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民聲民生)
![]()
轉獄19天后突然離世
謝某中生于1964年,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人,去世時年僅53歲。1999年12月28日其因犯故意傷害罪(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0年8月24日被投送安徽省巢湖監獄服刑。2010年4月,經鑒定,謝某中患有癲癇頻繁發作伴精神障礙、膽石癥,病情未有效控制,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同年5月14日被暫予監外執行,后因違反暫予監外執行的規定,于2015年9月10日被重新收監執行。2016年12月28日,謝某中從巢湖監獄調至阜陽監獄服刑。
然而,就在轉獄后僅過去19天,也就是2017年1月15日,謝某中的兒子謝先生得到消息,父親在監獄突然發病,送醫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我當時根本就不信,事發前一個月我還去探監過,那時父親的身體狀況還很好。”謝先生稱,父親患有癲癇等疾病,但只要按時吃藥并沒有太多大礙。讓他不解的是,謝某中在巢湖監獄正常服刑10多年,轉到阜陽監獄僅僅19天就死亡。由于對父親的死亡存在質疑,謝先生持續向檢察機關控告。
![]()
2018年10月16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曾答復稱,該院經依法調查查明,謝某中生前患有癲病、哮喘、心臟病、肝硬化、膽結石等多種疾病,其在阜陽監獄服刑期間犯病時能得到及時治療,未發現阜陽監獄對其有虐待、體罰等違法行為。謝某中死亡系在自身多種疾病的基礎上癲癇發作引發心源性疾病惡化導致猝死。根據有關規定,屬于正常死亡。謝先生不服,繼續提起復議和復核。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復議答復書上回應稱,謝某中認定正常死亡認定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維持原答復意見。而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則在復核決定書里表示,阜陽市人民檢察院的復議結論適當,決定維持其復議結論。
轉機出現在2023年,在謝先生的持續申訴下,4月28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在一份答復函中稱,經調查,2017年1月6日,謝某中從阜陽監獄專管監區調入十四監區,因不服從管理、罵人等,該監區政治教導員許某華安排值班罪犯將謝某中捆綁約束。1月10日,謝某中被解除約束。1月15日凌晨,謝某中發病,被送入監獄醫院搶救,后轉至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當日凌晨2時50分被宣布臨床死亡。謝某中死亡后,阜陽監獄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謝某中死亡原因進行鑒定,經鑒定,謝某中系在自身多種疾病的基礎上,癲癇發作引起心源性疾病惡化導致猝死。
答復函中還稱,該院委托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組織國內相關法醫病理專家對謝某中2017年1月6日18時至1月10日9時被捆綁約束與其死亡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專家論證。論證意見為:根據現有材料,結合組織病理閱片情況,不排除謝某中生前被捆綁約束與其死亡有一定因果關系。隨后,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對許某華提起了公訴。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