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六年(1503年)九月,明孝宗收到一份來自湖廣襄陽襄王府的奏疏,其內對尋常文人的不屑之情溢于言表。襄王朱祐材奏稱,本府舊用祭祀祝文出自于俗儒之手,實在是粗鄙不堪、有辱斯文,請求朝廷賜予可傳承萬世的祝文,以彰朝廷之恩,先王之德。
所謂“祝文”,是祝禱文書的一種,為古代祭祀神靈、天地、祖先的文書。“祝”本指主持祭祀儀式并向神靈宣讀禮贊文辭的人,其所讀的文辭稱作祝文,后來適用范圍逐漸擴大,演變為禮贊神靈、天地、祖先的文書。
祭侄文稿
![]()
祭祀祝文又稱祭文,為祭祀祭祀先人亡靈之時,配合雅樂告饗所用,主要是對逝者生前的言行給予稱贊,寄寓哀傷思念之情。與音樂“中正和平”,歌詞“典雅純正”雅樂一樣,高等級的祭文都有特定的格式。一篇文辭優美、朗朗上口的祭文,可以作為模板在祭祀同一等級的逝者時使用。所以襄王的奏請自有其道理在,故此禮部提議令終日與文字打官司的翰林院撰文,抄送天下諸藩,供其致祭時使用。明孝宗欣然同意。
流連于外,被取消特權
朱祐材,為襄簡王朱見淑的庶長子,生母襄簡王夫人張氏。《明孝宗實錄》稱其生于成化十五年(1479年),可又稱其“薨年三十一”,他去世于弘治十七年(1504年),據此推測當生于1474年,也即成化十年。
如此矛盾的記載出于同一條目,究竟當以哪個為準呢?檢索相關記載,當以成化十年為準。
前文說過,襄藩子嗣艱難,始封君襄憲王膝下僅有三子,與動不動就十幾二十來個子嗣的太祖系藩王相比,猶如云壤之別。更悲催的是襄世子妃李氏和寧鄉王妃李氏都罹患痼疾,婚后難以生育。沒奈何,只能奏請朝廷,為二人納妾,以廣子嗣。
然而效果并不理想,直到天順初年,襄藩第三代僅有襄世子朱祁鏞的庶長子朱見淑一人。襄藩上下對這跟獨苗苗,自然寶貝的不行。
天順四年(1460年),襄王再次獲準赴京朝覲,此時朱見淑年已10歲,符合授爵的最低年限,朱瞻墡厚著臉皮向大侄子請求封其為襄世孫,以鎖定其繼承人身份。此時襄藩與皇室正處于蜜月期,明英宗非常給五叔面子,正式下詔冊封堂侄為襄世孫。
明朝親王冠服
![]()
沒成想,朱見淑的婚姻與乃父相比也不遑多讓,他的正妻襄世子妃井氏,雖然非常能活,比丈夫,乃至庶長子都活得長久,卻有一個缺陷:不孕。
眼瞅著世子膝下已有朱祐材、朱祐櫍(音zhì)兩個庶子,而世子妃井氏毫無動靜,年過半百的襄王朱祁鏞也急了。恰好有朱見淑這個先例在,成化十七年(1481年)四月襄王殿下援例奏請冊封朱祐材為襄世孫。
若朱祐材生于成化十五年,此時僅僅3歲,朱祁鏞可以直接免開尊口了,以當時的嬰兒夭折率,朝廷壓根不會同意冊封這么丁點大的孩子。只有生于成化十年,才可以爭取一下,雖然依舊不足10歲,可年滿8歲已經擁有完整的“人權”,才有爭取的基礎,萬一成了呢?
結局也沒讓襄藩失望。
“戊申,襄王祁鏞乞封世子見淑庶長子祐材為世孫,賜以郡王冠服。特詔允之。”(《明憲宗實錄》)
弘治三年(1490年)六月十九日,在位僅僅9個月左右的襄簡王朱見淑薨逝,終年40歲。
由于父王在位日短,對襄王之位而言只是個來去匆匆的過客,以至于連給兒子換個身份都做不到,朱祐材的頭銜自始至終都是襄世孫,而非襄世子。弘治四年(1491年),他由襄世孫進封襄王。
父祖在位時,朱祐材表現的相當完美,一副勤奮好學的樣子。署理府事期間,表現的也非常亮眼,弘治四年曾上疏求取《四書集注》等書。對此朝廷也持鼓勵態度,于弘治四年七月下詔賜予。
可襲爵之后卻如同完全變了一個人一般。
天順年間,襄憲王朱瞻墡與明英宗朱祁鎮這對叔侄極其親厚,天順四年皇帝賜予襄藩三項特權,其中之一為襄王本人及世子、郡王無需奏報,每年可自行出城游賞數次。其后因襄王本人涉足后宮及儲位之爭,一度被明憲宗褫奪,可在其強烈抗議下,還是重新賜予。
從襄憲王朱瞻墡到襄定王朱祁鏞,再到襄簡王朱見淑在位期間,這項權力始終得以保留。朱祐材襲爵后,依然有自由出城的特權。奈何這位新任襄王意氣風發之下自己作死。
弘治五年清明節,朱祐材打著出城祭掃先王墳園的名頭外出,直至四天之后方才回府。此舉大違明憲宗給予的“世子、郡王歲以春秋出游各一度,即日回府”特權。
襄陽古城臨漢門
![]()
弘治朝藩禁森嚴,宗室輕易不得出城。對于猶如囚徒的總是而言,能不經奏請便可出城游玩,既能透透氣,又彰顯了自己與眾不同的地位,自然是非常爽,若能一直出游便可一直爽。
為了自己今后的好日子計,朱祐材回城后立馬上疏請罪,深刻檢討自己的行為,述說自己不得已而為之的緣由,希圖逃過懲罰,最低限度也得保住自由出城權。
奈何時過境遷,物是人非,朝廷對宗室手中超范圍的特權早就不滿,只是苦于沒有合適的借口。襄王自己撞上來,禮部又豈肯放過這等機會。聞訊立馬彈劾襄藩長史等官沒有履行自己的指責,要求治其罪,考慮到“第犯在革前,請姑宥之”。但襄藩的這一特權必須收回:“請降敕諭王,令今后再欲出城祭掃,須差人具奏,得旨乃行”。
明孝宗依言而行。
襄藩取得了一個多甲子的自由出行權,因朱祐材的一個出格舉動,就這么被取消了。
老泰山助其化身惡魔
朱祐材能干出超限出行的蠢事來,其實早有征兆,且更大的災難還在后頭等著他。
襄簡王去世時,朱祐材年已16,人生觀、世界觀已經初步形成。他雖然一直是襄王府的大寶貝,可父祖的教育顯然是失敗的。特別是乃父,竟霸占古隆中營建墳園,讓諸葛孔明給自己的墓讓位,此輩人物豈能教導得好好大兒。
父王去世后,又一個與他關系極為親近的人帶著他在作死之路上狂奔,他便是襄王殿下的老泰山:前襄陽縣主簿井海。
沒錯,朱祐材的王妃與母妃同姓,不過二人大概率不存在親屬關系。
按制,宗王家外戚,若為實職官員,想要繼續為官,需遠調到六百里外繼續任職。主簿只是沒多大實權的小小的知縣佐貳官,本人在科途之上最多也就是個舉人,要權沒權,要人脈沒人脈,外調他地估計一輩子也就這樣了。因此放棄外調,由實權正九品縣主簿轉任虛職的正六品五城兵馬指揮,繼續留在襄陽,依靠女婿過活。
攀龍附鳳實屬人之常情,沒什么可指摘的,奈何老泰山耐不住寂寞,非要出來作妖,拿女婿的爵位,拿自己的前程開玩笑。
井海這位前襄陽縣主簿不是什么好貨色,收養義子不說,還與義子王福等恃寵而驕,打著襄王府的名頭在襄陽城內為非作歹,“淫人婦女,奪人財物”,簡直是無惡不做。
平遙縣衙
![]()
為讓自己作惡大業能夠持久,井海不惜拉女婿下水,對其進行各種誘導。關鍵王府之內,也有一幫以儀衛副王信、承奉閻德為首的希圖幸進之輩。雙方一拍即合,共同引誘襄王為惡,借以給自己撈取好處。
在他們的影響下,朱祐材在作惡的道路上奪路狂奔,甚至在岳父的挑撥下,接連棰殺了十一條無辜性命。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朱祐材翁婿如此高調作惡,終于惹得有人站出來路見不平,于弘治六年二月將其所作所為捅到了御案前。明孝宗大為震怒,命有關部門詳查相關事宜。
上年剛因為超限逗留于外遭訓斥的襄王殿下,眼見舊事即將重演,終于慌了手腳,戰戰兢兢地具疏請罪。
明孝宗見這位從弟認罪態度還算誠懇,最終抬抬手放了他一馬,只是訓斥一頓便算了事,其余人等就沒有這么好運了。
“上曰:‘王聽人左使,棰殺人命數多,有違祖訓,本當重治。既自陳孤幼失訓,姑念親親,曲加寬貸,仍降敕切責。井海等主謀,撥置情犯深重,姑免死發廣東神電衛。王福及王信發海南衛。俱充軍,家屬隨住。閻德等,巡按御史逮問如律。’”(《明孝宗實錄》)
連年收到訓斥,身邊的小人遠竄,朱祐材終于知道怕了,此后吸取教訓修身養性,讀書自娛,為此還建了一座藏書樓。明孝宗見他知錯能改,收到奏請后,特賜此樓樓額名曰寶文。
郢梁二藩遺產的歸屬
有明一代共冊封過86為親王,及一位準親王級郡王:靖江王,建立過50余座藩府,猶以河南、湖廣最為集中,單湖廣一省先后有19個藩國就藩。
不過很多藩國,因這樣那樣的原因先后除國了。對這些除國藩國的遺產,有些被收歸官府了,有些則被其他藩國繼承。對其余藩國而言,這筆遺產是一塊相當誘人的肥肉,時常會出手爭搶。
鐘祥市文峰塔
![]()
以湖廣安陸州為例。第一個就藩于此的藩王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二十四子郢靖王朱棟,他于永樂六年(1408年)之國安陸,永樂十二年(1414年)薨,終年27歲,無子國除。
宣德四年(1429年),郢靖王的侄孫、明仁宗第九子梁莊王朱瞻垍(音jì)之國安陸。為能讓弟弟安心就藩,明宣宗先一步將叔祖的一家子全部遷往南京安置,然后將包括郢王府在內的郢藩遺產打包送給弟弟。
奈何梁莊王也不爭氣,自己膝下僅有兩個女兒,也正因此正統六年(1441年)梁莊王薨逝后,梁國被除國。
不過梁莊王畢竟是小皇帝明英宗的親叔叔,因此朝廷也沒太過冷血,只是把藩國的相關體系給裁撤了,不過繼續準許其宮眷繼續生活于安陸州梁王府,并給對方留了樂工三戶、廚役四人等人供其使用,同時保留一百五十戶充當守墳校尉。這些人手先是由梁莊王繼妃魏氏統領,景泰年間魏氏去世后,又交由兩位郡主的生母夫人張氏管理。
成化十六年(1480年)十月,梁莊王夫人張氏去世,時任襄王朱祁鏞急不可耐的上疏朝廷,請求從守墳校尉中撥出九十戶用以補充襄藩儀衛司缺額。最終明憲宗下令劃撥七十戶給予襄藩,余眾繼續守墳。
眼見奏請獲準,朱祁鏞再接再厲,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九月再次上疏,打算將郢、梁兩國的遺產盡數吞沒,當然話說的非常漂亮,自己感念兩位宗親去世后墳園無人打理,打算讓本府長史司接手相關事宜。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強如明憲宗豈會看不出來,這次終于不打算慣著對方了,直接拿祖制說事,給予拒絕。
“壬子……襄王祁鏞奏:‘郢、梁二王宣德、正統間薨逝,無嗣,其寢園唯奉祠及軍校等守之。乞命本府長史司帶領,庶得以時修其祀事。’上曰:‘二府奉祠及軍校,皆祖宗設立,與長史無預,不可從。’”(《明憲宗實錄》)
不過經過努力,朝廷還是妥協了,將郢、梁二王名下的香火田地,共四百四十九頃,也即四萬四千九百畝,約四平方公里那么大的田地交給襄藩代管。具體移交時間不詳,大約在襄定王朱祁鏞、襄簡王朱見淑及朱祐材三王在位期間。
興王朱祐杬陵墓:明顯陵
![]()
不過襄藩沒管幾年,便不得不面臨競爭對手:興王朱祐杬(音yuán)。
朱祐杬為明憲宗朱見深第四子,明孝宗朱祐樘異母弟,成化二十三年(1487)七月十一日受封興王,最初的藩地為湖廣德安府(府治位于今湖北安陸縣)。然而當弘治四年(1491年)九月朝廷下令興建興王府時,興王殿下鬧起了幺蛾子。他表示德安“瘠洼,河水泛濫,不可立府”,請求改封到隔壁的安陸州。
明孝宗對其他宗室雖然苛刻,但對幾個弟弟都還可以,聞言立馬給予準許。隨即又賜予興王府兩淮余鹽歲一千引、安陸州赤馬野豬湖河泊所課鈔、湖廣京山縣近湖淤地一千三百五十余頃等。
既然安陸州成了興王的藩地,那么此前就藩于此的郢、梁二王所留遺產就該歸誰代管就有得說道了。興王朱祐杬以二王墳園在自己藩地境內方便管理為由,提請朝廷改判給自己代管。
實錄雖沒有記載襄王府是否有相關動作,但回顧一下宣德年間,當今皇帝明宣宗的弟弟鄭王朱瞻埈與堂叔韓王朱沖(火或),爭奪安藩遺留在鳳翔府境內的遺產一事,便可知曉襄王與興王之間不可能這么平靜,畢竟期間涉及的利益實在是太大了,關鍵朝廷還沒有給予相關補償。
《明史·襄王傳》中則明確記載襄王朱祐材“嘗與興邸爭地,連逮七十余家,獄久不決。大理卿汪綸兩解之,乃得已。”可見雙方斗爭之激烈。
斗爭的結果,不出意外。一方是皇帝的親弟弟,一方是遠支宗室,朝廷會偏向誰不言可知。
“(弘治七年九月)癸巳……命以郢、梁二王香火田地四百四十九頃,先屬襄府帶管者,改屬興府帶管。從王請也。”(《明孝宗實錄》)
我們知道興王朱祐杬不僅是明孝宗的弟弟,還是明世宗他爹,敢跟當今皇帝的親弟弟,未來皇帝他爹爭地,只能說朱祐材也是個狠人。
阿越說
弘治十七年(1504年)六月初一,襄王朱祐材薨逝,在位14年,終年31歲,朝廷依據謚法“慈仁短折曰懷”,賜謚曰懷。
實錄關于他的生平簡介可謂是漏洞百出,不僅生辰記載出錯,連對其謚號的記載也存在重大問題,稱“謚曰懷惠”。稍微了解一點明朝賜謚制度的文友應該清楚,有明一代親王單字謚,郡王或世子雙字謚。朱祐材是實位親王,照理當賜予單字謚號,結果實錄記載的謚號為雙字謚,明顯存在問題。
“庚申朔,襄王祐材薨。王,簡王庶長子,母夫人張氏,成化十五年生,十七年封世孫,弘治四年襲封襄王,至是薨,年三十一。訃聞,輙朝三日,賜祭葬如制,謚曰懷惠。”(《明孝宗實錄》)
襄王府大殿內部
![]()
關鍵這一謬誤還給后世造成了不小的影響,比如明末學者王圻在其《續文獻通考》就宣稱:朱祐材先謚襄懷惠世子,后改謚襄懷王。人明明是親王,且從未受封過世子,哪來的“懷惠世子”,又何須“改謚襄懷王”?
襄懷王朱祐材無嗣,襄藩大宗第一次絕嗣,按照倫序原則,最終由其庶弟光化王朱祐櫍(音zhì)于正德三年(1508年),按兄終弟及的原則襲封襄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