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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新潮發布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顯示,四川高院判決不得追加新潮能源為(2018)川民初100號民事和(2018)川民初101號民事判決的被執行人,兩案合計執行金額不超過6億元。
公告稱,本次勝訴系ST新潮管理層積極上訴,努力采取措施主張公司合法權益的結果,有效維護了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本次訴訟已處于終審 判決階段,該事項對公司利潤的具體影響金額以會計師年審數據為準。
據了解,上述兩案件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信托)與哈密合盛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盛源)、唐萬新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案,四川省高院判令合盛源就兩案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雖然ST新潮并非上述兩案的債務主體,但在案件強制執行過程中,錦江區法院根據執行申請人四川信托的申請,認定ST新潮系被執行人合盛源的股東,且新疆哈密市地區法院生效判決認定——ST新潮存在從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資的行為,故以此為由,裁定追加ST新潮為兩項案件的被執行人。
此次勝訴表明,四川高院認定ST新潮不存在從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資的違法行為,根據ST新潮之前發布的公告,2023年,哈密市法院已經裁定ST新潮不存在從哈密合盛源抽逃出資行為。
資料顯示,哈密合盛源是ST新潮參股公司。在德隆系控制ST新潮時期,2016年12月,ST新潮以6億現金參股哈密合盛源(持股比例為45.5927%),合盛源公司的主要資產為雅西鐵礦采礦權,但公司出資時,哈密合盛源尚未取得該采礦權且鐵礦所在地已經被劃定為野駱駝保護區且進行了公示。不出意料的是,哈密合盛源因環保問題采礦權證被政府依法注銷, 2018年,雅西鐵礦已被當地政府徹底關停,而ST新潮6億元的出資款也迅速被轉移。值得一提的是,該項交易對家分別為深圳華瑞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世新)、張國璽、石永兵。李世新、張國璽均是德隆系核心成員。顯然,ST新潮遭遇了合同詐騙,ST新潮和他的十幾萬戶股東是該項“投資”的受害者。
即便哈密合盛源已經淪為空殼,但德隆系還在試圖利用其從ST新潮“掏錢”。上述案件中,本是德隆系創始人唐萬新的案件,與ST新潮無關,但ST新潮還是被牽扯其中。
這還僅是德隆系掏空ST新潮的冰山一角。統計顯示,在2013-3018年德隆系控制ST新潮時期,其通過虛假交易從ST新潮直接掏走的資金超過13億元,在其治理期間造成ST新潮的損失高達59億元,還留下了20余起涉訴案件。
2018年德隆系人員被清理出ST新潮管理層之后,多次試圖謀求對上市公司重新控制,但均未成功。
2019年-2020年,金志昌盛等德隆系背景中小股東連續兩年聯名提案,要求新潮能源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新潮能源多名董事會、監事會成員。期間,還向其他股東和市場散發并游說一份《資產重組實施建議書》,以70億現金收購一家承德天寶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其后證明天寶礦業已經資不抵債,項目與之前的雅西鐵礦項目高度雷同,德隆系欲故技重施掏空上市公司把戲。2021年,德隆系背景股東聯合“野蠻人”周志龍非法自行召開股東大會,并據此欲“暴力”接管ST新潮,2022年和2023年,企圖濫用司法手段阻擾ST新潮正常的股東大會換屆,利用期權阻止新潮能源發債,嚴重影響新潮能源的正常經營秩序。
2024年,擁有德隆系背景的深圳宏語出場,深圳宏語的大股東吳凡是“德隆系”核心人物之一李向春的姐夫(妹夫),另一股東吳瑞系吳凡之女。其先是舉報公司資產失控,后聯合審計機構出具內控否定意見導致公司股票被“ST”,而深圳宏語股權已經抵押給和匯能集團以及伊泰集團關系緊密的滿世集團。ST新潮2024年財務報告審計期間,深圳宏語通過寫舉報信等方式干擾ST新潮年報審計工作,甚至阻止審計報告正常出具。
近期,深圳宏語、匯能集團等6名股東又以年報未發布為由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求ST新潮提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大多都是匯能集團和伊泰集團的人員。
自從深圳宏語舉報開始,德隆系、匯能系、伊泰系連續動作,使得ST新潮的股東無路可逃。
德隆系手段五花八門,但掏空上市公司是其唯一目的。近年來,被德隆系染指的公司均難逃退市的命運,如德奧通航、斯太爾、中銀絨業已經退市,中捷資源、中潤資源賣身國資后才保住上市地位。如今,貴為內蒙古煤炭巨頭的伊泰、匯能,與德隆系聯合,其收購ST新潮背后的真正動機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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