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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棚戶區到新城:新撫順的變遷與未解的爭議從千金寨到新撫順:一段被煤塵覆蓋的歷史棚改浪潮中的博弈:從拆遷協議到權屬迷局400 萬借款與土地抵頂:一場待解的爭議城市更新中的反思
在遼東大地上,撫順這座因煤而興的城市,藏著一段關于 "新撫順" 的往事。從日俄戰爭時期的資源爭奪,到偽滿時期的倉促遷徙,再到上世紀末的棚改浪潮,這片土地的每一寸肌理,都刻著時代更迭的印記。
撫順的故事,繞不開 "煤"。明朝時設千金所,1904 年日俄戰爭后,這里成了列強爭奪煤炭資源的戰場 —— 戰前帝俄強占采煤,戰后又被日本霸占。隨著人口聚集,1908 年此地改稱千金寨,1915 年撫順縣治遷此后漸成政治中心。彼時的千金寨,南抵千臺山麓,北接大官屯,東西橫跨五里,南北縱貫四里,七八萬人口在此生息。
但地下的厚煤層,成了此地命運的轉折點。日人覬覦煤層,想以 "大揭蓋" 式露天開采,1927 年前多次與中國當局磋商未果,便用 "只采煤不填充" 的手段造成地面沉陷。直到偽滿時期的 1936-1937 年,千金寨居民被遷往沈撫鐵路北側、渾河南岸 —— 一片用廢矸石墊起的土地,日本人稱之為 "新撫順"。倉促間的遷徙,讓這里成了大片棚戶區,簡陋的房屋在歲月中風雨飄搖。
上世紀最后十年,新撫順的命運迎來轉機。市政府啟動棚戶區分期改造,試圖讓這片土地煥發新生。然而,改造的齒輪轉動時,卻卷入了一場延續多年的爭議。
1995 年,撫順市興順房屋開發公司中標新撫順棚廈區改造二期工程二十五方塊。按規劃,9 號樓需拆遷撫順市燃料總公司和市政設施管理處的房屋與土地。興順公司很快與燃料總公司達成回遷安置協議,但與市政管理處的僵局,讓 9 號樓規劃最終取消。
四年后,撫順市日新公司接過接力棒。1999 年,日新公司與市政設施管理處以房屋置換達成拆遷協議,興順公司也將燃料公司的住宅及土地作價 100 萬元轉讓給日新公司。兩公司的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均交由日新公司收存 —— 這在當時,似乎為土地權屬畫上了句點。
但故事并未結束。2007 年,作為撫順市政府派出機構的新撫順棚廈區改造指揮部(負責人王立寬),突然以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為由,將興順公司及前法定代表人韓陽福告上法庭,要求終止合同、收回市政管理處那塊 1459.4 平方米土地的發包權,并要求韓陽福移交相關證件。起初,兩級法院均支持了指揮部的訴求。
轉折出現在 2008 年 9 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二審判決,指令撫順中院再審,這場權屬之爭的走向,變得撲朔迷離。
幾乎在同一時期,另一場訴訟浮出水面。2008 年,殷延利以指揮部欠其 400 萬元到期借款為由起訴,東州區法院獨任審判員陳福軍主持調解,最終作出民事調解書:指揮部以二十五方塊東北角的土地及房屋抵頂欠款。隨后,撫順市土地儲備中心以 395 萬元收儲該地塊,據稱 2012 年前已將補償款支付給殷延利。
但這場 "以地抵債" 的背后,疑點重重。
指揮部稱通過補償取得土地權屬,卻拿不出拆遷補償協議、付款憑證等關鍵證據;三級法院已認定日新公司與市政管理處的拆遷協議合法有效,且興順、日新公司早已完成補償,指揮部 "重復補償" 的說法難以成立。指揮部又以持有土地證件復印件、1995 年 9 號文件為由主張權屬,但文件并未涉及權屬歸屬,且證件原件本應由日新公司合法持有。
更關鍵的是,指揮部向殷延利借款400 萬元,始終缺乏銀行收付款憑證、銀行流水、財務賬證等證據支撐。有人質疑:這是否是一場 "憑空獲地" 的操作?
作為政府派出機構,指揮部行使公權力,王立寬的相關行為屬職務行為。這場糾紛,究竟是普通民事爭議,還是隱藏著更深層的問題?法官在審理中是否充分核查土地權屬、厘清案件性質?這些疑問,讓新撫順的棚改故事,多了一層待解的迷霧。
從千金寨到新撫順,從棚戶區到改造新區,這片土地的變遷,是中國城市更新的一個縮影。棚改本是為了讓居民告別簡陋住房,擁抱新生活,但當利益糾葛、權屬爭議摻雜其中,便考驗著每一個參與者的初心與底線。
如今,新撫順的高樓或許早已拔地而起,但那段關于土地、合同與公平的爭議,仍在提醒我們:城市的進步,不僅需要鋼筋水泥的堆砌,更需要清晰的規則、透明的程序,以及對每一份權益的尊重。畢竟,每一座新城的崛起,都應站在公正與法治的基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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