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布了關于永住許可取消的新規運用方案,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
這項規定源自去年修改的入管難民法,預計將在2027年4月正式施行。
新規明確,若永住者故意不履行稅金或社會保險等義務,可能會面臨永住許可被取消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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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住許可通常授予在日本居住滿十年、遵守法律且履行納稅義務的人,截至去年年底,日本持有永住許可的人數達91萬8千人。然而,由于永住許可無需更新,所以有人會在拿到永住后就不再按時繳納稅金等,這引發了日本民眾不滿,最終傳達到了日本政府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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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9日召開的會議上,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就“故意不繳納”的判斷標準提出了明確意見,即需同時滿足兩項條件:
一是在沒有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拒絕繳納;
二是在明知有繳納義務的情況下仍拒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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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X: 旬な話題をマンガ解説@カセキ
對于第一項,如果是因病、災害或失業等原因無法繳納的,則不在規定適用范圍內;對于第二項,如果未收到繳費通知或是否意識到繳費義務不明,則同樣不予適用。也就是說,永住取消主要針對惡意不履行義務的情況。
不過即便滿足上述條件,永住許可也不會立即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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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明確指出,只有在滯納次數多、金額大且明顯無繳納意愿的情況下,才會采取取消許可的措施。而在聽取過程中積極配合繳納的,或被認定為非惡意的,可能會將資格調整為需要更新的“定住者”等其他在留資格。
對于惡意但存在人道因素的情況,比如重病正在接受治療的人,也可能通過調整在留資格來處理。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計劃在明年夏季,結合相關現狀,制定詳細的運用指南,并在秋季最終確定。除了稅金和社會保險未繳納的情況外,修改后的法律還明確規定,對于未更新在留卡或因竊盜、傷害等犯罪被判有罪者,同樣可能被取消永住許可,這些細則將在指南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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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拿到永住后惡意拖欠稅金或者違法犯罪,將會面臨永住取消的風險。
而這一新規對于部分永住者來說也并不是無妄之災。早在去年,日本新聞就已經報道過拿到永住中的約一成基本不繳納稅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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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內部資料顯示,一些外國人在取得永住資格前按時繳納稅金和國民健康保險費,但取得資格后開始滯納,甚至有人認為“既然有永住資格,不必繳稅也沒關系,反正日本政府也不可能把我的永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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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自治體數據顯示,日本人世帶未繳納率約為4%~9%,外國人約為20%~28%,永住者約為18%~29%,繳納金額方面,日本人約繳96%,外國人約78%,永住者約83%。也就是說,永住者里不交稅金的比日本人還要高三到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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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日本入管局還曾披露過這樣一個現狀。
2024年5月8日的眾院法務委員會上,自民黨議員藤原崇問到,為了擴展永住資格取消的理由,入管廳做了什么調查,以及得到了什么結果。
入管廳次長丸山解釋說,調查所有永住者履行公共義務的情況非常困難,于是他們只檢查了永住者子女申請永住許可時,其扶養者(父母)是否有未履行公共義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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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顯示,2023年1~6月處理的1825件申請中,556件未獲批準,經過核查發現其中235件存在“永住者扶養者未繳公共稅費”的情況。也就是說,一些身為永住的父母在給小孩申請永住時,被爆出由于父母不繳納稅金,導致孩子拿不到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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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情被爆出來后,有不少日本人出來抨擊這些不交稅金的永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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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住的新加坡,永住資格不是永久保證的,每五年都要更新。如果沒有對國家做出經濟上的貢獻,也可能被取消永住資格。所以我覺得日本也需要對永住外國人做一定程度的篩選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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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對外國人產生不信任,以及日本人和在日外國人之間的分裂和對立,都是由這類外國籍犯罪者引起的。這類外國籍犯罪者當然會給日本人帶來困擾,但更受影響的其實是那些遵守法律的外國人。”
而針對此次日本政府決定將不繳納稅金的永住者永住權剝回的法案,日本人也有話要說。有人認為這是不繳納稅金的永住者活該,既然住在日本就應該和日本人一樣,繳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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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情況處理太寬松了!一旦不繳稅、拖欠保險費,就應該取消永住權啊。生病了就不能繳稅?工作呢?難道還想靠生活補助嗎?如果日本人在外國遇到同樣情況,會怎樣?所以外國人才會看輕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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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稅金或保險費拖欠為理由取消持有永住權的外國人的資格嗎?現在的標準和執行都很隨意,完全看政府機關心情。應該像對待日本人一樣,對違反規定的人嚴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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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那些取得永住權卻沒有繳納稅金或社會保險的人,如果說他們‘不是惡意’的話,那到底還能有什么理由?既然都沒繳,就不存在‘不是惡意’的情況。如果是有繳納意愿但暫時繳不了的人,理應去和繳納方協商解決。對于那些希望住在日本、申請永住權的人,這種松散、不嚴格的法律根本沒必要。比日本人更嚴格地要求外國人,這在國際上也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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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滯留的人,應該立即被強制遣返。雖然理解需要有人道考慮,但如果沒有遵守手續,這也是沒辦法的。從這些漏洞中,才會出現犯罪和非法行為,而真正認真在日本生活的日本人卻因此受害,這是不應該的。這不是‘日本優先’的問題,無論是日本人還是外國人,都應該適用相同的規則,也應該防止制度被比日本人更容易濫用。我覺得明年秋天才改法太慢了,應該馬上修法應對。這也是今后政府和選舉中必須高度關注的議題。”
甚至還有日本網友提出應該廢除永住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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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不要輕易發永住權。可以規定每隔幾年必須定期更新,如果出現拖欠稅款或未繳情況,就直接遣返回國。就像考駕照一樣,如果手續太寬松,外國人甚至住在酒店都能登記地址,結果導致交通違規頻繁發生。從基本制度上,包括是否廢止永住權在內,都有必要重新徹底檢討。”
不過也有日本網友指出日本政府應當一視同仁,不繳納稅金的日本人也應該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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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樣出于惡意和故意不繳納稅金和社會保險的人,如果是日本人,并不會受到批評;但如果是外國人,即使之前一直有繳納,一旦生病或失業,就會立即被撤銷永住許可的話,這明顯是按種族或國籍區別對待的冷遇社會。我作為日本人,感到很羞愧。”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過小編覺得既然拿到永住簽證,在日本想長久生活下去的話稅金確實是不能故意拖欠的。
建議永住者們更加重視自己的納稅義務和社會保險繳納狀況,避免因惡意或疏忽而影響在日長期居留資格。永住不易,且拿且珍惜~
1.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0135d270161ddc1ee69778805b84111173ebcbff
2.https://www.huffingtonpost.jp/entry/story_jp_66404b7ae4b0c43c96b07537#
3.https://www.asahi.com/sp/articles/AST9X2S32T9XUTIL03K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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