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4 年,A 先生在為某公司提供勞務時突發疾病去世。A 先生家屬與公司簽訂了一份賠償協議,約定公司支付 80 萬元賠償款,但公司在支付首期款后拒絕支付后續款項,并反訴稱 A 先生年齡造假,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協議無效,要求撤銷協議并返還已付款項。
趙地律師作為A先生家屬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積極收集證據,參與庭審,為家屬爭取合法權益。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A 先生的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一致,公司并無證據證明其年齡造假,且協議是在雙方充分協商、專業人士參與下簽訂的,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判決公司繼續履行協議,支付剩余款項及保險費等費用,公司上訴后,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律師觀點
趙地律師指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A先生的真實年齡以及協議的效力問題。公司試圖通過質疑A先生年齡來逃避責任,但其提供的證據不足以推翻A先生身份證等官方文件的證明力。趙地律師強調,在協議簽訂過程中,雙方均有專業律師參與,協議內容合法有效,公司應受協議約束。
趙地律師進一步指出,本案提醒用人單位,應依法履行義務,不能隨意逃避責任,否則將承擔不利后果;同時也為勞動者及其家屬維權提供了參考,即使未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勞動者權益同樣受法律保護。
判決結果
趙地律師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庭審中充分展示了A先生家屬的訴求和證據,有力地反駁了公司的主張。一審法院判決公司繼續履行協議,支付剩余15萬元賠償款及500元保險費等費用,駁回公司全部反訴請求。公司上訴后,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上訴理由不成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A先生家屬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力維護,公司需按照協議約定履行賠償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趙地律師的出色表現,不僅為家屬爭取到了應有的賠償,也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判決書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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