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孫全耀在國慶節當天發表了一篇驚天雄文《秦爺:欲謀刺江青的江上虹才判個無期 不反江青的遇羅克卻被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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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羅克本名 暹xian羅克,由于歷史原因和小說再創作的約定俗成,所以我們一般也寫為遇羅克,這點是沒問題的。
這個叫 秦孫全耀的賬號呢,之前叫 秦爺全耀,一直是批評那個年代,后來賬號被封了,按現在的標準來說,是一個“老右 ” 。
原文呢,就是寫一個刺殺李云鶴的人結果反倒活了下來,反倒是一個寫了一篇好文章的遇羅克死了。 江上虹繼承了父親的剛直,這猛人居然進行了刺殺,這個事情是很有名的,在建國初期。
遇羅克做了什么?他以筆為武器,撰文批判“血統論”,試圖揭露建國初期某些錯誤思潮。遇羅克的文章有一定批判價值,雖未能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框架下提出建設性方案,但也被刊登在當時的各大報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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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孫全耀這篇 原文的敘事雖充滿情感,卻帶有明顯的資產階級自由化傾向。首先,原文將江上虹與遇羅克的命運對立,渲染“刺殺者存活、批評者被殺”的“荒誕”,這種敘事有意無意地淡化了階級斗爭的本質,試圖以個體悲劇掩蓋建國以來繼續革命的必要性和歷史意義。
江上虹與遇羅克的結局,恰恰反映了不同性質行為的區別對待,而非所謂的“荒誕”。
如果說 荒誕,其實這一點才是最諷刺的,李云鶴連刺殺的人都能原諒、都能保住,怎么可能對一個寫了文章發布在各大報紙上的遇羅克不利呢?這怎么說都說不通啊。
秦孫全耀敏銳的意識到了這點,于是發出了驚天質問。
秦孫全耀不知道的是, 遇羅克的妹妹遇羅錦在傷痕文學中將其塑造成“因言獲罪”的英雄,試圖以個人苦難否定繼續革命的整體正義性。它將個體遭遇放大為對革命的全面否定,這其實是很危險的。
到了八九十年代:
一是他妹妹說出來的,原來他父母真參加了日本人的北平建設署。
二是他自己日記出版了,原來他當時就是“自由派”,表面寫一套,背地寫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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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遇羅克妹妹遇羅錦,80年代速度出國,她結了三次婚又離了三次婚,逢人就說哥哥受到了迫害——因為反對血統論,而她的哥哥最大的問題是去東北搞串聯的時候從東北武斗派手里拿了一些武器回京要搞什么“武器的批判”,后來判刑之后和管教發生重大沖突……
秦孫全耀不是左派,但是他確實發現這些事情的不合理之處,實在是太想不通了,于是在國慶的時候寫了這篇文章。我感謝他的發現。
我們的悲哀的地方,就是把嚴肅的事情變成荒誕的事情,最后真相無人關心。我們現在只知道麻匪爺發錢,麻匪爺強搶民女,卻不知道誰是李逵,誰是李鬼,誰是誰假扮的,這才是令人扼腕嘆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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