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一起自行車與小轎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交警的執法獲得了全網贊揚。這是怎么一回事?
現場視頻顯示,一名女子騎自行車邊轉彎邊橫穿馬路,結果與一輛慢速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女子倒地受傷。

交警查看現場后,判定騎行女子負全責。“這名女子騎自行車橫穿馬路,機動車是在機動車道內正常行駛,而且車速很慢,這種情況下非機動車應該讓機動車。當時機動車已經剎車停下,是沒有過錯的。”
不料女子家屬到來后,不服判決還質疑,“以前駕駛員多少都要帶點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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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回應稱,“人人都這樣想,駕駛員還怎么開車?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必須下車推行,有違法行為的一方,就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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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許多網友為交警的執法點贊
“建議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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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違規誰擔責
不是誰弱誰有理
道路行駛中,不少人因橫穿馬路、闖紅燈等原因導致交通事故,卻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要求別人承擔責任。類似的案件還有很多,上海交警紛紛當場上演教科書式執法。
今年8月發生在閔行的一起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碰撞事故,民警查閱路口公共視頻后發現,非機動車駕駛人在左轉過程中,以“鬼探頭”方式突然竄出,且未依法讓行擁有優先通行權的直行機動車,非機動車被判負全責。

4月12日早上8點40分左右,在嘉定區綠苑路、曹安公路路口,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老人由東向南突然闖紅燈左轉,與一輛綠燈剛起步的直行小客車發生碰撞,騎車老人倒地受傷,民警判定騎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再次提醒:
上路出行
每個人都是交通的參與者
不能因為自己是行人
或者非機動車就無視交通法規!
(綜合自新聞坊、上海交警、央視新聞、看呀S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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