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永安村爆發了一起嚴重的土地糾紛。村民舉報稱,村黨支部書記吳某明,和湖南永鑫建設有限公司董萬林勾結,通過非法手段侵吞集體資產,毀林超200畝,甚至強拆村民房屋,暴力威脅。雖然官方表示相關土地協議經村民自治程序通過,但這會不會是違法亂紀貼上的體面標簽,還需要被徹查。
2008年8月永安村以“企業保留用地”的名義,將29.88畝集體建設用地交由湖南永鑫建設有限公司使用,而經辦人則是時任公司董事長的董萬林,雙方就此事簽訂了《用地協議》。公司用地名義為建設辦公樓及配套設施,但事后村民發現所謂的配套設施赫然是奢華的別墅、賓館和人工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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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份《用地協議》未明確土地用途、補償標準及環保措施,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2022年省高院指出“未履行民主議定程序的土地流轉合同可認定無效”,永安村的用地協議根據法規是可以認定無效的,但截止到2025年這份協議依然沒有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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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董萬林以公司的名義,一次性給了村里20萬的出讓款,村里也承諾未來不會再收取任何的費用,而核算下來一畝地才7000元,要知道在當時村子附近的土地,在國土資源局的掛牌價高達200萬元每畝,其中的差額讓人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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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湖南永鑫建設有限公司和村民的矛盾逐漸激化,有村民表示在11月2日,自家房屋正在修繕,但董萬林表示村民的房屋在拆遷的紅線范圍內,雙方就此發生爭執。董萬林的手下將村民打倒在地,后經鑒定為輕傷,但這并不是個例。后續哪怕警方介入連,也不了了之,為了能夠達成目的,對村民威逼利誘,這難道不是違法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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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4月因長株潭城際鐵路建設,原湖南永鑫建設有限公司辦公樓所處的土地被征收,補償的20萬元款項進入了村集體賬戶,但村民并不知道這筆錢的去向。而在2016年10月未重新履行審批程序的情況下,公司通過所謂的村民代表簽字同意,重新建造了辦公樓,并擴建人工湖至20余畝,哪怕村民質疑流程的合規性也無濟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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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這并不是村民第一次“被代表”,早在2008年村里將土地轉讓湖南永鑫建設有限公司使用,就沒有真正讓村民代表簽字同意,而是村干部一手包辦,時任村黨支書記的吳某明,或有著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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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民看來董萬林擴建的項目是有巨大代價的,不僅毀壞包括油茶林、樟樹林等經濟作物林,甚至在魚塘周邊毀林修路,并占用人造杉木林堆放棄土,導致水土流失。而這擴建項目的占地面積近200畝,顯然和《用地協議》表示的29.88畝完全不符。要知道約150畝的油茶林,原本是村民主要經濟來源,而茶葉林也歸村集體所有,董萬林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村民的權益。
更為離譜的是,如此嚴重的毀林行為,要知道在其他地方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企業,是要被處以恢復植被費用3倍的罰款,而永安村居然沒有環保部門的介入,難道有更深次的黑幕嗎?村民不是沒有反饋和投訴,但都沒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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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合法權益,村民向岳麓區天頂街道進行舉報,經街道辦調查核實后回復舉報情況不屬實。街道辦認為《用地協議》有超三分之二的村民簽字同意,符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但并沒有正面回復偽造簽字的事實,在村民看來根本就沒有開村民代表大會,也沒有所謂的簽字畫押,憑什么認定協議合法且具備法律效應呢?
同時街道辦認為土地收益,主要用于村集體公益事業,沒有強制要求提供審計報告,村民訴求的收益透明無法得到滿足。對于吳某明和董萬林的暴力行為,完全就是踢皮球的要求,要求村民通過法律途徑來審判違法行為,但哪怕立案了都沒有后續處理,村民對司法的公信力產生了極大的負面情緒。
2025年3月22日村民龔德偉在網絡平臺上實名舉報董石云(董萬林親屬)的暴力威脅,一時間引發了輿論的關注,在法治社會的背景下,掃黑除惡從來沒有停止,居然還有人公然挑釁大勢,一時間永安村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面對村書記吳某明,和湖南永鑫建設有限公司董萬林的違法行為,村民訴求徹查土地流轉的所有程序,這其中勢必有見不得光的交易,或許還涉及到了嚴重的貪腐問題,而土地的補償標準,要根據市場價重新核算,20萬顯然不是合理的價格,額外的錢財去了哪里,要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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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要求被毀壞的人造杉木林盡快修復,雖然是村民的收入來源之一,但生態環境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對于強拆占地的涉黑人員要嚴懲不貸,甚至追究體制內違法亂紀人員的法律責任。訴求湖南省紀檢委介介入徹查不法分子的違法行為,國土自然資源廳追查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讓所有觸犯法律的黑惡勢力,都得到應有的懲罰。
最終的結果向好,但從2008年土地流轉到2025年省級接紀委介入,十多年的時間村民維權屢屢受挫,這也成為了全國鄉村振興中不可忽視的問題,權利和黑惡勢力的交織,會給當地的社會環境帶來很大的問題,不要繼續讓司法體系成為某些人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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