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涉及金額較大,
手續流程復雜,
為避免麻煩,許多人會請
房產中介幫忙購買房屋,
然而,請了房產中介
就可以做甩手掌柜了嗎?
近日,樂昌法院依法審結了
一起因房屋買賣引發的詐騙案。
2022年10月,陳某為購買一處房屋,與房主鄒某的受托人張某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某房屋中介服務中心、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作為經紀方在合同上蓋章。陳某希望分期支付購房款,并委托房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王某與鄒某溝通,王某先是稱鄒某同意通過分期的方式收取購房款,隨后,王某冒用鄒某的名義開具收據及分期交付購房款協議,要求陳某先支付部分款項10萬元,并瞞著鄒某和房屋中介服務中心將該款項據為己有,用于個人開銷。當陳某想要修改購房合同時,王某則以需要支付手續費為由,再次騙取其500元。陳某付款后聯系不到王某,遂找到鄒某詢問,發現鄒某并未收到10萬元,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2023年8月,經公安機關通知,王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因其屬于自首,且認罪認罰,對其可從寬處理。最終,法院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追繳其犯罪所得10萬余元并返還陳某。
法官提醒:房屋買賣涉及金額較大,為謹防受騙或產生矛盾糾紛,購房者請務必提高警惕。購房前,要選擇資質齊全的中介公司,確認好房屋的產權信息等情況;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仔細閱讀有關條款,對涉及付款進度、收款賬戶等關鍵事項要約定明確,提高交易的安全性;轉賬時,請多方核實賬戶信息、經辦人的權限等,并保留好交易記錄、聊天記錄等憑證。如遇詐騙,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文字:廖攀 彭東枝
編輯:劉青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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