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 一劇大火,劇中毒販“鐘阿四”一角的飾演者韓樸俊,即知名歌手含笑 14 年前曾吸毒的陳芝麻爛谷子舊事,也被人翻了出來。
2月11日,《狂飆》劇組緊急對韓樸俊進行切割,連夜發(fā)布聲明,稱“對涉毒零容忍”,刪除了劇中涉韓片段,即對韓樸俊進行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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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凌晨,韓樸俊公開道歉,稱:“人這輩子千萬別走錯,走錯一步就再也無法回頭”,可憐兮兮的。
我對劇組聲明的違背法治精神,嚴重不滿。重新擬寫聲明如下。因為未獲授權(quán),當然只是戲擬。特此聲明。
嚴正聲明
我方關注到有熱心觀眾指摘本劇特約演員——毒販“鐘阿四”飾演者韓樸俊曾涉毒,經(jīng)慎重研究,現(xiàn)特作聲明如下:
1、經(jīng)核實,韓樸俊即前知名歌手韓笑(含笑),確曾于2009年,因在家中吸毒(冰毒、搖頭丸),被北京警方處以治安拘留12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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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國是法治國家,“法不溯及既往”是項基本法治原則。坊間俗稱的對涉毒、涉嫖等失德藝人的“封殺令”,即《關于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jié)目、影視劇和網(wǎng)絡視聽節(jié)目制作傳播管理的通知》,系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于2014年9月29日出臺。該令處在部委規(guī)章的位階,不得抵觸于法律法規(guī)。故而,根據(jù)“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該令只能約束2014年9月29日起,因涉毒、涉嫖等違法犯罪行為被依法查處的藝人,而覆蓋不到2009年被查處的韓樸俊,及2014年5月 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治安拘留15日的黃海波。
3、韓樸俊2009年因在家中吸毒被北京警方查獲,被處以治安拘留12日處罰,受到為期三年的戒毒監(jiān)管,后未發(fā)現(xiàn)復吸,其并曾當選“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
鑒于寬嚴相濟,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罰當其過,又要給人出路,是我國的基本政法政策;《禁毒法》第52條亦明文規(guī)定:“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yè)、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有關部門、組織和人員應當在入學、就業(yè)、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對戒毒人員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我方同意讓韓樸俊作為特約演員參演《狂飆》一劇,并無任何不妥。并且,作為由中央政法委宣傳教育局、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信息中心負責指導、把關的劇組,我方亦因拿出容許改過自新人員參演的氣度、擔當,為消除社會歧視,起到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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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熱心觀眾、網(wǎng)友指出,應對韓樸俊“零容忍”,封殺到底,我方實難茍同。 《狂飆》劇中,另一角色“老默(陳金默)”的故事,有心人可以細品。
刑警安欣告知搶劫犯老默還有女兒在世,女友黃翠翠并未打胎,勸導他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老默聽進去了,積極改造,拿到了一摞子的獎狀證書。可當他服刑期滿,回歸社會,社會不接納他,工作找來找去找不到,因此老人也不同意把孩子轉(zhuǎn)交他撫養(yǎng)。后來,是高啟強收容了他,供給住處,供給魚檔經(jīng)營,他遂被高啟強收買為死士、殺手。社會的歧視,拒斥,逼出了他的反社會人格。在他眼里,除了安欣、高啟強,其它任何人都能殺,高啟強讓殺誰他就殺誰。公務員階層的刑警隊長曹闖,他殺;商人階層的涉黑企業(yè)家徐江,他殺;游民階層的毒販光頭勇、鐘阿四,他殺;平民階層的工人李順、商販戴永強、村主任之子李宏偉,他也殺。改過自新人員一旦因社會歧視、拒斥,無法正常回歸社會,生出反社會傾向,那就是顆定時炸彈,其報復社會起來,對其它社會成員,是無差別報復的。逼反改過自新人員,絕非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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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媒體本是社會公器,不應把屁股坐到官本位一側(cè)去;媒體本應是公權(quán)力運行的監(jiān)督者,而不應成為權(quán)力的附庸。近日,人民日報客戶端、人民網(wǎng)、中國新聞網(wǎng)及《新京報》等所謂主流媒體,對我方同意韓樸俊參演《狂飆》一事,連發(fā)苛評。諸如《新京報》評論鼓吹:“‘劣跡藝人’的身份已成為含笑洗刷不掉的污點,他本人已經(jīng)不再適合從事演藝職業(yè)……一朝有‘劣跡’,終生遭‘封殺’”。這般趕盡殺絕,一棍打死的論調(diào),有違法治精神,喪失人文情懷,實在讓人遺憾。
提請媒體人,還是少干把繩子往脖子上纏繞,越纏繞越緊這樣的事情 ,且不管這脖子,是劇組的,還是媒體的。同在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的管下,今天媒體人鉚足勁鼓吹“失德藝人封殺令”無妨突破“法不溯及既往”及“過罰相當”的法治原則,進行無限追溯,無限上綱上線;那么,保不準哪天,上峰同樣也可能出臺個“失德(如賭博、收車馬費)媒體人封殺令”,并且同樣的不講“過罰相當”及“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一票否決,一朝犯錯,終身禁業(yè)。要真有那么一天,到時可別后悔搬石頭砸人,最終砸到的,也有自己的腳,現(xiàn)在的所作所為,也是在給自己挖坑埋雷。
影視劇《狂飆》劇組
2023年2月14日情人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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