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這事終于爆出來了,網絡上各種聲音都有,可是作為一名交警我有自己的更深層次的想法。
其實這事故是前幾天發生的,為什么現在才各種官方媒體爆出呢?這是專業問題,因為是否酒駕?毒駕要專業檢測機構檢測,正值五一假期,公安可以加班,可是檢測機構沒有相當大的領導干預人家可不加班,人家動輒就是大學里的副教授教授之類的,或者是局里坐機關的法醫之類的,人家五一該休息肯定休息,不能說不和諧的話了,撈點干貨。
第一,這事發生后網上兩種聲音:
一,對某些人大代表提上議案的酒駕處罰太重提出懷疑、否定甚至抗議。
自從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后社會上各種聲音都有,最主要的兩種聲音:
1,醉駕不該入刑。
2,輕罪記錄封擋(也就是取消長輩犯罪對子女的政審影響)。
這兩個問題我作為一名警察曾經和另一名警察爭得面紅耳赤差點打起來,我們吵完后微信相互拉黑了,直到現在……
我的觀點就倆:
第一,醉駕入刑十四年了,還有這么多人敢酒后駕車,只有一個原因:處罰太輕!未讓他們痛徹骨髓!
如果醉駕和強奸、搶劫、殺人放火一樣,動不動就三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死刑,誰還敢醉駕?當然也有人可能敢喝酒開車,那是想自殺但是沒勇氣的人。
第二,犯罪記錄應該保留?應該影響他們下一代嗎?
我的觀點是應該保留,我同事(當然他也是警察,不可能有犯罪記錄,純觀點交流)的觀點不應該保留,不應該行為上一輩的錯誤影響非常努力的下一代。
我不那么認為,觀點有:
第一,如果自己真是一個負責任的長輩,就不應該讓自己的行為影響孩子。
第二,如果如果一個強奸犯的兒子去當一個老師作為家長的我們會不會放心?
第三,犯罪的人的孩子和絕大多數遵紀守法的孩子同一起跑線是不是對絕大多數遵紀守法者們的不公平?
第四,如果真的取消犯罪記錄制度,那些曾經位高權重的腐敗分子的子女會不會找到了新的捷徑:畢竟自己父輩被查后選擇了“自己承擔”沒有咬出來任何人,雖然自己手里有很多人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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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了,太晚了,明天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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