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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袁斯
在國家“雙碳”戰略引領與建筑業綠色轉型的背景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憑借其低碳環保、高效集約、抗震安全的顯著優勢,已成為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重要突破口。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二十二冶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袁斯浪提交建議,呼吁加快完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相關法律法規。
袁斯浪指出,我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目前已形成“國家戰略統籌、技術標準支撐、地方創新實踐”的協同推進格局:一是國家戰略導向明確,政策支持體系立體化;二是技術標準體系日臻完善,創新驅動效應凸顯;三是地方實踐形成示范效應,制度創新多點突破。但隨著行業從試點示范邁向規模化發展的關鍵階段,現行法律法規體系與行業發展需求之間的結構性矛盾日益凸顯。法律適用滯后、監管機制脫節、激勵約束失衡、央地協同不足等問題,已成為制約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高質量推廣的核心瓶頸。
對此,袁斯浪提出五點建議:
一是加快專項立法進程,構建全周期法律支撐體系。建議以頂層設計為突破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修訂中增設“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專章,明確其作為新型建筑工業化核心載體的法律地位,同步推動《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建筑產業現代化條例》等配套法規制定,形成“專項立法+行業標準+地方細則”的三級法律體系。
二是建立穿透式監管體系,實現全鏈條閉環管理。行業監管層面,加快構建“機構重組+技術賦能+協同治理”的新型監管框架;機構改革層面,整合分散的職能,形成垂直化專業監管體系;技術支撐層面,強制推行預制構件唯一性編碼制度;協同治理層面,建立住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四部門聯合審查機制。
三是優化市場激勵機制,建立雙向調節制度。構建“靶向激勵+剛性約束”的政策組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創新激勵端,設立國家級裝配式建筑技術創新基金,對突破關鍵技術瓶頸的企業給予研發補貼;完善綠色金融工具,開發“裝配率掛鉤貸款”產品,對裝配率達標的項目提供利率優惠與貸款貼息;在土地出讓環節試行“技術評分制”,將企業裝配式技術能力納入招投標評價體系。質量約束端,推行產業鏈質量聯保制度,要求設計、生產、施工企業簽訂三方質量協議,共同承擔終身保修責任;建立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對重大質量責任事故實施“一票否決”,將涉事企業納入失信名單并限制市場準入;探索工程質量保險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分散技術風險。
四是構建央地法規協同機制,破除制度性壁壘。針對地方保護主義與技術標準割裂問題,實施三軌并行的改革策略:立法協同層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框架下建立地方性法規備案審查機制,要求地方政府在制定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政策時需提交合規性說明,由國務院組織專家進行技術審查,確保地方條例與國家立法導向一致;標準統一層面,組建全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筑標準化委員會,重點推進跨區域構件認證互認、產業工人技能證書互通、工程驗收流程互信等制度突破;利益協調層面,創新區域合作模式,建立跨省項目稅收共享機制,允許企業注冊地與項目所在地政府協商增值稅分成比例。
五是深化循環經濟立法,創新全生命周期治理。將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筑納入循環經濟立法框架,構建“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全鏈條治理體系。設計源頭端,修訂《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強制要求施工圖設計包含構件拆解方案與材料回收率測算,對采用可逆連接技術的項目給予設計費補貼;施工過程端,實施建筑垃圾分級管理制度,要求施工現場設置裝配式構件專用堆場并配備廢棄物智能分揀設備,推廣“零廢棄工地”認證制度;拆除再生端,制定《建筑拆除再生利用管理辦法》,明確90%以上鋼結構構件強制回收要求,建立區域性建筑構件交易平臺,完善二手構件質量檢測、價值評估、流通交易等配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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