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松潘縣人民法院委托阿壩州平安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勞務派遣制審判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勞務派遣制審判輔助人員3名。
二、崗位職責
審判輔助人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4.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阿壩州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符合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23年、2024年高校畢業生,可按高校應屆畢業生對待,可以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2025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阿壩州戶籍”是指截至2025年8月23日,在阿壩州落戶三年以上(2022年8月23日前遷入阿壩州;阿壩州生源因升入高校將戶口遷出,畢業后由高校遷回原縣(市)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因參軍入伍前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注銷戶口,退役后恢復原籍戶口的,以入伍前戶籍為準)。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阿壩州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熱愛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職業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6.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具備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7.熟悉計算機操作、辦公軟件運用、文字寫作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因違法受過治安處罰的,或者曾因違紀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開除學籍、軍籍的;
(8)本人或直系親屬存在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
(9)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10)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11)其他不宜從事人民法院審判輔助工作的人員。
四、招聘方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18:00止。
2.報名方式:
網絡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將相關資料打包壓縮發送至電子郵箱:52330371@qq.com
郵件主題請以“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命名。
3.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
(1)《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電子版;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以及學信網認證報告(掃描件或照片);
(3)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4)2023、2024年畢業并保留應屆生身份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未參保證明;
(5)能證明自身能力素質的其他材料(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8月28日至8月29日18:00。初審結果于2025年8月28日通過電話告知已通過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和規定、弄虛作假、違反人事考試紀律、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經資格初審合格后,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招聘名額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之比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如報名結束后未達到1:3,經松潘縣人民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
(二)考試
考試分為法律基礎知識測試、計算機速錄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法律基礎知識測試占總成績30%、計算機速錄測試成績占總成績2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1.法律基礎知識測試
采用紙質版線下答題考試模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法律基礎知識,題型為填空、選擇和判斷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法律基礎知識測試不指定參考書。
2.計算機速錄測試
計算機速錄測試主要測試在計算機上以常用輸入法進行漢字錄入的速度和準確率。在規定時間內,以輸入完整、準確的漢字數量進行評分。計算機速錄測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0分鐘。
按照法律基礎知識、計算機速錄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考試時間:電話通知為準。
3.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持《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雙面打印)、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未參保證明、加分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考察綜合分析、現場應變及語言表達能力,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4.加分
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學歷學位的總成績可加2分,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總成績可加1分,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總成績可加2分,具有法學專業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總成績可加3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三)體檢與考察
1.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面試后,根據招聘名額,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面試成績依然相同,以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確定名次;基礎知識成績依然相同,以計算機速錄測試成績確定名次)。
2.體檢要求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四)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公示
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簽訂勞動合同
此次招聘人員與阿壩州平安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勞務派遣用工,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2年,合同期間包括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六)遞補人員庫
建立遞補人員庫,本次未聘用,但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入庫。若聘用崗位出現空缺,可從遞補人員庫中擇優挑選應聘人員進行遞補。
五、待遇標準及工作地點
待遇標準:審判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標準約4萬元/人/年(含五險一金)。
工作地點:松潘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公告執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阿壩州平安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7-2823018、19881021111
附件:應聘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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