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市工作會議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舉行。這是時隔10年,再次召開的最高規格的城市工作會議。
這個會議基本上定調,過去的房地產模式走不通了。
第一,會議首次明確我國城鎮化已從“快速增長期”轉向“穩定發展期”,城市發展從“大規模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階段。
背后的數據支撐是:2024年中國城鎮化率達到67%,較2015年的56.1%提升近10個百分點;但增速已明顯放緩,2021-2024年年均增幅降至1個百分點以下,遠低于此前十年1.1個百分點的平均水平。
反映到房地產行業,用大白話翻譯就是,無論是從人口因素考慮,還是從城市化因素考慮,亦或者是從“居民財富”角度考慮,房地產都已經告別了“投資屬性”和“大拆大建”,單純的“圈地蓋樓”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第二,本次會議最具突破性的提法是將“以推進城市更新為重要抓手”寫入城市工作總體要求,標志著城市更新從局部行動升級為國家戰略。
城市更新這個概念不是現在才有的,其實從5、6年前就已經開始了。當時,從上層的角度,就是想要推動房地產商從“開發”向“運營管理”轉型,但當時的房地產商以及地方政府都“沒有動力”去做這件事。
現在還是要把“城市更新”撿起來,過去“沒有動力”,現在“沒有選擇”。這是房地產行業的“唯一出路”。
其實,對比10年前的城市工作會議,我們會發現如果以“城市更新”為重要抓手,那么很多與房地產相關的口徑,都會發生變化。
2015年的核心理念是增量擴長,2025年變更為“存量提質”;
2015年的主要抓手是棚改貨幣化,2025年變更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
2015年的改造模式是“大拆大建”,2025年則更有可能是“留改拆”并舉;
2015年的資金機制是PSL貸款,2025年更有可能是中央財政+REITs模式;
2015年的房企角色是“開發商”,2025年角色會蛻變為“空間運營商”。
冷暖變化,一眼便知。
第三,會議既然提到了“城市更新為重要抓手”的概念,那么顯然是想要引導房地產商從“開發商”向“空間運營商”轉變。
這對于傳統房企來說,無異于刮骨療毒。過去都是個頂個的龐然大物,轉型的陣痛必然強烈且持久。
盈利模式上,過去靠土地和房產增值,有炒房客和投機者上躥下跳,房地產商只需要“等”就可以了,一度出現很多“捂盤”現象。未來,盈利要靠“運營”,考驗的是“資產管理和商業運營”能力,房企的人才結構要經歷一輪大換血,伴隨的是就業崗位的更替。
產品邏輯上,過去只需要標準化復制,我們能在不同的城市或者同一城市的不同區域,看到相似度極高的樓盤,去哪兒都像是回家。未來,產品需要差異化創新,考驗的是本土文化挖掘和場景設計能力。
融資渠道上,過去主要靠銀行信貸,背后則有政策導向的支持,畢竟地方財政主要收入來源是賣地。未來,銀行的支持力度肯定會降下來(不是指現在),除了銀行之外,房企資金來源可能還需要依靠專項債或者REITs(參考國外房地產商的模式)。
所以,我們基本可以判斷出,這輪城市工作會議,并非是“無腦救房企”的思路,與市場的預期是有一定差距的。
政策明朗后,市場迅速降溫——投資者意識到,此輪政策絕非簡單復制2015年的強刺激,而是漸進式的轉型。
也就是說,刺激會有,畢竟房地產還需要繼續“企穩”,不能放任不管,所以還有“城中村+危房改造”項目;政策上可以救,但,房企自己也要轉型,謀自己的出路。
機會已經給了,轉型的事可以慢慢來,政策上盡力以時間換空間,但就是不能重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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