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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2025年9月16日),“旁聽士”吳云鵬走出拘留所,胡子拉碴,手捧鮮花。
吳云鵬出示的解除拘留證明書顯示,2025年9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以吳云鵬“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將其拘留五日。
今天上午,張翼飛等律師冒雨到鄭州市第一拘留所接吳云鵬。現場視頻顯示,吳云鵬表示自己沒有故意造謠,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我認為寫旁聽記是個正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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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0日上午,青島籍法律愛好者吳云鵬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旁聽王穎超等十八人涉黑案公開庭審時,被法警從旁聽席帶走,移交管城公安分局,隨后失聯。
9月11日晚,消息傳來,吳云鵬因“冒充被告人家屬身份旁聽”及“旁聽記部分內容不屬實”被處以治安拘留5日。
年近六旬的吳云鵬,籍貫河南,居住在青島,因熱心法律與公共事務,近年來經常前往全國各地參與刑事案件旁聽,并在其個人公號“旁聽士”發文記錄。
2025年9月8日至9日,他依法旁聽管城區法院審理的王穎超等十八人涉黑案,并在公眾號發布了兩篇旁聽記,內容以庭審細節為主,輔以個人感悟。
9月10日上午,他在繼續旁聽時,被法警帶離法庭,移交至管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
10日晚,案件轉至北下街派出所。
9月11日下午,多位律師在北下街派出所外短暫見到吳云鵬,獲悉他因“冒充家屬身份”和“旁聽記內容不實”被傳喚。
11日晚,管城警方對其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決定,稱其行為“擾亂法庭秩序”。
對法庭旁聽者實施治安拘留,僅僅因為其記錄了庭審內容,“這事又開了一個壞頭。”一位律師直言。
四川大學法學教授韓旭認為,這是一起事關公民旁聽權、監督權、議論自由權的憲法事件。
近年來的趨勢是,司法公開明顯式微,庭審直播流于形式,裁判文書選擇性公開,大量案件限制旁聽,旁聽記成為司法公開為數不多的方式之一。趙琮律師撰文稱,“若吳云鵬被帶走確與其旁聽行為有關,或將是對司法公開的又一次嚴重打擊。”
呂方芝律師則認為,如果吳云鵬的處罰不撤銷,關于司法公開和監督政府的法律條款,可以廢止了,這樣大家都方便調整自己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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