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身衣服曾是恥辱,現在是我的戰袍。”2025 年 9 月 23 日,崔麗麗穿著兩年前遭性侵時的衣物走進天津津南區法院,身邊是全程十指相扣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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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全國首例 “性侵認定工傷” 案的庭審,本應是職場維權的里程碑,卻因網絡上的質疑聲陷入輿論漩渦 —— 有博主犀利點評:“把老板送進監獄還不夠,非要榨干最后一分錢,這哪是維權,分明是貪婪。”
要理清這場爭議,得先回到故事的起點。2023 年 9 月,時任公司銷售總監的崔麗麗赴杭州出差,商務宴請后醉酒被老板王某性侵。時隔十天她才報警,這段 “晚報案” 的經歷后來成了質疑者的把柄,但很少有人知道,她是在丈夫的支持下才走出心理陰霾,鼓起勇氣直面創傷。
案件偵破的關鍵,是檢察官一幀幀排查監控找到的線索:隔壁房客聽到動靜后錄音,那句 “不要,不要” 的哭喊成了王某定罪的鐵證。2024 年 4 月,王某因強奸罪獲刑四年,法律層面的正義看似已然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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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波瀾始于后續的維權。2024 年 4 月 18 日,崔麗麗因 “無故曠工” 被公司開除,此時她正因創傷后應激障礙接受心理治療,光是安定醫院的系統診療就持續了三個月。
為了討回公道,她走上工傷認定之路,2024 年 12 月拿到的《認定工傷決定書》,讓她成為國內職場性侵獲工傷認定的第一人。2025 年 3 月,勞動仲裁裁決公司違法解除合同,需支付 113 萬元薪資補償,可公司不服上訴,這筆錢最終只到賬 2 萬元。
就是這樣一場持續兩年的維權戰,在網絡上漸漸變了味。“開口要 2000 萬,還要房要股份” 的說法四處流傳,有博主直言這是 “敲竹杠”,甚至質疑當初的性侵案 “順利得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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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翻遍法院文書和權威報道,這些指控都站不住腳。崔麗麗在視頻中澄清,2000 萬是王某求諒解時她故意開出的 “不可能條件”,意在嘲諷對方的虛偽,并非真實索賠訴求;而所謂的 “房和股份”,更是從未出現在任何訴訟請求里。
她真正追討的,不過是停工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算上 2025 年新增的訴求,總額也才 200 萬元左右。
前公司拋出的 “新證據”,也沒掀起預期的波瀾。崔麗麗在庭審中提到,對方拿出了她從未見過的 “工傷休假制度”,但法官當場要求公司提供舊版制度比對,顯然并未采信這份突然出現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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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 “監控、報警記錄對不上” 的說法,更與案件事實相悖 —— 當初定案的核心證據是隔壁房客的錄音,而非單一的監控或報警記錄,這些細節在刑事判決書里寫得清清楚楚。
這場爭議最耐人尋味的地方,在于輿論的分裂。
有博主痛批崔麗麗 “利用受害者身份牟利”,認為 “老板已經坐牢,就該見好就收”;但另一邊,姚晨等公眾人物為她發聲,稱她 “勇敢無畏”,更多網友則在她的社交賬號下留言 “加油,你不是一個人在戰斗”。
這種分裂的背后,其實是兩種價值觀的碰撞:一方認為 “受害者應保持完美姿態”,一旦維權涉及金錢就難免 “動機不純”;另一方則堅持 “法律賦予的權利,就該全力爭取”,不能用道德綁架剝奪受害者的合法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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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博主的點評里,有句話說得沒錯:“社會可以同情弱者,但絕不縱容貪婪。” 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界定 “維權” 與 “貪婪” 的邊界。
崔麗麗拿著 258 頁標注整齊的證據材料反復出庭,追討的是自己應得的勞動報酬,這是法律框架內的正當權利;反觀王某,犯下性侵罪后毫無悔意,公司違法開除員工還拒不賠償,這些行為才是真正值得譴責的 “貪婪” 與 “傲慢”。
如今案件仍在等待宣判,崔麗麗把社交賬號改成 “麗麗的戰爭”,每天更新維權進展。有人說她想當網紅,可沒人提她要面對多少網絡暴力 —— 有人罵她 “最貪的女人”,還有人勸她丈夫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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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如她自己所說,戰場始終在法庭,法律才是唯一的武器。
同情弱者,是社會的溫度;堅守邊界,是法治的底線。崔麗麗的故事里,我們既不該縱容真正的貪婪,更不該用無端的質疑,寒了維權者的心。
畢竟,今天她站在法庭上爭取的,可能就是明天每個職場人都需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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