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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非認為,負面聲音是對企業的預警,須理性接納而非一概屏蔽,他甚至將負面信息視為一個組織不可或缺的“糾偏機制”。
最近,一個說法引起我的關注:任正非對華為負面報道的容忍度是30%—40%,而一般企業家對負面報道的容忍度只有5%,甚至更低。
這個說法引發我一個思考:為什么任正非對負面信息容忍度如此之高?它體現了華為決策管理層怎樣的治理理念?
任正非緣何對負面聲音容忍度如此之高?
?任正非說,華為允許正面評價和負面評價同時存在,負面評價在30%—40%之間可確保公眾對華為有一個全面的了解??。通過平衡正負面信息,公眾能更客觀地看待華為及其產品和服務,“一定限度的負面信息和負面評價,可以時時提醒自己:我有不足之處,我需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他還說:如果一個企業家不容許負面信息、負面評價存在,久而久之他就會將自己包裹在信息的繭房里,無法認知到真實的自己,“因為他頭腦里的自己及企業,已經不是公眾眼里的他和他的企業。”
任正非極可能是中國企業界對負面報道容忍度最高的企業家,根源在于華為獨特的“灰度管理哲學”和組織韌性文化。一般認為,這種理念的形成與華為的發展基因、領導力特質及治理機制密不可分。
負面報道被視為華為外部反饋系統的一部分,必須理性接納而非一概屏蔽,任正非甚至認為,負面信息是一個組織不可或缺的“糾偏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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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強制要求正面報道占比過高,很有可能導致決策層脫離現實;容忍負面信息可保持組織對環境變化的敏感度,避免“信息繭房”的結成。
最能體現華為自我批判精神的,當屬其獨有的“藍軍機制”設計。
在華為,有一個專職部門,它只做一件事:對華為既定戰略“挑刺”,這個專門給管理層作對的制度設計,確保了華為重大決策必定是審慎論證的結果。
其實,任正非本人就是制造負面信息、負面情緒的高手,最為著名的是,早在2000年他就寫下了那篇著名的《華為的冬天》。文中,任正非以近乎危言聳聽的方式預言華為終有一天會走向破產,他以這種方式提醒大家居安思危,以自我批評推動組織改造與優化。
與任正非相似的,是比爾·蓋茨說“微軟離破產永遠只有18個月”。英雄所見略同。
不難發現,華為對負面報道的高容忍度并非被動的妥協,而是基于組織免疫系統升級的主動設計,通過灰度哲學避免認知僵化,通過熵減機制保持開放活力,通過制度設計將壓力轉化為進化動力。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真正的強大不是沒有負面,而是能駕馭負面,促使其成為組織韌性的磨刀石。
對待負面信息的高容忍度,折射出企業管理層內心的強大與自信,他們并非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但他們更在乎自己的理性與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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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完美無瑕的企業,如果有,那也是在企業的新聞通稿里。
謹記:負面不等于假新聞,更不等于造謠誹謗
必須指出的是:那些在企業看來不夠友好的負面新聞,換個角度看極有可能是比新聞通稿更接近真相的事實。
因此,公眾必須建立這樣的認知:企業口中的“負面新聞”絕不等于造謠、誹謗、惡意中傷,所謂“負面報道”常常是企業單方面的判斷與結論。常常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被企業認定的負面新聞,在讀者眼里卻是既客觀又深刻的報道。
為什么會這樣?這就牽涉到立場的問題了:你得出什么觀點取決于你站在哪里?不同的立場會讓人得出不同的結論,這就是人們常說“屁股決定腦袋”。
比如我就認識這樣一個人,他曾經是某彩電企業國內銷售老總:加入小米之前,他眼里的小米做什么都是錯的;加入小米之后,小米做什么在他嘴里都是對的。
那么,怎么判斷一篇報道是正面還是負面呢?
多年前,我曾經對我一個客戶的公關負責人說過下面這段話:“不要一看到媒體報道有一句兩句你不喜歡的話,就說人家是負面報道,正面還是負面要看哪部分占比更大?即使是負面報道也要分清楚人家是基于事實的報道,還是捏造事實的刻意攻擊?”
我清楚地記得,我當時還反問他:“報紙是你家開的嗎?如果不是,那你有什么資格要求人家必須按你們的意志發稿?”
害怕負面報道本質上是心虛
為什么大多數企業家一看到負面報道就恐懼?因為他們總是擔心負面報道可能會發酵成為重大危機事件。這其實是一個嚴重的誤解,任正非說“華為的冬天來了”,華為的冬天真的來了嗎?負面信息會不會發酵成為危機事件并不取決于信息本身,而是取決于事實本身——即:企業是否為自己埋下了危機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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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時候,負面新聞就是那個天真無邪小男孩口中的“皇帝的新裝”,一不小心揭開了企業的鍋蓋,讓人們看到了鍋蓋下面的東西。
因此,所謂的“負面新聞”僅僅是企業不喜歡的新聞而已,如果你認為媒體報道屬于無事實依據的惡意傳播,你大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不是以私刑的方式給媒體扣上“誹謗”的帽子,逼他們閉嘴。記住:公關傳播從來就不是企業單方面的說教!
更有甚者,某些企業領導人熱衷于發表奇談怪論,以頻繁制造“傳播話題”的方式吸引公眾及媒體眼球,無異于主動將自己及企業置于輿論風暴的漩渦之中,負面纏身實屬咎由自取。須知,“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當你將自己置于公眾話題之中,你就不可能只收獲贊譽與掌聲,這是硬幣的兩面。這個時候,你必須擺正自己的心態,你可以享受法律賦予的表達自由,但你也要尊重法律賦予別人的表達自由,這就是“權利與責任對等”得原則。
所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對于真正務實的企業家來說,他從來就是把全部身心放在經營管理方面,而不是費盡心機地揣度媒體及公眾怎么看他;他是時刻保持頭腦清醒的群體,而不是“裝在套子里的人”。
公關傳播絕不是要求別人按照自己的話術去寫稿,而是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礎上實施引導式傳播,諱疾忌醫只能陷企業于被動,從而觸發更大的危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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