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8月5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約談了攜程、同程、抖音、美團、飛豬等五家涉旅平臺企業,通報了平臺企業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包括實施“二選一”、利用技術手段干預商家定價、訂單生效后毀約或加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問題,并進一步提示了違法風險。
電商專家分析認為,平臺壟斷、商家博弈與消費者困境成為亂象三重根源,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需平臺自律 監管強化與信用共建多管齊下。
01.事前監管“亮劍” 在線旅游平臺暴露三大主要問題
知名天使投資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濤表示,當前在線旅游平臺普遍存在一些問題:
(1)價格方面,存在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現象,像訂單生效后毀約或加價,損害消費者權益;還利用技術手段干預商家定價,破壞市場價格秩序。
(2)競爭層面,實施“二選一”等壟斷行為,限制商家自由選擇,阻礙公平競爭。服務上,部分平臺對商家資質審核不嚴,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售后處理也不夠及時有效。
此外,大數據“殺熟”也時有發生,對不同消費者顯示不同價格,違背公平原則,這些問題都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陳禮騰表示,此次約談聚焦平臺可能存在的“二選一”、技術干預定價、訂單毀約加價、價格欺詐等問題,明確要求平臺企業嚴格遵守《價格法》《反壟斷法》等法規,強化主體責任,開展自查自糾。此舉是對近期旅游市場亂象的及時糾偏,推動平臺經濟規范發展。通過事前把價格法、反壟斷法、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紅線一次性亮明,既給平臺劃定了“不可為”清單,也起到了警示與教育并重的功能。相比事后“罰款式”執法,這種約談能在暑期旅游高峰來臨前快速降低系統性風險,減少消費者維權成本。
02.平臺壟斷、商家博弈與消費者困境成為亂象三重根源
陳禮騰認為,此次約談主要圍繞的價格亂象問題,主要成因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平臺經濟特性導致市場壟斷與流量霸權。平臺經濟具有網絡效應和規模經濟的特性,頭部平臺企業往往擁有較大的市場支配地位,頭部企業掌握著大量信息,通過算法和流量分配,對市場價格有較大影響力。平臺經濟也存在"贏者通吃"和"算法黑箱"等問題,平臺企業可能利用其技術優勢和數據優勢,實施價格操縱。通過用戶畫像和消費行為數據,形成對不同用戶實施差異化定價的“大數據殺熟”行為。
(2)商家與平臺的利益博弈。在線旅游鏈條中,中小酒店自主定價能力和議價能力較弱,高度依賴平臺進行銷售。傭金等成本支出導致商家通過各種手段彌補利潤損失。
(3)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在旅游預訂過程中,消費者往往缺乏對酒店真實價格和服務質量的全面了解,主要依賴平臺提供的信息進行決策。平臺企業利用這一信息不對稱,通過算法和展示策略,引導消費者支付更高價格,或者在訂單生效后毀約并抬高價格重新出售。
03.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需平臺自律 監管強化與信用共建多管齊下
郭濤建議,為促進在線旅游行業健康發展,平臺要嚴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規,杜絕價格亂象和壟斷行為,加強內部管理,規范商家經營。監管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對違規行為嚴懲不貸。同時,完善信用評價體系,讓消費者能更好選擇優質商家。還要加強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引導企業公平競爭。此外,平臺應注重消費者體驗,優化服務流程,及時處理投訴,通過提升服務質量贏得市場,推動行業良性發展。
董毅智表示,此次約談標志著監管從“事后罰單”轉向“事前合規引導”,平臺需以 “技術透明化、規則人性化、監管協同化” 重構商業模式。短期來看,對照《價格法修正草案》開展算法合規整改,建立價格異常響應機制;長期來看,可通過信用共享(如與文旅部全國旅游監管平臺數據互通)、創新讓利(預售金融支持小微商家)構建行業共生生態。隨著2025年《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落地及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推進,在線旅游行業將步入“良幣驅逐劣幣”的高質量發展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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