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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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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由瓜子皮引發的沖突
一紙輕傷二級的鑒定意見
讓馬小宇成為一起
故意傷害案的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的腰傷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案件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
被害人堅稱是馬小宇踢傷了她的腰
馬小宇卻始終不承認踢過被害人
真相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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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皮引發口角沖突
事情的起因是掉在地上的瓜子皮。
胡曉梅經營著一家家具店,家具店位于湖北省襄陽市的一處園區內,隔壁就是馬小宇家的家具店,兩家家具店共用一個出口。馬小宇還在讀大學,家具店是其媽媽在經營,每當學校放假時,馬小宇就會到店里幫忙。案發當天,馬小宇恰巧就在店里。
當天下午,馬小宇坐在自家店門口曬太陽,胡曉梅則坐在自家店門口嗑瓜子。看著胡曉梅腳邊掉落的瓜子皮,馬小宇表達了不滿。在馬小宇看來,出口的過道是公共區域,客人來來往往,掉落的瓜子皮會影響客戶的體驗感。于是,馬小宇出聲制止胡曉梅,讓她注意衛生,不要亂吐瓜子皮。胡曉梅不以為意,表示一會兒吃完會打掃的。
看著不當回事的胡曉梅,馬小宇生氣了。隨即,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吵起來了。爭吵中,雙方家人也加入罵戰,并動了手。最終,胡曉梅的女兒報了警。
案發后,胡曉梅表示腰疼,去醫院做了檢查。經司法鑒定,胡曉梅腰部損傷為輕傷二級。2024年11月,因馬小宇涉嫌故意傷害罪,此案被移送至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彼時,馬小宇還是一名大一的學生。“我愿意認罪認罰,并賠償被害人損失。”面對檢察官的訊問,馬小宇既害怕又后悔。當檢察官問他是如何造成被害人受傷時,馬小宇表示,當時現場一片混亂,胡曉梅和他家家具店的一名店員扭打在一起,為了把他們分開,他拽住胡曉梅的胳膊,結果用力過猛,兩人都摔倒在地,胡曉梅倒在他身上。但胡曉梅對此并不認可。在胡曉梅的陳述中,是馬小宇拽住她的衣領,把她摔倒在地,還用腳在其后腰部踢了好幾腳。
“被害人的腰傷究竟是如何形成的,這一點很關鍵,直接關系到此案的罪與非罪問題。但雙方各執一詞,案發現場又沒有監控,根據現有的證據,我們無法判定被害人的傷情是如何形成的。”初次閱卷,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高瑞羚看著案件爭議點,眉頭緊鎖。
“馬小宇態度很好,且已經認罪認罰并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但他始終堅稱自己沒有踢人。要想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必須查清被害人的腰傷到底是不是馬小宇踢打造成的。”高瑞羚告訴《方圓》記者,為查清真相,檢察官多方走訪調查,試圖找到目擊證人,還原真實案發現場。然而,幾番走訪,均一無所獲,沒有人能夠證明馬小宇是否有踢打行為。
“走訪調查無果后,我們決定從傷情鑒定意見入手,看能否發現一些蛛絲馬跡。”高瑞羚告訴《方圓》記者,輕傷二級的司法鑒定意見是此案的關鍵證據,為進一步提升傷害類案件審查辦理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人民檢察院辦理傷害類案件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工作規定》,啟動技術性證據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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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傷原是陳舊傷
2025年1月,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報請襄陽市檢察院提供技術支持,對鑒定意見進行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收到委托之后,我們發現提供的材料里只有一份傷情鑒定書,但要進行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僅有一份鑒定書是不夠的。”襄陽市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法醫劉瑩潔告訴《方圓》記者,隨后,他們與辦案檢察官聯系,將被害人傷后門診、住院病歷、CT影像學資料、當事人訊(詢)問筆錄、證人證言等資料一并補充提供。
進行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為什么還會需要雙方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資料呢?面對記者的疑問,劉瑩潔解釋說,此案中,辦案檢察官希望通過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查明被害人的傷情是如何形成的。而要查明這一點,不僅需要病歷資料、原始檢查記錄、醫學影像學檢查結果,還要結合案情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劉瑩潔進一步說明:“通過審查案件材料,我們發現此案的爭議點在于腰傷是不是踢打所致。據此,首先要判斷被害人的腰傷是不是新鮮傷。”
審查過程中,法醫發現疑點:案發當天被害人的首次就診病歷記載,其體格檢查腰背部未見明顯外傷痕,也無明顯壓痛及叩痛,這與腰部受到直接暴力作用所致新傷的臨床特征不一致。發現這一疑點后,他們隨即又對胡曉梅的CT片進行了復閱。
審查影像學資料發現,被害人胡曉梅腰椎骨折處骨折線模糊,骨折邊緣骨質硬化圓鈍,與陳舊性骨折的影像學特征高度吻合。“如果是直接暴力作用所致新鮮傷,體表會有軟組織腫脹、皮下出血等受力損傷改變,且腰椎骨折處骨折線清晰銳利,邊緣無硬化改變。被害人胡曉梅的腰傷并不符合新鮮外傷表現,應是陳舊性損傷。”劉瑩潔說。
得到這一判斷后,襄陽市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并沒有急于給出結論。為了增強審查意見的權威性,該院在湖北省檢察院技術處的幫助下,邀請了湖北省人民醫院影像學專家進行會診。專家在聽取了案情介紹、查看影像學資料和病歷資料后認為,胡曉梅腰5椎上下關節突間峽部崩裂(考慮先天發育異常改變),腰5椎滑脫,腰椎退行性改變;腰4-骶1椎周圍肌群未見明顯水腫征象;腰背部皮下脂肪、軟組織層次清晰,未見腫脹征象。專家的話進一步肯定了胡曉梅的腰部損傷為陳舊傷的認識。
“專家給出的意見和我們的判斷是一致的,胡曉梅的腰傷應是陳舊傷,與本次外傷存在因果關系的依據不足。”劉瑩潔告訴《方圓》記者。2025年3月,襄陽市檢察院就此案出具技術性證據審查意見書,認為被害人胡曉梅的腰部損傷為陳舊傷,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相關規定,不宜進行損傷程度評定。同時,建議進一步收集胡曉梅的既往病史、復查腰椎 CT等相關證據后予以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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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認定不構成犯罪
根據技術性證據審查意見,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將法醫提出的建議寫入偵查提綱,并要求偵查機關對被害人腰傷成因進行補充鑒定。
最終,經偵查機關補充鑒定,被害人胡曉梅的腰部損傷是由其自身腰椎峽部裂導致的,與外力作用無因果關系。
2025年9月底,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組織不公開聽證會,經專家的醫學論證和檢察官的教育引導、釋法說理,雙方均對鑒定意見表示認同。同年10月20日,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依法認定馬小宇不構成犯罪。胡曉梅對這一結果表示認可。
回顧案件辦理始末,高瑞羚感慨道:“案件容不得半點馬虎,每一個細節都有可能影響當事人的未來。面對似是而非的問題,只有一探究竟,才能做到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此案的成功辦理,不僅在于檢察官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的“較真”,也在于檢察官與檢察技術人員的協同履職。“傷害類案件中,新鮮傷與陳舊傷交織的情況時有發生。通過技術性證據實質審查,才能科學地解讀證據,把案件事實查清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造成冤錯案件。”在得知審查意見幫助檢察官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后,劉瑩潔倍感欣慰。
這雖是一起“小案”,卻關系著一個大學生的未來。采訪的最后,《方圓》記者了解到,經此一事,馬小宇對自身的職業規劃發生了巨大轉變,他向學校申請轉入法學院,成為一名法學生。“這次的事情對我是一個教訓,我也有錯,如果傷害后果真是我造成的,這將是我抹不去的污點。”馬小宇說,是檢察官的細致審查給了他新的希望,今后,他也要像檢察官一樣,做一名優秀的法律人。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2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鄰居腰傷究竟是怎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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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孫風娟
檢察日報記者丨劉怡廷
通訊員丨魏秋晨 任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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