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一下,我這人膽小。可又寫了十多年時評,慣性已成,見到熱搜上的新聞不吐不快。現在有些公司的法務,大概是為了完成績效,動不動就投訴,導致文章被刪,所以,我只說某品牌,而不講他們的名字,大概就不會入他們的法眼,成了他們的KPI吧……
言歸正傳。
我沒買過耐克,也不說買不起,純粹舍不得而已。也沒有買過某品牌,因為我登過的山,最高的大概就是千把米的深圳梧桐山了……用不上沖鋒衣啥的。
正如前面所言,既然上了熱搜,便是公共事件,誰都可以講一講,道一道,因而,有了這篇文章。
我要講的是,熱搜上的兩品牌,形成了強烈對比。
那個炸山秀就不必多說了,相信很多朋友都看了相關新聞以及他們的道歉。我覺得他們這事,跟蘇永康演唱會是類似的,那就是,無論是演唱會還是煙花表演,都是經過了審批同意的,看起來都符合規定。
但他們都忘了最重要的一點,亦即,做事之前,得預判一下網友的態度。要知道,如果不符合網友們觀念,翻車就是分分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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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上,我覺得耐克做得不錯。
據媒體報道:
《曬“媽媽牌”耐克書包男子已收到耐克禮物,當事人:有母子兩人的運動裝備,以及NBA球星詹姆斯的同款球衣》。
文章說:
9月9日,有網友發視頻稱,初中時想要一個耐克書包,媽媽便給我縫了一個,后來逢人便說:這是我媽媽縫的,媽媽的世界很小,里面裝滿了我。此視頻發出后迅速在網上爆火,截至目前已經收獲了1074萬點贊,不少網友評論稱,錢可以買很多東西,唯有父母的心意,無法用金錢衡量。不久之后,耐克官方也在評論區留言稱:“縫得真棒,媽媽的愛是我們勇敢去做的底氣,我們為你的媽媽準備了一份禮物,請私信聯系我們,just do it”。
其實,正如網友所評論的:
當時大家都覺得博主曬的書包會侵權,結果居然這么的暖心。
我猜測,也許耐克還真評估過這種可能呢,哪怕,媽媽縫那書包,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如果法務想借這事,嚇阻一下現在那些侵權的,也不是很難啊。
當然,上頭只是我的猜測而已,他們公司到底是否有過爭論,外人不得而知,但最終呈現在我們眼前的,卻是讓網友們心情舒暢的結局。
統而言之一句話,不想翻車,就得從網友的角度去想想,他們喜歡什么,又討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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