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應急廣播
十萬大山,原始森林密布,山路險峻錯綜,氣候變幻莫測。在這里一旦迷失,這片秘境就會成為闖入者的“絕境”!
4月11日,7名戶外愛好者違規進入廣西十萬大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徒步,夜間迷路被困。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隊接警后,立即聯合公安、自然保護區工作人員進山搜救,最終成功找到7人并安全轉移下山。
目前,相關執法部門已依法立案調查,擬對當事人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生態破壞的還將責令修復并追加處罰。
![]()
相關部門對被困人員進行救援。圖源:應急管理部
據了解,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施行以來,廣西防城港市上思縣首例因擅闖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被立案查處的案件。
最高罰款500萬元!
新規明確:核心保護區禁止進入
2026年3月1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新《條例》將自然保護區劃分為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實行嚴格的分區管控。核心保護區內,除極小范圍的法定情形(如科研監測、應急救援等)外,禁止一切人為活動,徒步、露營、穿越、探險等行為一律屬于違法。
上述案例中,當事人在核心保護區徒步,屬于《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外的禁止行為,將依據第四十條進行行政處罰。
《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
除下列活動外,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內禁止人為活動:
(一)為保護自然保護區開展的調查監測、生態修復、管護巡護等活動,科研觀測、基礎測繪、文物和其他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應急救援活動,以及國家機關依法履行執法職責確需開展的活動;
(二)原有居民必要的生產生活活動,以及確需保留、無法避讓的已有重要基礎設施的運行、維護、改造;
(三)必須且無法避讓、以生態環境無害化方式穿越地下、水下或者空中的線性基礎設施建設;
(四)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國家重大戰略確需開展的活動,以及無法避讓的國家重大項目建設;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活動。
《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在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內開展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外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行政、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違法修筑設施或者進行工程建設的,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態破壞的,責令限期修復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貿然闖入自然保護區
有何危害?
讀懂《條例》,更應反思自身。
近年來,隨著戶外探險熱度持續提升,非法穿越自然保護區的行為時有發生,不僅造成生態破壞,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驚擾動物:人類的氣味、聲音、光線等會驚擾野生動物,影響其繁殖、遷徙等行為。
?破壞生態:車輪碾壓、帳篷搭建、隨意采摘等行為直接破壞植被。
?傳播疾病:丟棄的垃圾、排泄物可能傳播疾病。
?地形復雜:自然保護區地形復雜,陡崖、深谷、密林、沼澤遍布,非法穿越者缺乏專業設備與相關知識,極易迷路。
?天氣多變:山區天氣瞬息萬變,易突發暴雨、暴雪、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嚴重威脅生命安全。
?救援困難:非法穿越區域通常無通信信號,一旦遇險,救援人員難以定位,極易錯失最佳救援時間。
國家應急廣播提醒
違規進入自然保護區被困
有關部門雖堅持“生命至上”原則
予以救援
當事人仍需依法接受行政處罰
并自行承擔相應救援費用
戶外出行請牢記
不擅自進入核心保護區
在指定路線、范圍、時間內開展活動
來源:國家應急廣播綜合應急管理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