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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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則來自重慶人社的信息在公務員圈內悄然流傳:在不影響工作、嚴守紀律的前提下,公務員可從事自媒體運營、開網約車、出售原創藝術品等副業。這項2025年7月8日出臺的政策,打破了多年僵化的“副業禁令”,讓許多基層公務員眼前一亮。
六大合規副業主要包括:體力型勞務服務,如跑網約車、送外賣等;知識成果轉化,如投稿賺稿費;自媒體內容創作與運營;專業技能服務,如程序設計、家電維修、攝影、會計咨詢、做PPT等;健身、教育培訓,兼職線上培訓、健身教練;參與家庭農業經營活動,協助家庭農場種植、養殖、銷售農產品。
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也有六種情形:如“掛證”取酬、違規理財、有償中介、違規兼職取酬、利用職權或資源“攬私活”、其他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行為。
其一,現實當中客觀存在。
比如當年風靡一時的《明朝那些事兒》作者,就是公務員身份,不僅擁有數千萬版稅收入,而且還平步青云,成為典型案例。
而且,像上述所講的六種合規情形,在現實當中的確存在不少。包括跑網約車,就有這樣的鮮活例子。還有網上銷售農產品的,也做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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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重點在于個人勞務和知識技能的轉化。
也就是說,賺的是辛苦錢,賺的是智力錢,靠自己的勞動、創造、創新賺錢,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屬于典型的勤勞致富。
尤其是靠個人的知識技能,正是體現了體制內存在不少精英人員的現實。曾經有人就感嘆,體制內還是吸引了不少精英人才,不論是公務員,還是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確實有不少人才在其中。
對于他們勞務和知識技能的轉化,不僅是其個人收入的增長,而且還是對社會的貢獻,畢竟是為這個社會創造了不少財富。
其三,關鍵在于守住紀法底線。
法無禁止即可為。主業優先,干副業不能影響主業,利用的時間是在業余時間、休息時間。尤其是要嚴防利益沖突,經營活動服務對象絕對禁止與自身職權、管轄范圍、單位業務產生任何關聯。
這是公務員干副業的基本前提,絕對不能違反。否則就可能存在違規違紀,甚至于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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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也可能是一種提醒。
按照上面提供的清單,要想干副業,至少具備兩個條件:一個是肯干體力活,吃得了苦。再一個是自身得有真本事,無論是寫作、培訓、教練、設計等等,都得要有一技之長,而且也還要吃得苦,大家都在玩在休息,你可得要干事。
這里面,既要提高自身素質能力,又要任勞任怨,有吃苦精神。
另外,也是給體制內人員提了一個醒,萬一有一天面臨工資收入下降,或者是面臨機構改革精簡分流大勢,總要有面對市場經濟大潮考驗的準備。
最后,是不是也說明了一些體制內人才難以吃飽或人才浪費的現象呢?這個問題也值得思考。如何讓人才真正受到重視?如何給人才充分施展才華的舞臺?如何防止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逆淘汰現象?切實充分激活人才的活力與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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