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某學院一大二女生在“宿舍生娃”“失血過多”視頻流出。視頻中,有人被擔架抬出,一名嬰兒也被抱走。該校值班人員回應稱,女生和嬰兒都平安,其家人已到醫院,事件正在調查中,甘肅省教育廳、婦聯已關注此事。
學生被送醫(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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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涉在校學生,消息傳出后迅速在網上走紅。網友對此評價不一。
很多網友對女生表示同情:“女生也是可憐啊,好好愛自己吧,最后受罪的都是自己,男生提起褲子走人。”有就此對要求學校加強兩性教育的:“學校還是要多教下兩性知識這還沒經濟能力就養還好是大小平安娃,要生了也不提前去醫院。”也有對嬰兒表示憐惜的:“小孩兒天崩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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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也存在諸如“男性沒有生育權,生育權女性獨有。不能出了事找沒有生育權的擔責。”“男的沒有生育權,憑什么要養?”之類的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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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截然相反的聲音同時出現,并喧囂塵上,其實早有預兆。
《民法典》及《婦女權益保障法》關于婦女獨享生育權,可以自行決定生與不生的規定,及法院對生育權的解釋,算是激起了男性的逆反心理。
朝陽法院對生育權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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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男女雙方由于生理的不同,女性在生育權上占據更多的主導權,但男性同樣享有生育權,畢竟生育不是一方能單獨完成的。是以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女性才能獨享生育權。
當男女雙方締結婚姻,女性占據主導地位,或者說獨享的生育權,便轉化為夫妻雙方共同享有生育權,雙方享有同等權力,除因病等極少數特殊情況外,是否生育需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都無權獨立做出決定,那張紅色的結婚證便起到的就是生育權平權的保障作用。
這一情形無論是放在自然界,還是以傳統文化為規矩,亦或是以人們的普遍認知來衡量,都是無可爭議的真理。否則在締結婚姻過程中,男性為何要普遍承擔起置辦婚房、給予彩禮等責任。
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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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女性獨享生育權的適用范圍顯然是被無限制擴大化了,導致在婚姻關系中男性的生育權被直接剝奪,以至于當出現四孩非婚生這類違背倫理道德的案例時,法律顯得蒼白無力,普羅大眾只能站著道德層面進行批判,男方能獲得的也僅僅是些許撫養費賠償。
權責對等是最基本的規則,當現實生活中男性的生育權被剝奪一凈,那么也就沒有由此衍生出來的義務,也就有了推脫的借口。
在這一背景下,能確定血緣關系的婚生子還好,畢竟是自己的血脈后代,給予刻在基因里的責任感,身為父親的男性一方會主動承擔起養育責任。對于非婚生子就不那么友好了,既然生育權是女性獨享的,按照權責對等原則,行使生育權后,自然也不能找沒有生育權的擔責。如此一來只可憐了天崩開局的孩子。
與生育權類似的還有一個冠姓權問題。
誠如前面所說,生育過程中,女性更占據主導地位,就血脈而言,孩子有可能不是丈夫的,但肯定是妻子的,畢竟是從她身上掉下來的肉,血緣關系天然存在。而這也是原始社會時期采取母系社會的根源所在。
冠姓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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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男性占據社會主導地位,對血脈渴求的基因覺醒。為保證孩子是自己的血脈,男性建立了雙重保障制度:一是通過締結婚姻建立穩固的男女關系,二是通過冠姓權(或者說冠氏權)來強化家族概念,純凈自己血脈。
可以說冠姓權是男性確認血緣關系的一種手段,在此基礎上通過祖先崇拜等傳統,讓男性承擔起養育子女的責任,默默地為家庭貢獻自己的力量。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可隨著所謂的“女QUAN”興起,竟然刮起了爭奪冠姓權這股妖風。仗著在生育權上天然占據優勢的特點,既要又要,結婚時要按傳統來,生育時又表示應當破除傳統,樹立新風尚,發起冠姓權之爭。
《贅婿》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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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實上呢,國外別說是子女的冠姓權屬于男性,連女性在成婚后也要改夫姓,這種風尚怎么就不提了?何況自古以來,傳統文化都給予了子女冠母姓的權利,只要招贅便可,今時今日招贅也沒有被廢止。想要冠姓權,招贅不就好了。
女性獨享生育權,加上冠姓權之爭,可以說是解構國人婚姻的兩個重大因數,結婚對數日益減少,離婚率居高不下,與此不無關系。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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