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是充滿喜悅的提車日,卻成了鄭州一位女士維權之路的起點。據該女士描述,定車時,小鵬汽車銷售人員李某明確承諾,贈送隨車充、充電樁、頭枕及露營套裝等,另有3000元補貼;但提車次日銷售人員失聯,門店以“員工離職”、“無相關政策”為由拒絕履約,廠商客服多次拖延處理。截至8月3日19點12分該女士在網上發文投訴時,充電樁等相關禮品仍未交付,補貼也未到賬,一場購車交易演變為維權事件。
事情經過
7月5日,有一位女士在鄭州某小鵬銷售展廳支付5000元定金,訂購了一臺小鵬MONA M03新能源車。該女士稱銷售人員李某現場承諾贈送隨車充、充電樁、頭枕及露營套裝,并表示“提車一周內再轉3000元補貼”。7月11日車輛到店后,雙方約定7月13日交尾款提車。提車當日,銷售人員以“后續郵寄”為由未交付實物禮品,僅索要銀行卡號用于補貼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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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起,銷售人員李某微信、電話均無應答。接連兩天未獲回應后,該女士到店詢問,工作人員稱李某已離職,并表示“沒有相關補貼政策和禮品”。此后,該女士多次致電小鵬汽車400客服討要說法,截至8月3日,該女士通過網絡在線求助時,小鵬方面仍未給出明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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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情況并非個例
此次事件暴露出車企直營模式下,廠商與門店責任劃分的界限模糊問題。有業內人士透露,部分車企為沖刺銷量默許銷售人員過度承諾,但后續履約缺乏監管機制。消費者購車時應要求將所有補貼、贈品條款寫入合同,并留存銷售人員工牌照片等身份證明文件。
在全國范圍內,類似購車補貼、服務承諾、贈品未兌現的糾紛屢見不鮮。此前,我們也曾報道過相關案例。消費者往往出于對品牌的信任,在購車環節存在疏忽,給后續維權制造了諸多困難。
那么問題來了,在小鵬汽車廠家持續未明確回應的情況下,涉事女車主應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律馳駕道觀點
本案存在哪些爭議焦點呢?我們來進行分析一下。
第一、銷售人員承諾的效力與責任歸屬
本案核心爭議在于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贈品及補貼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以及銷售人員離職后,門店與廠商是否應繼續履行承諾。
根據《民法典》合同編相關規定,口頭承諾若能證明雙方達成合意,亦可構成合同條款。
本案車主提供了微信記錄、定金憑證等證據,證明銷售人員明確承諾贈品及補貼,而門店以“員工離職”、“無相關政策”為由拒絕履約,實質是將員工個人行為與企業責任切割。此舉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暴露車企直營模式下,廠商對門店監管缺失、責任劃分模糊的漏洞。
第二、車企直營模式的信任危機與監管缺失
直營模式本應通過統一管理提升服務透明度,但本案中,銷售人員承諾與門店、廠商實際執行脫節,反映出直營體系內部監管的斷裂。
若車企未建立承諾審核、履約追蹤機制,直營模式反而會成為消費欺詐的溫床。消費者購車時,若未將口頭承諾寫入合同,維權將陷入被動。
第三、消費者維權困境與證據留存的重要性
本案中,車主通過某bo投訴、多次致電客服,卻未獲得明確答復,反映出消費者在車企強勢地位下的維權無力。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按承諾提供商品或服務,但實踐中,口頭承諾的取證難度大,車企常以“政策調整”、“員工個人行為”為由推諉。本案車主雖保留了微信記錄、定金憑證,但若未在合同中明確贈品條款,仍可能面臨舉證困難。
因此,消費者購車時應要求將所有補貼、贈品條款寫入合同,并留存銷售人員身份證明(如工牌照片),以固定證據。車企若拖延處理,消費者可通過12315投訴、媒體曝光或訴訟施壓,倒逼企業履行責任。
第四、車企社會責任與行業規范的缺失
本案暴露出新能源車行業在銷售環節的規范缺失。
行業需建立統一規范,要求車企將所有銷售承諾寫入合同,并設立第三方監管平臺,對車企履約情況進行公示。同時,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車企銷售行為的抽查,對違規企業予以處罰,倒逼行業誠信經營。
若車企僅追求銷量而忽視消費者權益,最終將失去市場信任。
汽車法律糾紛,就找律馳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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