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
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
洛陽公安機關按照上級工作部署
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
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高壓嚴打態勢
切實維護網絡空間秩序
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洛陽公安公布6起典型案例
一、新安縣衡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4年11月17日,網民衡某某為博眼球,在某網絡平臺發布:“黃土高原要被推平,準備造5億畝大農田等”的言論,造成不良影響。經調查,衡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二、伊川縣潘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5年2月2日,網民潘某某為了引起注意,在某網絡平臺“警車發生交通事故”視頻的評論區發表評論,編造事故地點是洛陽市伊川縣,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該交通事故發生在外地,且屬于舊聞新炒。經調查,潘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三、 洛龍區宋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5年3月26日,網民宋某某為博取流量,在沒有核實信息真實性的前提下,轉發在某網絡平臺看到的“廣東深圳20輛車發生火災”視頻,引起網民熱議,造成不良影響。經調查,深圳警方已辟謠,該信息屬不實信息。宋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四、新安縣王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5年8月9日,網民王某某為博眼球,在某網絡平臺發布題目為“一小孩早上被貨車撞死”的不實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經調查,王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五、宜陽縣寧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5年8月16日,網民寧某某在個人公眾號發布《比特幣女廳官景某某:327枚比特幣背后的瘋狂貪腐路》的文章。經調查,貴州省紀委已辟謠,該文章系AI工具生成,未經核實發布不實信息。寧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六、孟津區陳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
2025年5月23日,網民陳某某在某網絡平臺發布視頻“太恐怖了吧!一群大人給孩子轉學,把孩子接走,至今未歸。”引發網民關注和猜測。經屬地公安機關核實,該信息屬不實信息。陳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網絡時代
網絡謠言傳播范圍
不再局限于特定人群、特定時空
如果任由網絡謠言肆意傳播
將嚴重擾亂網絡空間秩序
甚至會引起社會恐慌
接下來帶你快速了解
我國法律關于處理
網絡謠言的相關規定
根據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
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
行政違法責任和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行政違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零五條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
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編造、故意傳播網絡謠言,輕則承擔侵權責任,重則罰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共同構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網絡空間。
廣大網民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未經證實的網絡信息加強辨別,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用實際行動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對網上編造、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平安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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