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梅某駕駛剛購買的電動摩托車前往車管所辦理車輛上牌手續,卻不料因一時疏忽觸碰法律紅線,最終被警方依法處理。
當日下午,梅某抵達車管所,向輔警李開華表示需要辦理上牌業務,李開華敏銳察覺到其身上散發著明顯的酒精氣味,于是詢問梅某是否飲用了酒水,面對詢問,梅某如實承認了飲酒事實。李開華立即將該情況向車管所所長劉庭寶匯報,劉庭寶隨即通知了轄區交管大隊民警。
徐沖和雷俊到場后,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梅某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酒精濃度為38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梅某坦白,當天中午12時左右,他在親戚家飲用了一瓶啤酒和半兩白酒,飯后,他想著車管所路程不遠,可以順路給新車上牌,沒想剛到現場就被工作人員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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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交管大隊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梅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交管提醒:交通安全無小事,無論駕駛新車還是舊車,無論路程遠近,都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酒后駕車、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源:云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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