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宗慶后嫡長女宗馥莉與其三個美國籍私生子爭奪百億遺產案出現重大進展。
香港高等法院昨日下午4點發出了臨時禁止令,要求宗馥莉及其控制的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下稱“建豪公司”)不得從公司名下匯豐銀行賬戶中提取或轉移任何資產,且也不能以該資產做任何抵押,并且需要交代該賬戶的詳情,包括資產去處等,該禁令持續有效至杭州的訴訟案件最終判決為止。
宗慶后身前在建豪公司名下匯豐銀行賬戶有約18億美元資產。這筆高達約129億人民幣的資產是宗慶后嫡出子女與私生子爭奪財產案的焦點。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宣布封禁了這筆遺產,并沒給出這筆遺產歸屬的明確法律判決。顯示出香港高等法院不愿意趟宗慶后遺產案這趟渾水,把鍋甩給了內地的司法系統。
宗慶后身前長期以擅長打“愛國”、“民族”牌知名于商界,并收獲了巨大的商業成功。個人品牌中“愛國”、“民族”的含金量很濃。
現在死后,三個美國籍子女Jacky Zong(宗繼昌)、Jessie Jieli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繼盛)為爭奪百億遺產鬧上法庭,也讓死后本已哀榮備至、蓋棺定論的宗慶后個人名譽出現了翻盤。
估計這是宗慶后死前萬萬沒想到的。
死前宗慶后想給三個私生子留條后路,保證三個私生子在他死后衣食無憂,卻沒想到遺產爭奪案會把自己死前數十年精心打造的“愛國”、“民族”品牌型企業家名聲全部葬送。
如果能想到有今天,相信宗慶后手腳會更干凈一些。
從香港高等法院昨天披露的系列證據看,其中有一項證據最引人注目。該證據能夠清晰地看出,目前這個時代,宗慶后這類中國頂級富豪是如何謀劃以什么樣的方式將自己的財產留給子女。
香港高等法院出示的這份關鍵證據,據稱是由宗慶后在2024年1月下旬左右,手寫的一份文件。
宗慶后死于2024年2月25日,這份在他死前一個月所寫的文件顯然帶有安排后事的性質。
該文件是由宗慶后手寫給一個名叫“郭虹”的人。
筆者通過搜索引擎查詢,在與娃哈哈相關的公開信息中,郭虹任職娃哈哈商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職務,被輿論稱為宗慶后重要的“老臣”。
這份文件主要內容就是宗慶后指示郭虹去香港辦理三位私生子的信托,具體金額是“每人七億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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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慶后提出了5點明確的要求,從中就可以看出宗慶后在如何為3個私生子安排后路。
第一點要求:我的信托就是取利息,要求匯豐銀行給予較優惠的利息,我們長期不動,只能收取利息使用。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宗慶后計劃是讓3個私生子在自己死后,每個人吃7億美元的利息就可以了。
不能動用本金去做其他的,保證長期有利息可以吃。
同時還要求盡可能多向銀行方爭取利息。
另外,宗慶后為私生子選擇了匯豐銀行吃利息。選擇這家已經有160年歷史的外資銀行,沒有選擇只有幾十年歷史的中資銀行吃利息,顯示出在宗慶后心目中,匯豐銀行這樣的外資銀行更讓他放心。
第二點要求:按香港法律要求,簽訂信托合同,并請香港公證處公證。
從這點要求看,宗慶后身前已經在擔心自己死后3個私生子每人七億美元的信托資產不穩當,會發生糾紛。已經在明確要求郭虹完善法律手續,以免留給私生子的財產出現法律風險。
第三點要求:受益人僅是其本人與子孫,與妻子沒有關系,系婚前財產。
從這點要求看,宗慶后有明確的防患原則,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自己留給私生子的財產,不能讓私生子的配偶分割。還特別強調是“婚前財產”。
說明宗慶后把這一點看得很重。也許是宗慶后在其一生中看到過太多富豪因婚姻失敗,富豪財產被配偶分割的案例。
所以特別強調留給私生子及子女的美金,不能被配偶分掉。
第四點要求:匯豐存款目尚不夠,請把人民幣換成美元。
從法院方面披露的信息看,建豪公司在香港匯豐銀行開立的賬戶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凈資產約17.99億美元,主要包括債券等固定收益資產以及少量現金和定期存款。
從這點要求看,宗慶后死前清楚給3個私生子每人留7億美元,合計21億美元吃利息的錢是不夠的。還差約3億美元。
所以,他要求郭虹把人民幣換成美元,補足這個錢。但并沒說錢從哪里來。
中國法律對外匯兌換有嚴格的要求,吃利息這種資本項目兌換美元去境外給外籍子女吃利息的錢,被法規明確禁止。
像宗慶后這種情況,要把20多億人民幣兌換成3億美元去給私生子吃利息,要辦成功,只能通過非法渠道。
如果宗慶后沒有在一個月后就病逝,或許他可以辦到。就像他在身前已經向境外轉移資金18億美元去匯豐銀行賬戶那樣。
但宗慶后的“老臣”郭虹未必可以辦到。
事實上,郭虹最后也未能做成這事。
宗慶后死前匯豐銀行賬戶上有約18億美元,死后賬上仍然只有約18億美元。
宗慶死后,郭虹沒有宗慶死背書,不管能不能做成這事,大概率也不再敢做這事。
而宗慶死后掌握家族財產大權的嫡長女宗馥莉更不會做這事。
先不說這事是否違反國家法律,從宗馥莉被3個私生子起訴到法庭看,宗馥莉內心是不認同這筆上百億遺產留給3個私生子去吃利息過可以躺平的生活。
宗馥莉方也向香港高等法院明確表示,匯豐賬戶中的資產價值從未達到21億美元,因此3個私生子作為原告在雙方找到彌補差額的方法之前,沒有理由主張各自享有7億美元的離岸信托。每人7億美元的數字只是理想數字。
宗慶后身前最大的敗筆或許是沒能在匯豐銀行賬戶給3個私生子每人留足七億美元。
剩下3億美元缺口沒有補足,這客觀上給了宗馥莉翻盤的機會。
第五點要求:先辦理繼昌/婕莉的,若美金募足了,請繼盛請假回來辦理好。
從這一點看,宗慶后死前仍然是在擔心留給3個私生子的錢可能出問題。在知道錢不夠的情況下,已經在明確要求先落實好兩個私生子的信托資金。
但這一點已經不重要了。
宗慶后死前沒有保證3個私生子每人有7億美元去設置信托吃利息,死后客觀存在資金缺口的事實,讓3個私生子的信托無法順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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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長女宗馥莉與宗慶后三個美國籍私生子的遺產爭奪案還在繼續,現在香港高等法院已經把皮球踢到了杭州法院。
就筆者個人看法,宗慶后三個美國籍私生子想打贏這個官司,拿到已經被香港高等法院凍結的18億美元,作為美國公民過上富裕的生活并不容易。
先不論中美之間最近幾年惡劣且互為對手的國際大環境,宗慶后留給三個美國籍私生子這18億美元,至少要在中國法庭上證明這筆錢是通過合法渠道轉移到境外給其美國子女吃利息。
但按中國現有外匯管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個人每年只有5萬美元外匯兌換額度。
宗慶后在身前無論勢力有多大,名譽有多崇高,都不可能做到通過合法渠道,能夠將超過百億人民幣兌換成美金轉移到境外給3個私生子去吃利息。(文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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