被攔截并確定其逗留期超過90天,會發生什么情況?
非法逗留申根地區的人員必須按照《2008/115號遣返指令》的規定進行遣返手續。一般來說,將優先考慮自愿離境。
在申根地區逾期逗留并被遣返的人員可否再次在申根地區旅行?其護照會蓋有“黑章"嗎?其記錄在SIS系統嗎?等等。
根據《2008/115號遣返指令》做出的遣返決定在某些情況下附有入境禁令(相關人員未被授予自愿離境期限或未履行被遣返義務),而其他情況下可能會頒發入境禁令。入境禁令和遣返決定都將被輸入SIS系統。入境禁令的期長將根據個案所有相關的情況酌情而定,原則上不超過五年。
如果某人員已在申根地區逗留90天并在180天期長內試圖再次入境,會發生什么情況?
該人員將在邊境被拒入境。此外,被拒入境的數據將登記在EES系統中。如果該人員無須登記EES系統,其護照上將附有取消入境的蓋章。
ES系統是否會影響申根地區卡車司機的短期逗留規則?
EES系統的實施沒有改變其短期逗留的規則:這些規則與《申根邊境法》相一致,規定允許在任何180天內逗留90天。EES系統引入短期逗留期間跨越外部邊界的第三國國民的電子數據登記,包括出入境日期和地點。在EES系統實施之前,這些人員的護照都會被蓋章。在為期6個月的漸進實施期內,護照蓋章和電子登記的做法將并存。自2026年4月10日起,當漸進實施期結束時,護照手工蓋章將被廢除。屆時,逗留自動計算器和逾期逗留者名單將開始啟動。在任何180天內超過90天的逾期逗留將受歐盟和國家規定的約束。
卡車司機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可豁免登記EES系統:
其申請并獲得一成員國的居留許可證,允許其在該成員國內長期居留,并在任何180天內在申根地區自由遷徙90天。其過境時無需登記EES系統。
成員國邊防人員可以在過境點為他們認可為《申根邊境法》附件七第5點所界定的‘跨境工作人員’的卡車司機提供便利。這種情況下,過境時只會進行隨機檢查,并不需登記EES系統。在申根地區任何180天內最多逗留90天這一規則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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