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法國歸還文物的騙局,還是被戳穿了!
4月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一項法案,將簡化法國在殖民時期掠奪所得文物的歸還程序。
消息一出,全網沸騰,無數人奔走相告:“法國人終于良心發現,要歸還當年從圓明園掠奪的國寶了!”
“那些不義之財馬上要還給中國了!”
評論區里,甚至還有一些人在感謝法國。
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實際上,這卻是一場看上去很美好,但卻徹頭徹尾的騙局。
因為這項法案是有一系列限制條款的。
1,軍事戰利品不在歸還之列。
法案明確規定:“如果是被武裝部隊扣押的文物,只要其性質、用途或使用曾有助于軍事活動,則不予返還。”?
圓明園作為清朝皇帝的私人園林,里面大量的御用兵器,鎧甲,甚至火炮,它只有收藏作用,沒有任何軍事用途。
你像上面鑲著寶石,鑲嵌著瑪瑙的刀劍,根本不可能拿去上戰場啊。
但法國人只要認為它首先是一柄刀劍,是可以用來砍人的,那么它就具有軍事屬性,就可以合法的拒絕返還。
你說刀劍勉強還有軍事屬性,那其他文物呢?比如十二生肖的獸首,噴水的用的,那總不能也具有軍事屬性嗎?
可是法國人馬上就說了,你那東西是銅做的呀,那么大一個銅像,你們不是有投石機嗎,要是掰下來砸向我們法國士兵怎么辦呢,這樣不就也有軍事用途了嗎?
看明白了嗎朋友們。
這玩意完全就是看他們怎么定義,人嘴兩張皮,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定義權在人家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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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該法案僅適用于法國政府公共藏品,不涉及已流轉至私人藏家手中的文物。
這一條才是最惡心的地方。
你覺得當年搶圓明園的那些法軍士兵,他們會把搶來的東西回去之后捐給博物館嗎?
肯定不會啊。
這幫人回法國一上岸就給賣掉了,大量的文物全都落入了私人收藏家的手中。即便沒有被賣掉的,那也被他們自己家族給收藏,留給后代了。
這也就意味著,90% 以上的流失文物根本不在歸還范圍內。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雨果。
我們只銘記雨果痛斥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的正義言論,卻很少有人知道,他當年一邊寫文章臭罵侵略者,一邊大量收購從圓明園搶來的文物。
1865年3月30日,雨果在手記中寫道:“買下一大批中國絲織品,賣主是個參加過遠征軍的英國軍官,東西是他從中國皇帝的圓明園中搶來的。”
雨果記載這些的時候,可一點羞恥之心都沒有,他甚至還覺得很慶幸呢,他覺得只花了360法郎,就能買來中國皇帝才用上的絲綢,這簡直太劃算了。
雨果在英吉利海峽根西島上的故居“高城居”里,至今還掛著用圓明園絲織品制成的天幔。
在雨果為情人朱麗葉設計的廳室里,則擺滿了佛像、瓷瓶、陶器等來自中國的藝術品,這些大部分來自圓明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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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最具有諷刺性的地方啊。
雨果一邊在那里憤慨激昂:“希望有一天法蘭西能脫胎換骨、洗心革面,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
可是另一邊卻泰然自若的享受著從中國搶來的絲綢,瓷器,珍貴文物。
把不義之財歸還給中國?
你TM先從你們家客廳里拆下來再說!
所以法國現在通過的這項法案就很惡心了,只針對法國政府公共藏品,不涉及已流轉至私人藏家手中的文物。
對于那些政客們,大資本家,老牌貴族們來說一點損失都沒有。
這類私人收藏的掠奪文物,哪怕有鐵證,也永遠不可能被歸還,他們可以心安理得的繼續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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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便是法國政府的公共藏品,也不是說無條件全部歸還的。
法案還明確規定了:這些文物并不是法國主動去清查、主動去返還的,而是需要原屬國主動提出申請,提供完整無缺的證據鏈,證明文物是 "非法占有" 而非 “合法考古、貿易、捐贈" 所得。
也就是說,我們想要拿回文物,必須先主動提出申請,然后還要證明這東西確實是原來是我們中國的,是圓明園里的東西。
再然后,我們還要證明這東西是被法國人給搶走的,要自證被搶,提供完整的證據鏈。
從提出申請到提交證據,缺一不可。
有非洲國家曾經向法國申請過,從申請到歸還,整整花了20多年,而且這還是一些普通文物,和我們流失國寶根本無法相比。
有人說,不就時間等的長點嗎,只要東西能回來就行了,不行我們就等唄。
呵呵,你還太天真了,你以為你做到了上面的一切,法國就會還給你了?
4,還要做資格審查。
法案規定,請求國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按照國際標準保管文物并向公眾開放。
文物歸還前,你還得簽所謂的保證書,承諾保護好、展覽好、絕不再倒賣,而且法國還有每年過來檢查你是否履約的權力,只要你違反了,人家就可以根據保證書,隨時把文物給拿回來。
朋友們你瞅瞅,這還能交歸還文物,簡直就是在施舍,而且還是有條件的施舍,你還得小心翼翼,對他感恩戴德。
5,最重要的一點:這個法案只是一個簡化歸還流程的行政程序,并非是司法路徑。
法案提供的是行政程序而非司法程序,一旦法國拒絕歸還,請求國幾乎沒有任何強制執行的辦法。
更荒唐的是,歸還與否的最終決定權在法國政府手中,充滿主觀裁量空間。
主觀裁量,這就意味里面存在著巨大利益交換的空間。
說白了就等著你給他去出價呢。
問題來了,那么法國搞這么一出,到底是為了什么呢?
主要原因是來自非洲的法國前殖民地國家的持續壓力,加上法國近些年來對于非洲的控制力減弱。
為了籠絡人心,2017年,法國總統馬克龍在訪問布基納法索時曾承諾,將推動關于歸還文物的立法進程。
此次法案就是為了實現當年的這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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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項法案并非針對中國,而是主要面向非洲的那些前殖民地。
那些宣稱 "法國將歸還所有搶占中國文物" “圓明園的文物要回家了”的消息,全是斷章取義的假新聞。
我們其實可以動腦袋想想,強盜始終是強盜,過了一百年,他還是啊。
只不過是穿上西裝,一副衣冠楚楚的樣子,但本性是不會變的。
有人說可是我們現在強大了呀。
我們是很強大,但法國離我們很遠啊,日本離我們那么近,他們有沒有因為我們的強大主動把國寶歸還我們呢?
比如《瀟湘臥游圖》
這幅被譽為“宋代山水畫第一神品”的國寶,乾隆四美之一,乾隆稱其為“千古神物”,清朝末年流失。
現藏于東京國立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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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日本的泉屋博古館,就是日本四大財團之一的住友家族,專門建造為了展示家族收藏的500件中國的青銅器與古銅鏡。
比如商代的「夔神鼓」、「虎食人卣」、「象紋兕觥」、西周早期「饕餮紋方座簋」等。
其中最具價值的就是這個商代的「夔神鼓」。
它是一件商代青銅樂器,通體呈綠漆古色,鼓頭鑄有一對鳳鳥,兩面貼有鱷魚皮,器壁厚度僅有3至5毫米。鼓身上的神像被認為是掌管宮中典樂的樂官夔神,因而得名「夔神鼓」。
目前已知僅有兩件存世,其中一件,就在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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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不完全統計,至抗戰結束,被日本掠奪的中國文物共約1879箱、360萬件,遭到破壞的文化古跡除東北外就達741處。
據學者估計,日本擁有1000余座大小博物館,共收藏中國歷代文物近200萬件,大多數都是侵華戰爭期間被劫掠到日本的。
但是沒有一件被日本主動歸還。
這些文物,至今我們都沒有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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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還要再上當嗎?
還要繼續被欺騙,被蒙蔽?
然后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要跑出來感謝法國,感謝某個國家,感謝他們大發善心,終于想到要歸還文物給我們了嗎?
等待別人的仁慈,等著別人良心發現,那叫施舍,那是弱者的行為。
我們等了一百多年,就是要等一個機會!
我們要爭一口氣,不是想證明我們了不起,而是要告訴人家:失去的東西,我們一定要親手拿回來!?
當年他們怎么拿走的,將來,我們就會怎么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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