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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 老 白
首發:老白讀書
01/
今天早上,“ 夫妻與他人合租期間生娃被要求搬離 ”事件的雙方和解了。
重點有2個:
1、租客夫妻,決定為其家人尋找新的、更合適的住所;
2、合租室友,同意給予該夫妻更寬松的時間去尋找新住所。
雙方就過渡期內房間內公用空間的使用、生活費均攤等問題達成共識,并承諾尊重彼此生活作息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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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這件事沖突并最終和解的雙方,自始至終都是兩方租客,而非平臺。
但熱搜和新聞的中心卻是這對夫妻和平臺,站平臺的角度還真挺冤枉的。
其實最終也挺冤,因為平臺承諾,“在過渡期內,自如對各方進行適度補貼。”
這可是得花錢的。
沒辦法,誰叫這件事上熱搜,成輿論焦點了呢?與其平臺深陷輿論,花這點錢維護品牌公關形象還是值得的。
這就是所謂的大公司的社會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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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有人將這件事解讀為“契約精神”,我看大可不必。
契約在這件事里,只是一件被拿來使用的工具,以達到某種目的。
什么目的?迫使這對夫妻搬走;
誰的目的?合租室友。
原因很簡單,在夫妻倆生孩子這件事里,合租室友的利益受損了,同時沒有補回來,或者補不回來。
這對夫妻有表示過補償的意愿,有商量出雙方滿意的補償方案嗎?
我們不知道過程如何,但很顯然,雙方談崩了。
當然也有可能室友就沒去談,直接對接的平臺,但你要知道,這時候平臺一般也會在中間充當和解角色的。
總之最終結果仍然是雙方談崩了。
道理講不通就只有規矩了。
那么規矩其實很簡單,因為有合同在,基于契約精神大家照著辦就可以,這是為什么后面會出現平臺通知這對夫妻限期七天搬離這件事。
一般人大概這時候也就搬了,但這件事卻上熱搜了,而且標題是“平臺限期三天搬離”,把沖突方從“合租室友”悄悄轉為“租房平臺”,那說明什么?
說明他們不想講規矩,而想講情義了——利用輿論綁架平臺。
為什么挑的是平臺而不是室友?
因為他們很清楚,輿論場上誰弱誰有理,在這件事上室友吃了悶虧是弱勢方,碰瓷只能碰平臺了。
那句話怎么說來著?
我跟你講利益,你跟我講情義;我跟你講情義,你跟我講道理;我跟你講道理,你跟我講規矩;我跟你講規矩,你又蠻不講理。
說的就是這種。
合租最麻煩的就是碰到難搞的室友,從已知的信息看,我懷疑這對夫妻就挺難搞的。
03/
我是覺得媒體討論這件事的時候去談什么“契約優先”還是“人情至上”挺沒有必要的。
因為這件事自始至終都不是租客與平臺之間的矛盾,它只是被某些人可以引導成我們看到的樣子而已。
幸好是大部分網友人間清醒,沒有被帶偏。
大部分留言都在說“合理,要有契約精神”,“影響其他戶的正常休息了”這些。
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如果輿論風向不是這樣,而是更支持這對夫妻,那現在他們還會搬嗎?
答案很明顯。
讓這件事上熱搜的目的本就是如此,只不過他們可能萬萬沒想到,網友們并不買他的賬。
給網友們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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