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8月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安徽省銅陵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何田(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宿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宿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何田利用擔任廣德縣委副書記,寧國市市長、市委書記,銅陵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企業落戶、政策兌現、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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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田 資料圖
從中學教師到副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何田,男,漢族,安徽郎溪人,1976年1月出生,安徽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3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何田曾是郎溪縣的一名中學教師,后進入郎溪縣濤城鎮政府,走上仕途。2007年任郎溪縣政府副縣長,2010年任共青團宣城市委書記,后歷任宣城市廣德縣委副書記(正縣級),寧國市委副書記、市長,寧國市委書記,2021年7月調任銅陵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隨后出任銅陵市常務副市長。
2024年12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何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通報
2025年5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安徽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其中就提到何田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在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
通報稱,2024年春節期間,何田及其家人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海南游玩,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2019年12月,安徽省環保督察組向寧國市反饋某文旅綜合體項目占用河道建設問題,何田作為時任寧國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環保整改包保領導,對環保整改工作不重視,一批了之,對整改方案把關不嚴,整改過程中跟蹤問效和督促檢查不到位,整改期間項目單位持續占用河道違規建設,何田對此應負重要領導責任。
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5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何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何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辜負組織培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旅游活動安排,在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違背組織要求,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供應、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何田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銅陵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何慧敏 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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