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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韜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甘肅企業商會首席法律顧問楊紅偉律師承辦的五起重大商事再審申訴案件,實現成功糾錯,其中一起申訴執行監督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編》第6輯。
一個案件經歷一審、二審、再審,依然被錯判,再經歷抗訴、抗訴復核程序,依然不被支持,甚或向紀委監委反映,仍渺無音訊,石沉大海 。此時,如果要繼續糾錯,只有親歷過的人才知其過程之曲折,道路之艱難,等待之煎熬。格韜近年來深耕重大商事案件解決,在重大商事再審申訴糾錯領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績。
在格韜代理的這五起重大商事再審申訴案件中,每一件都經歷了復雜、曲折、艱難博弈的糾錯過程。
格韜楊紅偉律師代理的某全國龍頭公司股權調減案件,經"一審、二審、再審發回重審再審、重審再審、抗訴、抗訴復核"六個司法程序依然被錯判,期間也曾向紀委監委及相關組織和部門反映,仍然無法糾錯。在楊紅偉律師介入后,經歷一年多專業化努力,才最終被提審再審糾錯。
楊紅偉律師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一起申訴執行監督案件,入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選》第6緝典型案例。(《強制執行中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行使---甘肅創新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王某某與甘肅平商聯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甘肅新大商貿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執行監督案》 編寫|最高人民法院 向國慧 葉 欣)。
某公司決議撤銷案,歷經一審、二審被錯判,格韜楊紅偉律師介入代理后,最終經提審再審成功糾錯。某公司證照返還糾紛經歷一審、二審被錯判后,格韜楊紅偉律師介入后,經再審實現糾錯。某公司利潤支付案件,一審錯判,二審發回重審后,一審重審仍被錯判,楊紅偉律師經代理二審及再審,終獲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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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錯案的糾正,標志著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改革取得重要成效,但就錯案發生、糾正、追責的實踐來看,離習近平總書記“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殷切要求還有差距,離人民群眾的心理期待和現實需求還有差距。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百的傷害”。因此,我們仍需加強調研,審慎研判,在尊重司法規律的基礎上繼續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注重再審環節發力,全面強化完善“錯案發現、錯案糾正、錯案追責”機制,進一步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司法審判制度。
每一個錯案從接案到糾錯,從實踐及科學的角度,一般都要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1、前期接觸: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并全面調查案件事實;
2、錯案判斷:根據事實、現狀、國法、天理、人情等所有應當考慮的因素,進行全面的反復的權衡,判斷一個案件是否確為錯案,是否確有糾錯的必要;
3、錯案成因分析:根據背景信息、案件事實、案卷全部材料分析錯案的背景與法律成因 ,分析是枉法裁判還是事實或法律認識錯誤;
4、糾錯可行性分析:結合案件的特殊背景、現實、現狀等客觀情況,綜合分析判斷糾錯的可行性;
5、糾錯的路徑及機制分析:根據錯案糾錯時的司法體制機制等可以依法運用的全部要素,思考可能有效的糾錯路徑及機制;
6、路徑優化及持續博弈:錯案糾錯是一個動態變化和各方不斷博弈的過程,既要講方法論,也需要強信念,需要當事人及律師保持高度的合作與信任,具備克服巨大困難的毅力與堅韌,相互激勵,始終保持足夠理性,保持不懈思考,保持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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