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
二、明太祖朱元璋忌諱那些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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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歷史記載而言,朱元璋的忌諱頗多。就文字而言,其中有幾個字眼是不能碰觸的,一旦冒犯就會被殺。我們總結了一下,主要有幾個方面:第一,不能觸犯自己的名諱;第二,不能觸犯自己發跡前的身份;第三,不能觸犯皇權字眼。下面我們簡單擷取其中幾個事例做說明。
第一,不能觸犯名諱,這是古老的傳統,不但朱元璋,就連普通人都講究。因而不算為過,可是朱元璋把名諱的含義竟然延伸了更多。比如“殊”字,朱元璋認為是“歹朱”,是罵自己,觸犯則死。明代呂毖撰著的《明朝小史》卷二“歹朱”條記載,朱元璋召鳳陽圓通院著名詩僧釋來復來京,來復賦詩一首:
淇園花雨曉吹香,手挽袈裟近御床;
闕下彩云明雉尾,座中紅芾動龍光。
金盤蘇合來殊域,玉碗醒醐出上方;
稠疊濫承天上賜,自慚無德誦陶唐。
這首詩的大意是歌頌朱元璋豐功偉績。沒想到朱元璋聽后卻大怒,認為“龍光”是說“和尚”,“殊”是說朕是“歹朱”?“無德頌陶唐”說朕無德?何方妖僧,竟敢如此大膽?!遂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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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因而朱元璋當過和尚,于是于是對“和尚”、“僧”字眼非常厭惡。“生”和“僧”字相近也不行,就連和其有關的字眼也不能有觸犯,諸如“光”、“禿”認為諷刺。又因為朱元璋發跡前,被稱作“賊寇”,于是喜歡別人說“賊”、“寇”、“匪”,就連和“賊”字相近的“則”也非常厭惡,這點例子特別多。
據清代趙翼在《廿二史劄記·明初文字之禍》中記載: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衛作謝增俸表,以表內“作則垂憲”,誅;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作萬壽表,以“垂子孫而作則”,誅;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使撰賀冬表,以“儀則天下”,誅;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布按作正旦賀表,以“建中作則”,誅;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因“睿性生知”的“生“”字,誅。
等等,諸如此類,觸犯“則”字被誅殺的還有很多。
而關于“光”字,《明朝小史》“以意解字”條記載,杭州儒學教授徐一夔曾經做賀表上,其中有“光天之下”,又有“天生圣人,為世作則”。朱元璋覽表大怒:“腐儒侮我,生者僧也,因我曾為僧;光則摩發之謂也!則字近賊”,于是以大不敬罪,收而斬之。這讓禮部官員大驚,請示道:“愚蒙不知忌諱,乞將表式”,于是朱元璋自己做表當作范式傳示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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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不能觸犯皇權,哪怕是諧音之類,也會被殺。如《廿二史劄記·明初文字之禍》記載,德安府學訓導吳憲為本府作賀立太孫表。其中有“生知”,涉嫌“僧”字,“帝扉”涉嫌映射“帝非”,“法坤”諧音“發髡”,“天下有道”涉嫌“有盜”,“藻飾太平”涉嫌“早失太平”,于是被誅。臺州訓導林云寫的《謝東宮賜宴箋》中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同樣因為“法坤”近“發髡”,“藻飾太平”近“早失太平”,被誅。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以至于官員人人自危。有很多儒生都不愿入朝為官,害怕禍及自身。更有的裝瘋賣傻,以祈求保命。《明朝小史》卷一“佯為病癲”條記載,有一次朱元璋要殺一囚犯,太子認為不可。于是太祖問監察御史袁凱,袁凱說:“陛下欲殺之,法之正也;太子欲宥之,心之慈也。”
這樣兩方都不得罪,結果朱元璋認為首鼠兩端,下獄。被餓了三天放出,袁凱裝瘋,渾身涂滿污穢。朱元璋說:“吾聞顛者不慮痛”,就用木椎刺袁凱,袁凱不疼反笑,于是被放歸。回家后還是裝傻不睡在床上睡地下,騙過了使者,得以免死。最后朱元璋死后才開始出來,得以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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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可知,朱元璋忌諱多多,暴戾自卑,反復無常,殺戮無情。不但功臣被斬殺殆盡,就連普通官員百姓也難免。文人稍有不慎,就會身首異處。以至于到了靖難之際,兒孫混戰,建文帝一朝中竟然沒有良將,更沒有眾多文臣保駕,文風為此凋零。明朝第一才子解縉,前腳慷慨而言,成祖朱棣一進南京,立刻前去參拜就是例子。
當然,明代朱元璋固然兇狠殘暴,忌諱猜疑,誅殺文人。不過獲罪的只是個人,很少牽連到家族。這和清朝統治者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兒科。清朝屬于異族統治,因而對于文字語言控制非常嚴厲。
一旦有風吹草動,或者他們認為是含沙射影,立刻就會大興文字獄,株連無辜,滿門抄斬,將之稱為禽獸之行也不為過。關于此類的文章和書籍非常多,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延伸閱讀,這里就不贅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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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5榆木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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