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搭車收費、強制用戶二選一、違規推銷保險。”2022年伊始,家住河北省興隆縣的王先生氣憤地對媒體訴說遇到的堵心事兒。
原來,王先生在興隆縣某小區購買的商品房已經裝修完畢,正當他滿懷興奮地準備喬遷新居,卻在接通天然氣的時候,美好的心情瞬間被破壞了。
計劃搬到新居當中去,開通天然氣是必不可少的事情,但就在望向是預約完天然氣公司員工上門檢測接通管道時,傳說中壟斷行業的霸道作風,讓王先生瞬間感受到了社會的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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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的安裝人員告訴居民王先生,如果要開通燃氣,必須購買“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居家吉祥民用燃氣保險”,該保險必須一次性購買5年,不買保險不給開通燃氣。當王先生問及是否可以自由購買其它保險公司的保險,或者是否一次只買一年保險時,被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的安裝人員嚴詞拒絕,并稱不按照天然氣公司的要求購買,他們就拒絕接通管道。
這讓居民王先生感到非常不理解,保險銷售,原本就是雙方自由選擇的事情,買或者不買,亦或者是向誰購買,難道消費者還不能做主?為什么到了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這里,就必須捆綁銷售,強制二選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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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先生提供的“居家吉祥民用燃氣保險單”上顯示:家庭用戶保費200元/5年,分為財產損失部分、人生意外傷害部分和第三者責任部分。其中可獲賠“家庭財產損失40萬元/次;遭受燃氣事故致使保險房屋為嚴重損壞房或者危險房,家庭輔助金10萬元;遭受燃氣事故致使居所不能居住,導致的租房費用或租金損失100元/天/戶(最長90天);因燃氣事故致使被保險人及家庭成員的意外身故、殘疾及醫療費用90萬元/人/次;被保險人依法承擔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等等
該單據顯示此保險是“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由“深圳盛安保險經紀公司”代為銷售辦理。但是,銷售這個保險單的既不是保險公司,也不是保險經紀公司,銷售人員也不是專業的保險銷售員,保險單上還沒有經辦人簽名!那么,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有沒有銷售保險業務的資質,其安裝人員有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后取得保險經紀身份呢?目前尚不得而知。
據咨詢律師,如果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沒有取得相關代理保險資質,業務員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取得證書,那么其收取保險費的行為,毫無疑問是違法的。類似這樣的保險都是商業保險,繳不繳保險是用戶自己選擇和決定的事情,自由選擇購買哪家保險也是用戶的權利,燃氣公司可以告知用戶,但絕對沒有權利強制要求用戶必須購買此保險,更不能用“買可以用天然氣、不買就不能用天然氣”這種強制二選一的銷售行為。
另外很多用戶反映,所有興隆縣城里的小區住戶安裝燃氣時,都被強制要求交納購買該項保險費!興隆縣恒安達天然氣有限公司就燃氣保險的事情從不做任何解釋和說明,直接要求客戶購買,不然就拒絕開通燃氣,以此達到捆綁銷售保險的欺詐目的,實在是不應該有這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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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鏈接:
《保險法》第一百五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擅自設立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或者未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保險經紀業務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九十條規定:未取得許可證,非法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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