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贛州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打造具有高辨識度和廣泛傳播力的贛州文旅形象標識,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贛州文旅宣傳口號。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及范圍
(一)征集時間:自征集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24:00止(以電子郵箱收到時間為準)。
(二)征集范圍: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任何組織、機構、個人均可參與。
二、征集要求
(一)主題鮮明。準確反映贛州文化旅游特點,體現贛州資源優勢、旅游特色和人文精髓,充分展示贛州文旅整體形象。
(二)傳播力強。表達準確、簡潔明了(一句話,不超過12字)、響亮得體,便于理解、識別、記憶和傳播,具有較強的感染力、親和力和傳播力。
(三)堅持原創。投稿必須是原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或其他權利,不隱含廣告語意,不參與其他評選活動。
三、征集方式
直接將投稿口號、3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及個人信息(含姓名、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等)發送至郵箱gzwhcszb@163.com,并將郵件名標注為投稿贛州文旅宣傳口號。每位投稿者最多可投3件作品。
四、評審及獎勵
(一)評審:征集結束后,主辦方將組織專家評審組開展評審,從中遴選出20組入圍作品,寧缺毋濫,評審結果將在贛州有關媒體上公布。
(二)獎勵:每組入圍作品給予2000元獎勵。最終被主辦方采用為贛州文旅宣傳口號的作品,再給予10000元獎勵。
五、特別提示
(一)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因文稿涉及著作權、版權、名譽權和隱私權等一切法律糾紛,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征作品的投稿人須承諾其作品的著作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主辦方享有永久免費使用應征作品進行出版和各種宣傳的權力,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據需要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作。
(三)所有應征作品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投稿人一經投稿,即視為同意并遵守活動主辦方的一切規定及要求。
(四)如有投稿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以投稿時間為先后次序)。
(五)獲獎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
(六)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贛州市委宣傳部、贛州市文廣旅局所有。
中共贛州市委宣傳部
贛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5年9月12日
來源:贛南紅客戶端
編輯:余中雁
審核:裴 瓊
簽發:黃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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