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上看到一個詞:廉價感媽媽。
出于好奇,我去看了看,發現,原來,我們經常會有意無意地做“廉價感”媽媽,從而經常虧待自己。
以下4個跡象,看你中了幾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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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把自己的需要放在最后
有一種“過度利他”的表現,就是過于把別人的需求放在首位,而自己的需求嘛,往后挪一挪,再往后挪一挪。
這種表現,經常出現在女性身上,尤其是當了媽媽的女性身上。
為啥?
因為我們總覺得,媽媽是偉大的呀,媽媽是超人呀。
所以,哪怕你累得只想躺著一動不動了,只要孩子喊一聲:“媽!”
你立馬又爬起來,給他做飯、陪他玩。
明明身體不舒服,但也不敢休息,因為娃需要接送、要吃飯,因為家里那堆在沙發上亂糟糟的衣服和洗漱池里的碗筷等著你洗。
好像也沒人說“你必須每天做完這些”,但你就是覺得,作為一位媽媽、一位妻子,就該時刻照顧好家庭、照顧好孩子。
明明也有自己喜歡的裙子,但就是把它加購物車,一等再等。而孩子老公要買的東西,二話不說,馬上下單。
我們會覺得,只有時刻為家人付出,自己才是“好媽媽”、“好妻子”。
但我們卻忘了,我們付出這么多,收到的,也許不是同等的愛,而只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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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覺得自己不需要幫助或贊美
我見過一位媽媽,每當別人夸她,她都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
有一次,我嘗了她熬的湯,說實話,真的很好喝,很鮮,且口齒留香。
我由衷地夸她:“你這湯做得太美味了,你家孩子老公真有口福。這怎么做的?快教教我。”
她顯得很不好意思,連連擺手:“哪有哪有,這都瞎做的,你隨便做做都能比這好。”
和她出門,大包小包她都一個人提,我要幫忙拿點,或者叫孩子也提點小物件,她卻趕緊躲閃:“沒事沒事,我一個人能搞定。”
有時候我會覺得,她太好了,以至于好到她看不到自己的價值。
這種努力要做得夠好、夠多的人,其實,“自我價值感”并不高。
她會覺得:“只有我做得足夠好,才是有價值的,不然,我就不值得被愛和肯定。”
三:很難放松下來
我們會看到有一類媽媽,非常“忙”。
她不是在忙家務,就是在忙孩子、家人的各種事情。
要她停下來休息一會?
不行,她還有一堆的活要干。
好不容易躺下刷會手機,她就開始焦慮:
“我這樣是不是太懶了?孩子書包還沒整理,老公襯衣還沒熨燙平整,床上被套還沒來得及洗一洗。
不行,我不能躺了,我得把活干完。”
這樣的媽媽,一刻都閑不下來,大部分時間,都很緊張。
而為了緩解這種焦慮不安的情緒,她必須要“做點什么”,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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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敢發脾氣
我身邊有很多媽媽,特別會“隱忍”。
朝孩子發脾氣,她會愧疚得不行,晚上睡不著,一直想著白天的事:
“我不該那樣大聲吼他的,怎么就是控制不住呢?會不會傷害他啊?”
朋友同事說什么,她也不敢反駁,因為她覺得:“我這樣說,會不會讓他不開心?”
所以,哪怕受了委屈,她也只忍著,覺得沒關系,笑一笑就過去了。
但忍著忍著,自己身體可能就出毛病了。
五:做“價值感強”的媽媽
我們也想被人肯定、被人看見,那要怎么做,才能做一個“價值感強”的媽媽呢?
①相信“我值得”
《小狗錢錢》里提到一個“成功日記”。
就是說,當我們不自信的時候,就每天記錄自己做成功的10件事,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事情,比如按時起床、按時吃飯、完成一個小目標。
這樣的“成功時刻”,會慢慢讓我們產生一個信念:“我真的很厲害。”
有了這樣的信念,我們就會相信,自己是一個“有價值”的人,值得被肯定,也值得被善待。
你可能會覺得,每天記錄10件事,哪有那么多做成功的事啊?
其實,我們從早上睜開眼開始,就不停地在“做事”。
我們會起床、會刷牙、會吃早餐、會趕著上班不遲到、會跟人打交道、會看到別人的優點夸一兩句、會在累的時候抽空放松一下等等。
這些,都是我們為更好地活著而做的事。這些事,都值得被肯定。
當我們看見自己的努力和存在,就會覺得,原來自己這么重要。
先自愛,別人才會懂得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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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看到自己的需求
溫尼科特說,我們做“足夠好”的媽媽就可以了。
這個“足夠好”,不是指100分媽媽,也不是完美媽媽,而是對你和孩子來說,足夠了,就可以了。
因為當我們想要做完美媽媽時,我們就會忍不住苛求自己,也無意識去苛求孩子。
但其實,孩子需要一個能放松的媽媽。
所以,我們有時候,不妨“自私”一點點,也試著去滿足自己的需求。
比如留半個小時的休息時間,這段時間,只屬于自己,不用陪孩子、不用做家務,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當我們感覺不舒服時,也勇敢地說“不”。比如:“我實在太累了,晚上簡單吃點吧。”
不解釋,更不內疚。
這會讓孩子和家人看到:“原來媽媽也有需求,也需要自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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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學會表達情緒
我們感覺不舒服時,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先忍,忍到一定程度,然后爆發,大發脾氣。
與其這樣不穩定,我們還不如讓情緒流通起來,用合適的方法,表達我們的感受。
可以用“我感覺”句式,而不是動不動就指責、怒罵。
比如:“我花了1個小時做好飯菜等你回來吃,結果你在外吃了。我有些失望,覺得自己辛苦白費了。
如果下次不回來吃,你可以提前跟我說嗎?這樣我就可以有別的安排了。”
這樣的話語,孩子更能聽得進,我們也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感受,還不傷害親子關系。
④除了媽媽,你還是自己
我們在成為媽媽以后,太沉浸地去做媽媽這個“角色”,以至于忘了,我在成為媽媽前,也是一個有夢想、有興趣愛好的人。
“成為自己”,其實就是為自己“充電”,讓自己更有能量。
我們可以重新拾起以前的興趣,跳跳舞、寫寫字,或者看看書,又或者去做烘焙、畫畫。
只要能讓自己開心起來,我們都可以多嘗試。
當我們除了是媽媽這個身份外,還有其他身份時,我們就不會把所有的注意力、情緒都集中在孩子和家人身上,也就不會因為自己做得“不夠好”而焦慮。
以上4個“虧待”自己的跡象,你中幾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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