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人于2025年4月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委任清盤人作為許家印全部資產的接管人。
9月16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此訴請,并作出了一項重要裁決:判令由清盤人黃詠詩、杜艾迪作為接管人,接管恒大創始人許家印的資產。法院同時發出全球財產禁制令,禁止許家印方面處置價值不超過77億美元的資產。
黃詠詩和杜艾迪兩位大名鼎鼎,前者是著名析產大師,曾主持賭王何鴻燊家族遺產糾紛的處理,而后者曾擔任雷曼兄弟亞洲業務首席清算人。
香港高等法院此次批準的接管范圍廣泛,既包括許家印名下的財產和資產,也包括他控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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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始,恒大集團積重難返的債務危機便接連爆發,關于恒大的一場場大戲持續引發公眾關注:
許家印被指將恒大財富的巨額資產轉移至家族名下,將債務困境留予上市公司。
其本人不惜采取“技術性離婚”等手段進行資產分割,丁玉梅起訴其親生兒子……
深陷債務泥潭的中國恒大,為延緩清盤程序,曾多次表示將制定新的債務重組方案。
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沒改變最終的結局,恒大于去年1月29日被清盤,于今年8月12日被除牌退市,留下了巨額的債務窟窿。
前一段時間,環環寫了有關夏海鈞動向付出水面的文章,其身影在美國爾灣的豪宅中被發現,以及背后所牽扯的隱匿資產等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
在那篇文章里,環環提到,恒大退市不是故事的終結,而是司法追索的開始。
從這個角度來看,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可謂一場早已注定的清算,而且對于中國企業的治理及跨境執行都有著一定的意義。
首先,當許家印名下價值77億美元的資產被實施全球凍結,意味著監管力量越過公司實體,直接觸及到了創始人個人的財產領域。
一般而言,公司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在法律上具有相互獨立的身份。然而在本案中,法院認定許家印作為實際控制人濫用公司獨立人格,未能履行法庭此前要求的資產披露義務,不能躲在“公司面紗”之后逃避其應負的責任。
所以,香港法院此次裁決的突破性在于,它實質上挑戰了傳統公司制度中“有限責任”這一根本原則。
其次,恒大債務總額超過2萬億人民幣,但截至今年7月,其在境外可變現金額合計僅有2.55億美元,而清盤人回籠的只有1.67億美元。
香港高等法院此次祭出全球禁制令這一“核武器”,使得香港法院的判決能夠產生全球性的法律效力,而無論許家印的資產位于地球上的哪一個犄角旮旯何。
最后,在涉及巨額債務和可能隱匿資產的情況下,一般性的救濟已不足以保障債權人利益,有必要采取更為強有力的措施。
針對許家印方面提出的“任命接管人過于嚴厲,將會干涉私人事務”的抗辯理由,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明確駁回了這一主張。
通常情況下,清盤人的權限集中于公司層面,個人資產的卻允許清盤人直接接管個人資產,這一做法突破了清盤程序的傳統邊界。
同時,法院設立了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要求清盤人必須定期向監督律師報告,并回應其所有合理詢問。這一安排既賦予了清盤人必要的職權,也通過外部監督確保了程序的透明性與公正性,防止權力濫用,增強了整體處置過程的公信力。
長期以來,有一些企業創始人將公司視作個人“私人保險箱”,視公司治理機制為可有可無的形式流程。他們隨意挪用企業資金,出具違規擔保,通過復雜隱蔽的關聯交易轉移資產……嚴重模糊了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的界限。
香港法院此次對恒大債務問題及許家印個人資產的處理,重新定義了企業家的責任邊界,也在一定程度上為這些企業家敲響了警鐘:
企業架構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擋箭牌。一旦公司陷入重大債務危機,實際控制人不能再隱身于有限責任公司之后,而必須為其經營決策、資金使用乃至公司治理的失范行為承擔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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