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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研作者團隊-安孑、黎子堂
字數(shù):3329,閱讀時間:約9分鐘
編者按:自周勃入北軍高呼“為劉氏左袒”起,“左袒”一行為變成為了一種表明立場、支持正義一方的象征。但,“左袒”行為最初并非單純的陣營站隊行為,其內涵經(jīng)歷了由簡入繁、由繁入簡的動態(tài)變化過程。本文嘗試通過追索文獻,尋本溯源,探究“左袒”行為的意涵變化過程。
在西漢初的“誅呂”之變中,北軍的歸屬是功臣集團實現(xiàn)“誅呂安劉”目標的關鍵。其時,周勃進入北軍軍營高呼“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1使得“軍皆左袒”,反映了人心向背。而由此,“左袒”一行為也被賦予了表明立場、支持正義一方新意涵。
至西晉“八王之亂”中,淮南王司馬允在發(fā)動反對趙王司馬倫的兵變時,亦效仿周勃,高呼“佐淮南王者左袒”2以期爭取支持,最后也取得了“歸之者甚眾”的效果。文學創(chuàng)作也多將“左袒”作為表明立場、支持正義一方的典故象征。
如皇甫澈作詩云:“烈烈張漢陽,左袒清諸武。”時至今日,“左袒”作為表明立場的行為的意涵已經(jīng)深入人心。但追本溯源,“左袒”行為最初并非單純的表明立場、進行陣營站隊,其意涵經(jīng)歷了由簡入繁、再由繁入簡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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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半身像/圖源網(wǎng)絡)
據(jù)《說文解字》“袒,衣縫解也”3可知,“袒”字本意指解開上衣。說文解字注》:“但,裼也。從人,旦聲”。段玉裁注曰:“衣部曰:裼者,但也。二篆為轉注。古但裼字如此,袒則訓衣縫解,今之綻、裂字也。今之經(jīng)典,凡但裼字皆改為袒裼矣。”4故有學者認為“但”是“袒”的本字,欲追蹤“袒裼”之義,可以從“但”字旁敲側擊。
朱懷在《“但”的語法功能演變及產生機制》舉了“但馬”和“但歌”兩例。“但馬”者,引程大昌《演繁露· 誕馬》載:“但者,徒也。徒馬者,有馬無鞍,如人袒裼之袒也。...然則謂之但馬,蓋散馬備用而不施鞍轡者也。”
“但歌”則指沒有管弦伴奏的歌曲。5故其認為此期間但字有“不用某些裝備”之意。另外,但字的甲骨文為。從甲骨文字形上看,“人”依“日”而立,可解為人立于太陽之下(亦或立于天地之間),也暗示了“袒”行為與古人天人觀的關系。
綜上,“袒”字本意即指“解開上衣”,而“左袒”則如字面所示,是解開左邊上衣。簡言之,在最初階段,“左袒”就如其字意所示,不過是解開衣服,袒露身體罷了。
到了周代,隨著禮制的完善,“袒”不再只是簡單的“解開上衣”那么簡單。
而是被賦予了深厚的禮儀內涵。《儀禮·覲禮》“乃右肉袒于廟門之東, 乃入門右北面立告聽事”6, 鄭玄注云:“右肉袒者, 刑宜施于右也。凡以禮事者, 左袒”。由此可知,“袒”不僅被納入了禮儀體系,且由于左右觀念的影響,在禮儀體系中被限制為了“左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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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對肉袒的演繹復現(xiàn)/圖源網(wǎng)絡
其中,“左袒”常見于兇禮中的喪禮。《禮記·檀弓下》云“袒、括發(fā),變也;慍,哀之變也。去飾,去美也;袒、括發(fā),去飾之甚也。有所袒、有所襲,哀之節(jié)也。”7所謂“袒”,去飾,去美也,為表明哀思而袒。古人注重衣冠整齊,只有遇到所謂“敬事”才行“袒裼”之舉,歷來學者認為喪禮中的“(左)袒”有兩種含義。
一為刻意使衣裝不整來表達哀思,“有所袒、有所襲,哀之節(jié)也”者,僅袒一面,指哀而有節(jié)制。
二為“安心下氣”,疏解心中的悲懣,即《禮記·問喪》中所謂“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懣氣盛,故袒而踴之,所以動體安心下氣也。婦人不宜袒,故發(fā)胸擊心爵踴,殷殷田田,如壞墻然,悲哀痛疾之至也”8。
綜上,在春秋時“左袒”和捶胸頓足都作為一種喪禮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存在。故而叔孫武叔在其母死后“出戶袒,且投其冠括發(fā)”的行為被子游稱之為“知禮”。然而,“捶胸頓足”解釋為直觀的、具有中醫(yī)思維的“安心下氣”尚且合理,“去飾,去美”到“表明哀思”的解釋,則牽扯到了一個問題。
有學者認為,“袒”只表示解開衣服,而要說“肉袒”即袒露肉體9。而在當時的服飾體系下,上衣下一層便是裼衣。故若認為“袒”只表示解開衣服,則“左袒”便是“脫衣見裼”,即不露出肉體而只露出內里的裼衣了。
但《禮記·玉藻》中有“錦衣以裼之”之語。鄭玄注:“然則錦衣復有上衣明矣。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與? 凡裼衣象裘色也。”10由此來看,解開外衣而露出華美的裼衣,便與《禮記》中“去飾,去美”不合了,依此來看,喪禮之“袒”大抵是脫衣見肉的,即脫掉左邊衣袖露出左臂膀。
有趣的是,有學者認為“先秦‘肉袒’降禮的形式就是左袒”,是對喪禮中左袒衣袖習俗的傳承, 就是為了表達一種愿意受死的意思。”11簡言之,這一觀點認為降禮中的肉袒也是左袒,還是繼承自喪禮中的左袒。“肉袒”即“左袒”一說即本文所支持的,此不贅述。
但將“肉袒”與喪禮中的“袒”劃等號則有待商榷。如前所述,喪禮之袒是表哀思的。而在投降中“肉袒”是為表達一種愿意受死的觀點,這是一種敬順的表現(xiàn)。《左傳》記鄭襄公向楚君投降的過程:“鄭伯肉袒牽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12
由鄭襄公的自述可知,其“袒”的原因是“孤不天,不能事君”。可見,襄公以“袒”來告罪的對象首先是“天”,其次才是“君”,這是古人的天命觀的體現(xiàn),以“袒”,以裸露肉體來代表對國家敗亡這一上天安排的敬順,是“袒”的獨立一重內涵——即表敬順而非哀思。按照這個邏輯,“投降禮的肉袒對喪禮中左袒衣袖習俗的傳承”這一結論就不那么合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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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對肉袒降禮的復現(xiàn)/圖源《大秦賦》)
除上述兇禮外,“左袒”也見于嘉禮中的昏禮。《儀禮·士昏禮》中有“內袒入門而右,以聽事也。”13新郎左袒入門居右位,在方位上“右”為尊位,這是在平時禮儀站立位置中根本不能被允許的,此即昏禮的“攝盛”原則。
按《儀禮·士昏禮》:“主人爵弁、纁裳、緇袘,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zhí)燭前馬。”鄭玄注:“墨車,漆車。士而乘墨車,攝盛也。”14昏禮符合天命中“陰陽相合”的規(guī)律,此時的新郎正在履行天命,故其可以卑微之身而列于尊位。
此處的“袒”顯然不能歸為表哀思的含義,聯(lián)系《禮記· 郊特牲第十一》“君再拜稽首,肉袒親割,敬之至也。”15之語,履行祭祀禮儀的君主,在儀式上會“袒”而親自割祭肉,來表達對上天的敬順。由此可以推測,昏禮中的“袒”也許是對上位者行為的一種仿效,即同樣表達對上天之命的“敬順”。
上述兇禮、嘉禮中的不同“左袒”意涵可以視為“左袒”由簡入繁的結果。在此階段,“左袒”不再單純只是解開衣服那么簡單,它作為諸多儀式中的重要行為環(huán)節(jié),即可以表哀思、亦可以表敬順。
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文中對先秦時期“左袒”的復現(xiàn)多基于戰(zhàn)國至漢代形成的文本,換言之,我們是基于戰(zhàn)漢時人對先周禮制的想像建構來展開推測。先周時期的“左袒”之禮具體細節(jié),還有待進一步考證。但無可置疑的是,“左袒”行為在先秦時期被賦予了多樣的意涵,成為了一項復雜的禮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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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勃左袒形象演繹/圖源網(wǎng)絡)
而隨著戰(zhàn)國亂世的禮崩樂壞以及秦末漢初戰(zhàn)亂的破壞,無數(shù)原本繁雜莊重的儀禮遭到解構,回歸了其最初的本意。即如本文開篇所提到的,周勃在“誅呂”之變中馳入北軍,高呼“為劉氏左袒”,并非是基于“袒”在禮制中的豐富意涵,而單純只是為了方便尚在中立中的北軍將士表明立場選擇陣營。
但周勃此舉,可以說又為“左袒”賦予了新的意涵——表明立場、支持正義一方。八王之亂中,司馬允效仿周勃的舉動則是對此新意涵的進一步鞏固與加強。當然,“左袒”新意涵的出現(xiàn)不意味舊有禮制中的“左袒”意涵就隨之消亡。我們仍能在封禪等鄭重場合看見“袒”禮的回歸,如漢武帝封禪泰山就“升袒肅然”16,可視為先秦“袒”敬順之意的延續(xù)。
參考文獻:
司馬遷:《史記》
班固:《漢書》
房玄齡等:《晉書》
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
鄭玄注,賈公彥疏:《儀禮注疏》。
鄭玄注,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修訂本)》
楊天宇撰:《儀禮譯注》
朱懷.“但”的語法功能演變及產生機制[J].中國語文,2015,(02)。
李文娟.先秦“袒”禮考[J].長治學院學報,2010,27(04)。
王進鋒.“肉袒”降禮考[J].文博,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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